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贾婶儿
打官司,不外乎争一口气,争一笔钱,争一条命……
所谓“学以致用”,最重要的是用。
不管别人怎么唱衰FZ,我学了的,不能白学,得找机会用用。
众所周知,去年我有一篇“白天做实习律师,晚上做冰激凌”的文章被各大法律媒体转载刷屏,事实上后来我还成为了被二房东拖欠押金的实习律师。
我时而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参与别人的案子,时而以原告的身份参与自己的案子,时而以近亲属的身份代理家人的案子……五彩缤纷,格外充实。当我以原告的身份起诉,独自处理整个案件流程,站在原告的立场收集证据、梳理案件事实、草拟法律文书、研究相关类案、整理积极关联,寻找法律依据……如此角色,如此身份,如此沉浸式维权,都让我感觉到戏精上身,觉得很值。当我写完起诉状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收获了胜诉的喜悦,甚至想好了胜诉以后写什么文章标题。租房是广大社畜最头疼的问题之一,房东不退押金的案子也屡见不鲜。我在找房子的时候,就保存了和当地所有中介公司、房屋托管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用文字的形式将谈话的主要内容固定在微信上,尽量减少口头表述所造成的证据缺失。以上是我截取的起诉状的部分内容,整个诉状只有两页,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还找了类案作为积极关联。本案的被告,不属于中介,而是类似于房租租赁公司中介的不动产托管公司业务员,其手中掌握着几十余户房屋的二次转租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房东”。无独有偶,我实习期接触的第一个案子也是托管公司爆雷。赶巧的是:对方履行的那一天刚好就是我的实习考核结果出来的那一天。整个过程我都在朋友圈进行了记录,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损失了立案缴费时先行垫付的25块钱诉讼费,这25块钱是判决减半收取后由被告承担的部分。
以这个案子为契机,我准备发起一个话题,就叫“我把TA告了”,邀请广大原告及原告代理人讲述不一样的诉讼故事,既可以是胜诉经验、也可以是败诉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