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阶级

学术   2024-08-14 17:01   云南  


文 | 《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基本概念


奴隶阶级


与奴隶制生产关系相联系,受奴隶主压迫和剥削的社会集团,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个被剥削阶级。


奴隶和奴隶制的产生是由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带来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产物。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领域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列宁认为,奴隶主和奴隶是第一次大规模的阶级划分。从事劳动并把劳动果实交给别人的人叫作奴隶;而奴隶主则是不仅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并且还占有奴隶人身的集团。在奴隶制社会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没有丝毫人身自由,被奴隶主绝对占有和支配,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甚至不被当人看待,是奴隶主可以任意奴役、买卖、屠杀的物品。


奴隶阶级的产生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私有制和财产不平等的基础上产生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发展到第一次大分工,即农业和畜牧业分离时,就已经有奴隶出现。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一切部门——畜牧业、农业、家庭手工业——中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同时,这也增加了氏族、家庭公社或个体家庭的每个成员所担负的每日的劳动量。吸收新的劳动力成为人们向往的事情了。战争提供了新的劳动力:俘虏变成了奴隶。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而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与手工业分离时,奴隶已成为农业、手工业的主要劳动力。总之,随着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家庭私有制的出现,奴隶阶级形成了。然而奴隶的具体形成各有不同。世界历史上,人们因为战争、犯罪、破产、血统等原因成为奴隶,在成为劳动工具的同时也被当成一种有价值的货物进行赠予、交易。所以,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俘奴隶和债务奴隶,其次是罪犯奴隶,还有奴隶繁殖的后代。只要是沦为奴隶,就完全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没有丝毫人身自由,没有任何权利。恩格斯指出,在亚细亚古代和古典古代,阶级压迫的主要形式是奴隶制,也就是说,群众不仅被剥夺了土地,甚至连他们的人身也被占有。列宁也认为,在奴隶社会里,基本的事实是奴隶不算是人;奴隶不仅不算是公民,而且不算是人。奴隶阶级按其劳动领域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奴隶,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劳作;二是家内奴隶,主要是从事奴隶主家庭的家务劳动。


在奴隶社会,奴隶在皮鞭和棍棒逼迫下从事繁重的劳动,全部产品归奴隶主所有,自己仅能得到维持生命的最少量的生活资料。他们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业、手工业的主要劳动力,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明。奴隶阶级是奴隶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但是却受着最残酷的剥削和非人的待遇,因此,他们厌倦生产,破坏生产工具。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出现了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面对奴隶主的残酷压迫,奴隶不断进行反抗,不断逃亡和暴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阶级斗争日益激烈,从根本上动摇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加速了奴隶制的崩溃。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奴隶制终于被封建制生产方式所取代,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奴隶大部分转化为农民或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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