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问谢同志:
新入纪检监督岗不知监督什么?
谢同志回复:
监督的标的从内容来看只有两个方面。
1.监督监督对象该干什么干什么;
2.监督监督对象不该干什么不要干什么。
并且,不仅是纪委监督这两个方面,是纪委组织协同监督体系里的所有监督者围绕这两个方面搞监督。
该干什么总体分三类:
1.职责任务。
党章等党内法规规章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领域明确的、“三定”方案明确的,需要各类监督对象日常要履行的工作职责、要完成的基本任务、要落实的工作制度、要遵守的业务规范。
监督的前提是弄清楚这些职责、任务、制度、规范的基本内涵,这是确定性的。
2.上级要求。
上级党组织、上级行政组织、上级业务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安排监督对象要实现的工作目标、要推进的工作部署、要完成的工作计划、要开展的具体事项。
监督的前提是弄清楚这些目标、部署、计划、事项的基本要求,这也是确定性的。
3.品行修养。
基本的党性修养,廉政准则,从业规范,职责素养等。
监督的前提是弄清楚这些行为规范的具体形态,这也是确定性的。
不该干什么总体也分三类:
1.纪律红线
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处分法、处分规定等明确要求干了是要“挨收拾”的若干负面情形。
监督的前提是弄清楚这些负面情形的具体表现形式,这些基本也是确定性的。部分新型隐性的新玩法,需要研究。
2.业务禁止
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的业务类型,明确的需要回避的业务情形、需要制约的业务角色、需要避免的业务行为等。
监督的前提是弄清楚这些业务场景的禁止性要求,这些基本也是确定性的。
3.廉政风险
或者说廉洁风险,廉洁从政的风险隐患、廉洁从业的风险隐患。
监督的前提是弄清楚这些风险隐患的具体点位,或岗位人员的,或部门机构的,或项目环节的。这些风险隐患的点位,本身应该也是确定性的,需要盘点和梳理。
综上,
监督该干什么干什么和监督不该干什么不干什么,基本都是确定性的;
面对确定性的标的,监督者是完全可以采取确定性的方式进行监督制约的;
万万不可让监督者不知道自己是监督者、监督对象不知道监督者是监督者、监督对象干与不干的行为得不到监督变得不确定。
比如:
支部的纪检委员有没有不确定;
纪检委员有没有发挥作用不确定;
纪律提醒的短信有没有收到不确定;
职能部门搞没搞职能监督不确定;
风险点是不是锁在柜子里有没有排查不确定;
城管队员是不是一个人跑去执法处罚不确定;
一把手有没有一言堂不确定;
上级业务部门安排什么重要工作也不确定…
欢迎到党内监督协同调度中心体验馆体验将以上不确定全部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