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申请收回物业,以便自己、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使用;(很多人将此条款翻译为“直系亲属自用”并不准确。注意此处不包括业主的兄弟姐妹)。
疫情期间曾有短暂时间政府暂停此类收回,目前已回复如常。业主需准备以下资料:
解约通知书(2 month notice)必须至少2个月前以有效送方式送达租客 |
给付一个月租金做为补偿 |
必须是诚实的动机(good faith) |
房屋出售解约通知要求
买方出于真实自用目的打算收回出租房,可使
用#RTB-32两个月通知表,由卖家提前至少两个月送达租客。(固定租约fix term除外):
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买卖合约达成
该房屋所有出售条件均已满足,且买方已告知卖家,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购买者本人或近亲出于真实目的将自用出租单位。
解约通知书必须附买卖合约或《买家自用申明》
2、必须提供买家信息
必须提供买家姓名和地址信息。
3、必须处于真实自用目的
买家或近亲必须出于真实“自住”的意愿(good faith)终止租赁。
这里注意,近亲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不包括兄弟姐妹等,自用时间至少12个月以上。
Good Faith是一个法律概念,意思是一方在做他们说将要做或正在做的事情时诚实。
4. 房东必须赔偿租客,租客可提前搬出
房东必须向租客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租客有权要求用于抵扣最后一个月的租金。
租客在收到通知后不必在通知到达当日搬走,可于到达日前解约搬离。
例如:租客在收到通知后10天就找到房子并完成搬家。
业主需退还租客本月剩余租金、押金及一个月赔偿。再加上交接日到达前可能的空置损失。卖方需对这些可能的支出有所准备。
解约通知书(2 month notice)必须至少2个月前以有效送方式送达租客 |
给付一个月租金做为补偿 |
必须是诚实的动机(good faith) |
必须提供购买者的姓名和地址信息 |
解约通知书必须附买卖合约或《买家自用申明》 |
我的建议
表达“诚实动机”是很郑重的程序。如果后来被发现是虚假原因,房东会被要求补偿原租客的损失,甚至承担严重的后果(十二个月的租金赔偿)。租客在离开之后的一年内,都有权因为“恶意驱逐”而起诉房东。立法人员和听证官对这类的案例格外留意,新修订的法律对此也是愈加严格。
请参考阅读我翻译过RTB的判例:
被判赔偿租客12个月租金,这些房东做错了什么?--租务法庭近期案例分享一
本文依据以下法律条款总结归纳:
RTA Section 47 – Cause
RTA Section 49 – Landlord’s Use of Property
RTA Sections 50-51 – Tenant May End Tenancy Early and Compensation
RTA Section 93 – Obligations Pass with Transfer or Assignment of Land
RESIDENTIAL TENANCY POLICY GUIDELINE2A: Ending a Tenancy for Occupancy by Landlord, Purchaser or Close Family Member
作者简介
CHIFU CHEN 总经理
从事大温地产管理工作十余年。了解北美文化,善于协调处理矛盾及复杂关系。在纠纷仲裁、客户筛选以及关系管理方面积累了多年经验。熟悉北美工程标准和规范,为业主提供专业的物业维护/维修咨询并协助质量管理。
NANCY WANG 市场部经理
长期从事房地产相关行业的市场和客户服务工作,同为政府机构认证租赁关系讲师。了解中西文化,熟悉本地房地产行业法律。擅长协助客户跨语言跨文化进行资产优化配置和管理。为人亲和、擅长客户关系管理,能引导业主与客户之间良性沟通;同时协助客户进行税务、财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