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婶 2023-01-07 22:32 发表于陕西
“计划这东西,不能太细,但也不能没有。”
又到一年初始时,在这个立flag高峰期,请大家注意错峰立帜,避免拥堵。
2023年第2篇,总第26篇:
贾婶 2023-01-12 02:51 发表于陕西
这篇可能是绝大多数人第一次认识我的文章,也是被麦读、熊猫法律星球、青法在线、律媒智库、民商裁判实务等十几家业内大号转载最多,转载时间最久的一篇。这篇文章属于下沉内容,让我认识了一批凌晨3点跟我双向奔赴的迷茫大学牲、辛酸打工人、悲催青年律师、苦命家庭主妇……
当时,距离我实习结束还有8个月,很多前辈都向我伸出了橄榄枝。虽然很多人看我后面的文章以为我执业好几年了,但事实上我真是一个如假包换的萌新。
现在给大家汇报一下:9月实习到期,10月提交材料,12月通知考核,年底考核结束,昨天拿到了考核合格的纸质结果。
经过去年一年和大家的相处,我准备在长三角、珠三角选一个江好海好经济好的地方执业、生活、养老……去哪,先不告诉你。
对了,忘了说,我去年不仅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事实上还成为了一名被二房东拖欠房租押金的实习律师……
于是我把他告了,已经判了,已经赢了,已经履行了(就在前两天)。
2023年第3篇,总第27篇:
贾婶 2023-02-03 20:44 发表于陕西
这篇文章从我与自媒体、我与生活、我对人设的看法、我对律师行业的观察四个方面展开,以我在「增长律」的直播为契机。
在这篇文章里,我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一句鸡汤——“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我之于表达,我之于写作,和你之于游戏,你之于旅游,是一样的。
被误解、被扣帽、被网暴几乎是所有自媒体的宿命。
我的公众号是我的情绪自留地,写着玩儿。每当我写完一篇文章,就从腹腔里生出一阵畅快,像是憋了好久的大屁终于放了出来。
2023年第4篇,总第28篇:
贾婶 2023-02-10 00:05 发表于陕西
以图表的形式让道交人损案件的赔偿依据可视化,方便了我,顺便方便了你。
2023年第5篇,总第29篇:
贾婶 2023-02-12 01:22 发表于陕西
《狂飙》是一部好剧,好就好在它真实。
真实就真实在:真的没人在意律师……
分析《狂飙》剧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文章已经有很多,也不差我再多嘴那两句,所以我就不说了。
有意思的是,这部剧好像真的没律师什么事儿。不论以何种方式追热点普法,都好像是一场盛大而辛苦的自作多情。
2023年第6篇,总第30篇:
贾婶 2023-02-15 18:06 发表于陕西
被人嫌弃的律师有很多种,其中最普遍的一种就是“不说人话,不做人事儿。”
被人嫌弃不可怕,但被人嫌弃一生,一定是件悲哀的事。
2023年第7篇,总第31篇:
这篇文章被律媒智库等大号转载,主要表现了我是如何压榨微信,让微信的办公效益最大化等手艺。
2023年第8篇,总第32篇:
贾婶 2023-02-22 00:03 发表于陕西
情侣吵架,一方情绪上头,来一句“你到底会不会说话啊?”,这里往往表达的是一种态度,是反问句。
母婴教学,阿姨问旁边宝妈“你家宝宝会不会说话呀?”,这里往往表达的是一种能力,是疑问句。
这篇文章的行文冲动产生于我和一位奇葩读者的对话,纵观整个对话过程,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2023年第9篇,总第33篇:
贾婶 2023-03-08 17:00 发表于陕西
妇女=妇+女。
通俗点说,妇代表已婚,女代表未婚。
现在的舆论环境,男的说一句“妇女节快乐”也许会被“小仙女”当做情商堪忧的直男,甩去一个白眼。仿佛“妇女”是个什么丢人的称呼。
2023年第10篇,总第34篇:
贾婶 2023-03-20 23:26 发表于陕西
至暗时刻是无法优雅走出来的,只能混身泥泞,全身浴血,从下水道一点一点爬出来,爬上大街的时候因为胯骨太大,还用刀切掉自己的身体,连皮带肉带骨头。
2023年第11篇,总第35篇:
贾婶 2023-03-30 23:33 发表于陕西
借用我朋友说的话“一定要保持思考,保持怀疑。如果你本来就不知道问题的答案,并且接受了给出的答案,真的就是灾难了,是人用技术不是技术支配人。”不管是chatGPT,还是区块链、自动驾驶这些的,都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商业逻辑的新事物。
律师作为专业类服务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不断学习完成自我进化,应当对市场保持尊重,闭门造车的自怜自负、自娱自乐始终是走不远的。
2023年第12篇,总第36篇:
贾婶 2023-04-03 13:16 发表于陕西
从私心上讲,这篇文章才是我本人去年最喜欢的文章。
在本文中,我针对表达者的困境,提出了两个不同的视角。
