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化”那“化”,适合自己就是好“化”

学术   2024-07-21 00:23   广东  

图:微博

文 | 贾晓晖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其中有一段是这样:

说的挺好的,但仔细想想,跟没说似的。

这种话特别像一个人说的,就是贾婶儿我。因为我过去非常擅于提出问题,这种问题我张嘴就能提十个八个的,最近快一个月没更新了,一是精神状态一般,比较焦虑,一直在努力抵抗熵增;二是想说的变少了,感觉来来回回就是那些问题。

最近新增了几百个关注,内心没有升起任何喜悦,也没有一丝波澜,甚至因为这些阅读量和关注几乎全部来自于《被人嫌弃的网推所》这篇文章,反而让我更焦虑。

因为我写的不是业务,是行业。你们一般只有在业务变差的时候才愿意关心行业吧?真正关心律所发展和行业发展的也就那么几个主任、那么几个爱说话的、那么几个爱写文章的、那么几个爱做自媒体的……来来回回就是这些人,反反复复都是这些东西。有钱挣的时候,你只关心和挣钱直接相关的事儿;没钱挣的时候,你才会匀出一点时间,抬头看看行业。

以上都是我猜的,要是猜错了就是你对。

我不爱写业务类的文章,一是写专业文章的人太多了,不缺我一个;二是我本身作为高敏感人群,就爱观察这了那了的。

观察者自然是擅于发现问题的,但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

今天我们总是说“专业化”、“产品化”……这“化”那“化”的,我耳朵都快听得起茧子了。各种导流课听了一场又一场,很多概念,很难落地。

公司化、产品化、专业化……没有一种“化”是适合所有人的,但总有适合你的。

大家常说“律师最大的客户就是同行。”这话既对也不对,得看你吃什么案子,做什么赛道。像网推所,他确实不靠同行,他基本只吃外部市场;像公司制,他就只吃那一类渠道业务。他们确实不怎么靠同行,同行口碑并不能给人家造成影响,人家把自己的客户伺候好就够自己吃饱了。像刑事业务,还有一些小众业务,他还真就是经常靠同行,这类业务属于别的同行不会做的、不敢做的、不想做的……有的刑事律师说自己有90%的案子都是靠所内同事引荐,这一点都不夸张。

所以,你得分情况。

先说“专业化”这事儿

你们别把路想窄了,其实很少有律师刚一入行就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专业方向的,大家都是慢慢摸索着,找到自己的专业方向。你是一个正儿八经通过法考,通过实习考核,拿到执业证的律师,就已经比很多人专业了,多给自己点时间吧。

你才执业几年?你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吗?先把自己养活住再说别的,这才是实在的。

以前大家经常调侃“十个民商事律师,有九个都说自己是搞建工的。”因为建工标的额大,律师费高,冷不丁吃到一个就能吃饱,至少不像别的业务容易饿肚子。现在我们发现“十个自媒体律师,有九个都说自己是搞刑事的。”我明明记得自己就在前年,身边一个摸得着的活的刑事律师都没有的,怎么现在遍地都是刑事律师了?

再一个,专业化也分地方:

你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很难靠专业化养活自己,因为服务业一定会受到你当地产业类型、经济体量、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你那地方一年才几个案子,你只吃那一类案子能吃饱吗?有的行业在你那地方甚至都没有。

但如果你在一个经济高度发达,产业类型特别丰富的地方,执业前几年你可以什么案子都做,后面你要还是什么都干,那怎么玩得过专精这一行的律师?你在这个专业方向刚开始投入的时候,人家已经在这个专业方向走了十年八年了,那你说说:你是比人家聪明还是比人家经验丰富?凭什么竞争?

你说努力,谁不努力?只有可以量化的才能被客户感知。

什么能被量化?你做过的案子,你投入的时间。

我知道你业务很多,但是你在A业务上投入的时间比在B业务和C业务多40%就可以了,一个60%、一个20%、一个20%,那个占据你60%的时间和精力的,就是你的专业化方向了。

焦虑是抽象的,但人是活的,事儿是具体的。

再说“产品化”这事儿

产品化是为了让你的服务变得有形,变得可以量化,这是好事,没毛病。

但不是什么业务都适合产品化。产品的一个特征是可以批量销售,你的产品都已经能批量销售了,那得有多大产能?别说你团队有十个人,十个人和一个公司相比,还是少了。首先,你的产能没有公司强;其次,你的成本又比公司高;最后,你很难比人家卖的便宜。再具体的我不说了。

我这个系列叫“贾话律师”,是阅读量最高的一个系列。

每当我看到这些阅读量蹭蹭上涨,就意识到这些积病又双叒叕没有解决。行业巨变的这几年,我已经对各种概念祛魅了,有的东西越来越不实在了,没意思。

最后,这“化”那“化”,适合自己的才是好“化”。

李诞有本书叫《李诞脱口秀工作手册》,他说“你从一个批评家变成一个建设者的过程,你一定会理解什么叫完成比完美更重要。作为一个批评家,你是可以活得很好的,你很快乐,你不沾水嘛,到处说人就好了。而且你眼光高的话,你批评的又都在点上,你还会收获一大批拥趸,然后这帮拥趸就会把你害得死死的。你可能在25岁的时候有机会成为一个创作者的,但你因为审美过好,读的过多,过于聪明,变成了一个批评家之后,被人崇拜,被人喜爱,成了一个著名批评家,就再也写不出来了。”

这段话一直让我联想到法律行业——大家各自为政,各玩各的,互相看不上,互相批评,叽叽喳喳。

无独有偶,我之前写过一篇《公检法律,你们都别瞎吵了!》,说句难听的:一些前辈整天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蹦迪,经常干些自说自话的事儿,也不干啥正事,就是各种攻击和想象。

打败焦虑的是做事,做具体的事,做错事也是做事,不要指望一开始什么对的事儿都让你占了。

最后,送给大家一段话吧:

有些人靠专业赚钱,
有些人靠行为艺术赚钱,
有些人兼而有之。

有些埋单人愿意为专业付费,
有些埋单人愿意为艺术付费,
有些埋单人愿意为疯狂付费。

专业的人,不要埋汰疯狂的人;
疯狂的人,不要埋汰艺术的人;
艺术的人,不要埋汰专业的人;

只要不违法,互不干扰,互不妨碍,即可。

越是乱世,越要稳住,才能摸清楚自己适合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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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贾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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