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们在聊《第二十条》的时候,其实在聊什么?
学术
社会
2024-02-25 07:49
广东
律师聊《第二十条》不是在聊法条和构成要件,而是为了争一口气。说白了:一个电影让正当防卫被唤醒的功劳被检察院给抢了,心里不服,借分析《第二十条》写影评顺便告诉广大老百姓——“大家可别被这电影给骗了!其实韩明那个角色说的话在现实中是我们这些当律师的说的。”说实话,所谓的“法律共同体”之间的撕逼也不是头一回了,别看律师话最多,但往往是被撕的那一方,而且是被撕得最惨的。
写电影《第二十条》的律师很多,但是说得都差不多,不外乎是围绕法条、案例和剧情加一些吐槽,有些前辈连着发了好几天,可见其心中愤懑。今年正式融入刑辩环境,作为新人,我还不敢说当“我们”在聊《第二十条》的时候,其实在聊什么;只能说当“你们”在聊《第二十条》的时候,我观察到了什么。昨天参加了吾辩护的学习会,主题是关于《第二十条》的。在场的每一位刑辩律师都是专门做刑辩的,甚至只做刑辩。由于经济体量和发展阶段的差异,这种严丝合缝的专业化在二三线城市并不多见。作为新人,我也不敢班门弄斧,只能狗尾续貂,说说我从外部世界对刑辩律师执业环境和对《第二十条》的感受。
我的感受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前途是迷茫的,道路是曲折的,现实是离谱的。”前几天伍雷写了一篇文章,说他看过自己的当事人在看守所当着他的面吃屎。不只是刑事律师,民商事律师所面临的危险也不能忽视。比如我就见过我同事为了防身,带鳄鱼皮防弹包去开庭(离婚案子)。由于我爱写东西,刑辩律师也爱写东西,以文会友,机缘巧合结识了全国各地很多的刑辩律师。每每被各位刑辩大律师的朋友圈包围,我就很明显的感受到:刑辩律师可能是律师圈里最爱写文章的一类人,而且以吐槽和呐喊为主,类似于律界“鲁迅”。
我在《公检法律,你们都别瞎吵了》中提过:每个地方的司法环境是不一样的,每个律师的专业能力是不一样的,每个检察官、法官的学历背景、实践经验、专业能力、人品、责任心……都是不一样的,这些不同,构成了法律共同体中的各路“猪队友”,也构成了刑辩律师各地奔走、呼号、呐喊的愤怒之源。这片子是最高检牵头的,因此检察院也成了刑辩律师主要吐槽的靶子。我搜了一些看起来像是检察官或者法官写的东西,有篇文章提到“第二十条”之所以沉睡这么久,原因有两点——一是难以认定,二是责任太大。人家说了,你们看的电影都是上帝视角,我们接到的案子往往只有口供,张三说李四先动的手,李四说张三先动的手,我到底算谁头上?人家也说了,一旦造成死伤,涉及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还有层出不穷的上访、汇报、调查……这一点正好也是昨天分享会上一位检察官出身的前辈说到的——造成死伤,要上检委会,上了检委会,我们哪怕再心里过不去,再睡不着觉,都决定不了了。现实是什么,现实就是——一位普通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正当防卫的案子,一群检察官吭吭哧哧研究半天,汇报一级又一级,最后得出了故意伤害的结论。现在人家愿意公开说这个事儿,愿意专门拍个电影说这事儿,高低是有个态度,以后再办正当防卫的案子还是会多少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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