第一种:让子弹飞,因为——“终于有一天,作为吃瓜群众的你不再相信政府,不再相信微博大V,不再相信受害者,不再相信任何社会组织和媒体。你想为这个社会发声,但你摸了摸自己被打肿的脸,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你甚至连独立思考都做不到,因为你所接收到的爆炸数量的信息,都已经是二手三手,打碎真相的谎言和无数种排列组合的方式而已。”
第二种:别等子弹飞,因为——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要依靠舆论去推动一些案件获得更多的关注。
“理中客们认为事实没有全面掌握就不发言,那么面对公共事务,大众的唯一选择就是在官方通告出现后发言。可是如果官方通告出现后,理中客们又接受这一事实而没有丝毫异议,那么发言的价值又在哪里?如果说,对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发言是追寻真相的过程,那么理中客们的立场其实是在主张,有发言必要的时候没有发言的条件;有发言条件的时候没有发言的必要。结论就是别发言。因而,看似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对于公共事务讨论的观点,其实根本站不住脚不说,还会摧毁一切公共讨论。”
2023年第13篇,总第37篇:
贾婶 2023-04-06 21:23 发表于陕西
每年高考那几天,都会流传“老赖的孩子不能上大学”这个谣言。
总之也没人仔细查查相关规定,家长坚信自己孩子是“宇宙无敌天才小宝贝”,孩子也坚信自己是“宇宙无敌小天才”。
“反正考不上好大学的原因很多,总不能是因为孩子成绩不好吧?”
你考不上北大难道是因为你爹是老赖吗?
2023年第14篇,总第38篇:
贾婶 2023-04-08 11:07 发表于陕西
“抛开事实不谈,这种现象不普遍吗?”
“抛开事实不谈,你难道不能感同身受吗?”
“抛开事实不谈,你为什么愿意相信这个通告而不愿意相信这些截图呢?你是不是叛变了?你这个资本家的走狗!呸!”
……
好的,我理解你被真相刺痛后拼命找补自尊的心情。
但你说“抛开事实不谈”,那……谈啥?
2023年第15篇,总第39篇:
贾婶 2023-04-09 11:17 发表于陕西
“不是零零后改造职场,是零零后的爸爸改造职场。只有那些爸爸够有钱的,孩子不上班也暂时不会饿死的,才能“改造职场”。一旦要饿死,谁都改造不了职场。”
整顿职场算什么,有本事你就整顿市场。
你要是整顿了职场并且顺滑地全身而退,那我寻思你本身就是个市场。
2023年第16篇,总第40篇:
贾婶 2023-04-22 19:19 发表于陕西
本文和我的另一篇《被人嫌弃的律师的一生》构成姊妹篇,也是获得大量关注的一篇文章。
实习律师之所以处境艰难,不一定是由于带教律师造成的,而是因为实习制度既不像商业社会的雇佣关系,又不纯粹是传帮带的师徒情谊。
雇佣关系讲求的是一个效率和产出,单位时间内产出越高,雇佣方收益越高。
师徒关系讲求的是一个情分和传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是师傅不希望看到的。我和很多律所的主任交流过,他们中绝大多数认为“90%的律师在实习期都不会学到什么真东西。律师这一行不靠人教,全靠自己悟。”
这里的“真东西”既包括专业水平的提高,也包括为人处世的精进。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实习律师用工成本极低,正好和实习律师的产出效率极低相配。
对于实习律师来说,实习期间工资微薄,正好和实习期学不到什么东西,干脆摆烂相配。
我从雇佣方、受雇佣方以及行业特性等角度展开思考,形成了本文。
2023年第17篇,总第41篇:
贾婶 2023-05-03 15:42 发表于陕西
在那个夏天,我第一次尝试付费,利用4天时间通读了一本1890000字的书,并且绘制出了一张35000字的超级思维导图,而这一切,都是拜一位朋友的deadline所赐,在他的倒逼下,我展现出了一位拖延症的极致状态,不信你们可以看看。
2023年第18篇,总第42篇:
贾婶 2023-05-04 23:01 发表于陕西
这篇文章的行文冲动产生于黑尾鸥小作文控诉鹦鹉史航性骚扰之后,仔细阐述了我为什么不喜欢小作文以及小作文式维权的局限性。
2023年第19篇,总第43篇:
贾婶 2023-05-07 12:23 发表于陕西
2023年的4月,我和家人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为艰难的时刻,这后来有部电视剧《漫长的季节》,将我拉进回忆。
“打个响指吧。”他说
我们打个共鸣的响指,
遥远的事物将被震碎。
面前的人们,
此时尚不知情。
2023年第20篇,总第44篇:
贾婶 2023-05-14 12:55 发表于陕西
2023年的4月和5月,属于回忆。
生活是一条蜿蜒的河,我妈是河上的一艘船,永远为我亮着灯。
现在,我们想做她的船。
推开门,还是那句“妈,我回来了。”
2023年第21篇,总第45篇:
贾婶 2023-05-21 17:30 发表于陕西
“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热爱表达的人,将孤独写在脸上。
2023年第22篇,总第46篇:
