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律所的“钞能力”

学术   2024-06-15 23:19   广东  

文 | 贾晓晖

公司制律所有很多,有的为了拉投资假装公司制;有的个别团队公司制;有的是法律集团……我待过两家公司制的律所,第一家瞄准建材买租市场,参照K所模式;第二家瞄准交通人损市场,参照元甲模式。

先捋清楚几个逻辑:

1.律所属于合伙企业,大所小所都是合伙,规模大所不外乎是规模大一点儿的合伙,是特殊的普通合伙,总之也不是公司。

2.律师产销一条龙,合伙人又做管理又做业务,既搭台唱戏又做饭干活儿,不像成熟企业通过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实现效率优化。律所的业态和现代公司制企业比起来属于落后产能,甚至是非常落后。

3.律所的落后有理,律所的落后是一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不好改的落后,这种落后有他的历史原因,也掺杂着行业特殊性。

4.公司制≠好,很多人做律师的初衷就和公司制度背道而驰,就是因为律所更自由才当律师,在律所发展不会受到公司的制度掣肘,也没有上限。

5.律师是个残酷而现实的职业,这个职业可以让一个人的综合能力最大发挥,同时也可以让他的能力短板无处遁形。总而言之,创收大户不想去公司制律所打工,更想做公司制律所的老板,然后招别人打工;创收小卡拉米倒是可以去公司制律所打工,先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再出来独立创业,但也看造化。

6.做律师的谁还没点儿脾气,嘴上说摆烂躺平,心里都觉得自己是人中龙凤,在公司制律所挣钱≠在公司制律所学到挣钱的本事。很多时候挣钱的本事在老板身上,或者依靠老板和几个合伙人的“钞能力”,与你无关。


公司制律所的“钞能力”

想必大家或多或少听过K所——立足湖南,铺向全国。

有野心,有眼光,也有“钞能力”。

美中不足的是其在业内的风评差强人意——一方面是全风险代垫诉讼费用的模式抢了很多个体律师的饭碗,一方面是全方位资本化运作让律师的工具价值盖过了职业荣誉感,让很多人不爽。

K所的基本盘是商砼、铝模、脚手架之类的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与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里的二级业务,本身和建工关系不大,仍然考验的是律师对于基础法律关系的理解和运用。

K所把律师分为客户律师、风控律师、诉讼律师。

客户律师负责维系客户,一般需要和自己负责片区的搅拌站老板搞好关系,比较考验社交能力,本身却未必是律师。这类客户江湖气比较重,加上诉讼费又不用自己掏,前期维权成本几乎为0,所以付律师费的时候也很怠惰,渐渐地,告客户要律师费也就不算什么稀罕事了。

风控律师负责背调客户与对手情况、推进立案与保全。诉讼不是目的,以诉促调,以保促调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诉前保全要求情况紧急,当时有个出名的铁公鸡法官跟我说“你有什么紧急的?中铁中建都不急。”我心想:中铁中建也轮不到你审,你一个厨师不关心菜谱,还研究上兵法了?吃法官的闭门羹都是常有的事,比较考验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

诉讼律师负责开庭,推进诉讼流程。庭审的密度是非常大的,天天开庭,天天各地出差。要注意的是提前买票,另外:客户太多,不要不小心搞错了。

这就是公司制律所的“钞能力”。

平台建设需要钱。

垫诉讼费需要钱。

垫保全费需要钱。

垫保函费需要钱。

养人用人需要钱。

维系客户需要钱。

钱从哪里来?

老板们的“钞能力”。



困在“钞能力”里的普通律师

上次我说网推所里授薪律师的困境,其实公司制律所也是一样。

甘蔗没有两头甜,吃谁的饭就端好谁的碗。

K所的工作强度同样远远大于传统律所,下班以后还有语音会议,开完会还有模拟法庭——模拟明天的庭审,同事假扮被告,老板假扮法官,大家向你发问。表现不好直接换掉,明天不用你去了,就这。

我去的时候比较特殊,那时候我刚从法律咨询公司离职,考完主观题的第二天我就去面试了,第一次面试就见老板了,老板对我印象非常好,一直让HR联系我办入职。

我推脱了几次,我说“我主观题还没出结果,不想干那种半场开香槟的事儿,万一没过,不是给你们丢人吗?”,老板说“你肯定会过,来上班吧。”然后我就去了,结果我还真过了,老板还在大工作群发了一条“热烈祝贺贾晓晖同学通过法考”的消息。

众所周知,一般在网上话很多的人,现实中往往不爱说话,我就是。从入职到离职,和我来往最多,说话最多,让我感到最友善的人反而是老板和HR。

加上我冷面寡言,不主动和其他同事接近,又受到老板关注,我老板又只在西安招两个人,我比另一个人工资还高一点……慢慢的,关于我的风言风语就出来了。

有次HR跟我聊天,说起老板为了留下我和其他领导拍桌子较劲,我先是感到诧异,后是把HR气哭了,她说“我真服了你晓晖,我做这么多年HR都没遇到过你这种小孩儿,你咋这么犟?你咋就不明白?这就是职场,职场如战场,你到底懂不懂哇?”



现在想想,这可能也是公司制和传统所的一大区别,传统所的办公室斗争没有这么浓郁,对于自由律师来说,待上几年还认不全几个同事的,都是常事儿,大家互不相干,各赚各的。

我们老板是个雷厉风行的女强人,当过多年法官,我亲眼见过她劈头盖脸骂别人,也亲耳听过她在会议上说“明天让XX不用来了。”这种情况下,她又对我表现出超乎寻常的耐心和友善,还手把手教我起草律师函……而我也没客气,没意识到我们是上下级,对法官的吐槽、对生活和工作的吐槽都一股脑跟她讲,我当时的状态类似于一头雾水的温实初突然遭遇后宫滴血验亲,急需自证清白,而我的社交技能又不足以应付五花八门的职场斗争。

虽然离开了,但是老板说过的三句话我至今还记得:

第一句:我们的客户都是跪着挣钱的,他们以后还要和被告做生意,诉讼不是目的,你们要时刻尊重商事关系和市场经济。

第二句:不要让我们的客户在流氓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第三句:没有被法官骂哭过,不足以谈成长。

我说了,不是所有业务都适合短视频获客,有的前辈说“to B 的决策者也是C,是C就会玩手机、看小红书、刷短视频,四舍五入to B 和to C 一样。”

那能一样吗?决策流程都不一样。


同样的,也不是所有业务都适合“钞能力”获客,最明显的,刑事案件就不适合“钞能力”获客,也做不了风险代理。好比我儿子把人杀了,你说你要垫钱帮我辩护,我不仅怀疑你是大骗子,甚至会报警。


最后,律师也好,律所也罢,很多时候是同行相轻,互相看不起,愿意俯下身来取长补短、求同存异的不多。一方面是大家都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不错的结果,在江湖混这么多年了,都有自己的傲气和调性;一方面是大家的赛道不一样,客户不一样,历史背景也不一样,能借鉴的也有限。正因如此,能率先提出“和而不同”,“知势有为”的律所和团队,很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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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婶儿、深圳新青年律师、“10万+”内容创作者、大所市场部负责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新经济,我们只做更懂客户的行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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