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起,BC省新的“房东自用网络门户”(Landlord Use Web Portal)将上线,旨在更好地保护租客免受恶意驱逐,同时为房东提供更加简化的驱逐流程。
通知方式:
以前的表格通知将转换为使用“房东自用网络门户”(Landlord Use Web Portal) 生成终止租赁通知。房东必须使用本人认证的BCeID登录该网站来生成通知。
通知期限:
收回自住房的通知期限从原先的两个月延长至四个月,给予租客更多时间找到新住处。
争议时间:
租客收到通知后,提出争议的时间从15天延长至30天。
提供入住人信息
网站要求提供有关入住房屋者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租户可以更明确地了解房东的意图。
更多关于如何进行自用收回的具体步骤,请参考我们之前的文章,
【法律更新】出租房收回法条重大更新--出租房如何收回?(实用收藏)
以上图片来自BC政府官网原文(7月03日发布)
今年四月起,BC省出租房收回要求收回后真实自用时间为至少12个月。表达“诚实动机”是很郑重的程序。如果后来被发现是虚假原因,房东会被要求补偿原租客的损失,甚至承担严重的后果(十二个月的租金赔偿)。租客在离开之后的一年内,都有权因为“恶意驱逐”而起诉房东。立法人员和听证官对这类的案例格外留意,新修订的法律对此也是愈加严格。
请参考阅读我翻译过RTB的判例:
被判赔偿租客12个月租金,这些房东做错了什么?--租务法庭近期案例分享一
本文依据以下法律条款总结归纳:
RTA Section 47 – Cause
RTA Section 49 – Landlord’s Use of Property
RTA Sections 50-51 – Tenant May End Tenancy Early and Compensation
RTA Section 93 – Obligations Pass with Transfer or Assignment of Land
RESIDENTIAL TENANCY POLICY GUIDELINE2A: Ending a Tenancy for Occupancy by Landlord, Purchaser or Close Family Member
作者简介
CHIFU CHEN 总经理
从事大温地产管理工作十余年。了解北美文化,善于协调处理矛盾及复杂关系。在纠纷仲裁、客户筛选以及关系管理方面积累了多年经验。熟悉北美工程标准和规范,为业主提供专业的物业维护/维修咨询并协助质量管理。
NANCY WANG 市场部经理
长期从事房地产相关行业的市场和客户服务工作,同为政府机构认证租赁关系讲师。了解中西文化,熟悉本地房地产行业法律。擅长协助客户跨语言跨文化进行资产优化配置和管理。为人亲和、擅长客户关系管理,能引导业主与客户之间良性沟通;同时协助客户进行税务、财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