贾婶 2023-05-23 12:37 发表于陕西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有人通过我的文字治愈自己,有人通过我的文字关照生活,但我写东西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你们,而是为了疗愈自己,只是没想到顺带着把你们治愈了。
我的文字就是我的生活。
2023年第23篇,总第47篇:
贾婶 2023-05-25 11:33 发表于陕西
“当当事人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关系上、人脉上,完全忽视了取得无罪结果所需要的客观条件,最后人财两空就不足为奇了。因为找关系把原本可以从轻处理的案件搞得越来越棘手,越来越重也很常见。有些当事人到处找关系,司法系统上下找了一遍,甚至领导的司机也被打招呼照顾。具体的承办人为了避嫌,在可轻可重之间选择从重处理。而有些被司法掮客揩油吃拿,案件判决都下来了,还在相信中间人拍胸口的承诺。”
“感觉律师都不是好东西”、“感觉律师没什么用”、“打官司就是打人脉”、“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些话,说出来不费脑子,也很过瘾。
一方面遵循了某些现实,一方面打击了律师,一方面不用思考,一举多得。
迷信关系的人往往很难明白关系的对价。
官司打输了就认为自己的关系不够硬,对面的关系非常硬。
这似乎也是很多人的心理。
2023年第24篇,总第48篇:
贾婶 2023-06-01 00:01 发表于陕西
“越是负重前行,越是走不远。”
2023年第25篇,总第49篇:
贾婶 2023-06-04 12:02 发表于陕西
屏幕前的你们,并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的死因。
你的结论只是基于你所看到的各种信息的排列组合。
也许是网暴;也许是思虑过度;也许是都有……
每当我们在谴责网暴的时候,事实上你都是把自己代入了正义的那一方;但下一次,你可能也会成为网暴中的一员。
脱离组织纪律,没有现实世界各种规则的约束,人人都可能成为键盘侠。你当键盘侠的那一刻没准儿还觉得自己特正义。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有的人一辈子都明白不了你的处境和心理,不是因为她蠢,只是因为她没有理解的条件和能力。
一个一辈子都只吃人家剥好的白鸡蛋的人,你跟她说鸡蛋不是白的,她会吓死,会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震撼,几近崩塌,进而维护自己内心世界的旧秩序,声嘶力竭地为“鸡蛋就是白的,始终是白的,一直是白的。”而呐喊。
2023年第26篇,总第50篇:
贾婶 2023-06-07 21:21 发表于陕西
你听谁说的?你长手了吗?你查了吗?
2023年第27篇,总第51篇:
贾婶 2023-06-15 17:32 发表于陕西
不可否认,一部分人由于文化程度有限,文学素养极低,总是试图通过“抑郁症”来攫取同情,表现矫情,仿佛不沾上一点抑郁症就没办法抒情。
“抑郁症”一词,正在互联网上被滥用,这也造成它原本严肃的医学内涵被严重稀释。
2023年第28篇,总第52篇:
贾婶 2023-06-18 08:00 发表于陕西
我在《当我们在聊网暴的时候,我们在聊什么?》一文中说“不在乎就不会受伤。”
今天,我再次思考这件事,感到“不在乎”似乎是很难的,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仍旧是艰难的。
我说的“不在乎”是一种结果,而非一种态度。这种“不在乎”是经过一系列事情而产生的结果,而不是一种通过刻意训练达到的状态。
因此,我更希望你们放轻松一点:
和解不了,就算了。
没法原谅,就别原谅。
还是那句:多给自己一点时间。
2023年第29篇,总第53篇:
贾婶 2023-06-26 11:13 发表于陕西
你们这些好法官,并不能代表中国法官的平均水平;
你们这些好律师,并不能代表中国律师的平均水平;
你们这些好检察官,并不能代表中国检察官的平均水平;
你们这些发达地区的人,并没有经历过多少拉垮地区的离谱事……
你们可能根本就没有统一的讨论基础,一直都在各说各的。
在自己的世界里聊着别的世界的事儿。
2023年第30篇,总第54篇:
贾婶 2023-07-13 21:56 发表于陕西
打官司是事后救济,甭管什么事儿,真到了打官司那一步,基本表明前期所有救济途径都瘫痪了。比起事后救济,事前防范总是显得更加重要。
2023年第31篇,总第55篇:
贾婶 2023-07-18 19:39 发表于陕西
当你发出“在吗”这一刻,就已经侵占了对方的注意力。无论如何,对方的注意力已经被消耗了,此后的过程也是注意力被拉扯的过程。
“在吗”——多余的体面,精神内耗之源。
和“在吗”一样的,还有“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你给我了两个选项,也就给了我拒绝你的机会。
2023年第32篇,总第56篇:
贾婶 2023-07-23 19:53 发表于陕西
当初起名“无因管理菲奥娜”是因为美剧《Shameless》(无耻之徒)里的大姐叫Fiona,我跟她的生存环境和性格比较相似,在生活的沟壑里分身乏术,在命运的黑夜中极力穿行。
2023年第33篇,总第57篇:
贾婶 2023-07-29 13:36 发表于陕西
张颂文火了,他过往的沉寂是否歌颂着你的窘迫?
