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贾晓晖
去年春天,我弟跳楼自杀。
后来我写了《少年之死》
夏天,我因为750块钱把房东告了。
后来我写了《花半年要回750块钱,值吗?》
没多久,我爸出了车祸,秋天我把对方告了。
后来我写了《被撞了该不该逃跑?》
冬天,我因言获“罪”,春天来深圳申请执业。
后来我写了《我来深圳30天》
夏天,我从业务转向运营,成为了我们所的市场部负责人。
后来我写了《规模所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阵痛》
现在是秋天,距离年底还有三个月,我计划在微信读书看10—20本30万字以下的闲书。如果可以的话,再瘦30斤,12月31日再给你们汇报一下。
有时候感觉这两年像是过了20年,去年10月也是我写年终总结的时间。10月包裹着我的生日,也是我每年开始反思和复盘的季节——关于人生、关于工作、关于家庭……
我知道自己的性格问题,但是性格这个事儿跟原生家庭一样,不能老说,也不能一直有问题。如果你抑郁两年,别人会理解你;如果你抑郁二十年,别人只会觉得你是真的神经病。
我是从今年开始意识到没有人能够接受完全现实的生活。
我弟跳楼自杀以后,所有人都在医院忙着哭,拽着医生问这问那,只有我爸说了一句话:“如果腰椎都断了,就不救了。”
我妈是个温和而善良的人,跟我爸完全相反。她少年丧父,中年丧子,常常说我爸身上有我外公的影子,这也许就是她无条件包容我爸的原因。
有时候,“善意的谎言”和“皇帝的新衣”就是一线之差。有时候涉嫌谄媚和懦弱,有时候又表现得豁达和平和。
我以前很讨厌那些被生活揉搓之后立刻投降,果断自我和解,麻利地完成社会化的人。
他们常常让我有一种“屠龙少年终成恶龙”的宿命感。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讨厌所有带着投降意味的鸡汤。
什么叫“与自己和解”?就是你跟对方和解不了一点儿,于是你只能骗自己,只能刀刃向内,只能跟自己和解。
什么叫“允许一切发生”?即使你不允许,那件事还是会发生,所以你骗自己,显得你掌握主动权,显得是你允许它发生的。
人不可能做到只为自己而活,我现在也还是会厌恶很多事,不过我觉得到时候了,30岁之前,你可以横冲直撞,可以“做自己”;30岁之后,别人只会觉得你没救了。所谓的“社会时钟”,所谓的“什么年纪干什么事”,不一定对,但可以给你一个参照。
现在就是这样一个节点:快30岁了,我准备对一些事说“算了”。
今年我听到最感动的两句话——一句是有一回宇哥说我表达有问题,我说我情商低也活得好好的,宇哥说“你只是活得好好的,不是活得好。我们都希望你活得好。”另一句是我客户说:“贾律师,周末就好好休息吧,别太累了。”
律师不是个受人尊重的职业——老百姓不待见你,拿所谓的精英编排你;公检法不尊重你,也不稀罕跟你当法律共同体;家里人嫌弃你,觉得你挣个钱太费劲。这一行没韧性干不下去。大浪淘沙,留下的都是能抗事儿的,离开的都是熬不住的。
同一个问题,问十个前辈,有十个答案。有时候我想“算了,你能指导我什么呢?你一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怎么指导我过好本世纪二十年代的生活?问你也是白问。”在这一行,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法律市场变化太快了,去年的经验都不一定适用于今年,何况几年前、几十年前的经验。
只要不是我觉悟到的,你给不了我,给了我也拿不住。一切都要自己试过、做过、悟了,才能通顺。
我从小就没有崇拜过谁,也不追星。有一些对我很好的前辈,他们建议我走的那条路也许是对的,但不一定真的适合我。他们的成功固然离不开他们的努力,但也建立在他们的年代、他们的资源、他们的运气甚至他们父辈的原始积累等基础上。我们95后00后可借鉴的部分并不多。但有些通用逻辑是没错的,比如:与人为善;做好课题分离;积累信用资本;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学好三大程序法等等等等。这些事认真做起来也足够填满生活,抚平焦虑。
说到底,律师执业环境会受到政策的深度影响。政法政法,法律和政治不分家。中国人讲究息事宁人,但息事宁人很多时候不是靠解决事,而是解决人。很多事你不能细想——为什么我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诉讼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脏事儿吗?如果是能谈拢的事儿,还打什么官司?如果是谈崩了的事,还怎么和解?如果都和解了,我还去法院干啥呢?
现在都说要差异化,一些人喜欢搞些小动作,看着像是差异化,其实是别的圈子玩儿剩下的,顶多是“术”的差异而非“道”的改良,本质上还是在消耗自己,消耗自己的身体、精神、还有信用。
就写到这儿吧,有些事光想是想不明白的,还是得做。
沉下心做点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