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基本概念
政权
亦称“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机器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权力,通常由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关保证其实施。有时也指体现国家权力、行使国家职能的相关机关的总称。它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工具,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的约束性。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即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和主体,是国家政治体系运行的基本设置。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它最能直接地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并对上层建筑中的其他部分起到强烈的制约作用。国家政权把整个政治结构结合起来,成为控制社会的强大机构,并且通过这个机构来控制和管理全部社会生活。国家政权在不同的领域表现为不同形式。在阶级社会里,政治集中代表一个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中,执行哪一个阶级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区分不同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标志。
国家政权是一个历史范畴、政治范畴和阶级范畴。国家政权是阶级利益冲突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工具,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国家政权如同国家一样,有诸如镇压和保护等多重职能和多样任务,这是由国家阶级本质决定的。区别国家政权的性质主要看镇压谁、保护谁,看它代表哪一个阶级的利益而统治哪一个阶级。与剥削阶级的国家政权根本不同,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必须坚定地维护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权问题是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列宁说,毫无疑问,任何革命的最主要的问题都是国家政权问题。政权在哪一个阶级手里,这一点决定一切。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首要的基本的标志。
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无产阶级必须用暴力彻底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政权。不用暴力破坏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并用新的国家机器代替它,无产阶级革命是不可能的。毛泽东曾指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无产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认为,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机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其根本任务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迅速地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是无产阶级政权与资产阶级政权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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