刀郎火了,他过往的沉寂是否映照着你的孤独?
他们都是有天赋又努力的人,迟早会火。即使在人生中有过沉寂的阶段,那也是蛰伏,是蓄势待发。
《罗刹海市》爆火,是网民们一场盛大的对号入座。这歌越火,越说明现在的阶层流动性有多差,大家活得有多累,过得有多憋屈,心里有多愤慨。
2023年第34篇,总第58篇:
贾婶 2023-08-06 22:07 发表于陕西
本文系真实案件改编,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小说体裁,案件还在进行中,我是原告代理人。
2023年第35篇,总第59篇:
贾婶 2023-08-11 18:30 发表于陕西
销售能力决定你能走多远,办案水平决定你能走多宽,人品和能力决定你能走多深。人都是在社会这三维空间里混着,这些技能缺一不可。
丢人的,不是职业,而是自己。
2023年第36篇,总第60篇:
贾婶 2023-09-06 12:02 发表于陕西
年轻同行看着新闻,满腹惆怅“好可怜哦,看得我都怀疑自己要不要当律师了。没案源要喝西北风了。”
老一辈有行业尊荣感的前辈一皱眉放下手机,嘬一口茶开始上高度“可悲!可恶!行业之耻!”
贷款上班的实习律师停下手中送外卖的小电瓶车惊呼“卧槽!执业了还得偷吃的才能苟活?本宝宝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
从来没有人真正理解过律师,就像从来没有人真正理解过送外卖的。
2023年第37篇,总第61篇:
贾婶 2023-09-13 11:15 发表于陕西
每当我企图用文明素质去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发现并没有几个人讲素质。每当我开始摆烂,不讲素质的时候,周围所有人都突然变得有素质起来。
2023年第38篇,总第62篇:
贾婶 2023-09-23 12:33 发表于陕西
“无论是被动卷入,还是主动发起,权力斗争总是让人身心俱疲。”
2023年第39篇,总第63篇:
贾婶 2023-10-05 15:43 发表于陕西
当代社会,创造一个名词很顺手,但解决一种软暴力却很难。
更多时候,外界力量对于解决软暴力没什么用,还是得依靠自己,也就是现在流行的“内核稳定”。
像律师、销售、保险经纪人、心理咨询师这种工作,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微信自由的。
2023年第40篇,总第64篇:
贾婶 2023-10-28 22:28 发表于陕西
人是不会改的,也不会互相理解。
所以才说理解万岁,因为根本就没有人见过“万岁”。
所有人对于一件事或者一个人的评判,都基于自己的经历、认知和立场。即使是认识很多年的朋友,依然会因为同类问题反复争吵。
人和人之间,更多的是居高临下的同情和隔靴搔痒的宽慰,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你,人家也没有义务理解你。
而你们之所以天天吵架还能相处好几年,多半是因为认识世界的底层逻辑相似,但底层逻辑的“底儿”太薄了,撑不起、兜不住你们互相的认知盲区。
2023年第41篇,总第65篇:
贾婶 2023-11-03 18:07 发表于陕西
少整点没用的。
2023年第42篇,总第66篇:
贾婶 2023-11-06 12:33 发表于陕西
工作没有不委屈的。
只是,有的“锅”要钱,有的“锅”要命。
衡量一口锅该不该背的尺度在自己。
2023年第43篇,总第67篇:
贾婶 2023-12-01 10:31 发表于陕西
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年年说,月月说,日日说……说出来解决不了问题,只是在人生的进程中又重复了一遍,久而久之,反而加强了“这个事解决不了,这个难题没法攻克。”等内心确信,其实是一种很糟糕的状态。
你迷茫的,别人十年前也曾迷茫;
你焦虑的,别人五年前也曾焦虑;
你觉得现在形势不好,别人三年前也没好到哪去......今年永远是最烂的一年,正如老师永远在说“你们这一届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