有粉丝在本号介绍监督理念和方法的文章下留言:
“吃用住行都受制于人的监督者不可能实现有效监督,君可曾见过吃饭砸锅的?”
谢同志坚定地认为现有的监督制度设计,完全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看见这样的留言,必须坚决予以回击。
如果非要用“锅”和“饭”来打比方,我们就坡下驴:
一、哪里来的锅?吃的什么饭?
同一个单位内部的监督者与监督对象,可以认定为“在一个锅里吃饭”。
但是,这个锅,哪里来的?
不是本单位自己造的,不是本单位的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造的,而上级单位给的。
做好本单位的业务,就是做好这锅饭。
这锅饭给谁吃?
这锅饭是业务的管理服务对象吃的,当然,做饭的人也可以按照标准一起来吃。
二、监督者吃的谁的饭
本单位内部的监督者,吃的是上级单位给的这口锅里,大家一起做的饭。
三、监督者监督监督对象什么事?
本单位内部的监督者对监督对象进行监督以下事项:
一是按照分工用好这口锅;
二是按照分工做好这锅饭;
四是按照标准吃自己的那份饭。
四、谁在砸锅?
如果监督对象违规违纪违法,砸锅的是监督对象!
监督者如果不监督,就是在纵容砸锅。
监督者如果好好监督,完全不是砸锅,而是护锅。
五、监督好才能有一锅好饭
欢迎到党内监督协同调度中心体验馆体验监督落地,成效显著,舌尖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