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基本概念
农奴
欧洲中世纪被束缚在土地上,人身依附于封建领主并受其奴役压迫的农业生产者。中世纪的欧洲广泛存在过农奴制度。农奴不占有用于耕作的土地,但是可以租种农奴主的土地,农奴向农奴主缴纳地租,并承担无偿劳役。一些农奴还拥有少量劳动工具。农奴不同于奴隶。奴隶是用他人的生产条件从事劳动,而农奴占有为实现其自身劳动以维持自身的生活资料及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从事独立的劳动。由于农奴被紧紧地束缚在农奴主的土地上,从人格上来说,农奴也隶属于农奴主。与奴隶不同的是,农奴比奴隶的地位较高,对农奴一般不能屠杀,但可以随意处罚,或随土地一起出卖、抵押或转让。封建社会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矛盾的冲突、变化,地租形态也由劳役地租发展到实物地租、进而发展成货币地租,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获得更大的独立性,转化为自由农民,有的进入城市成为自由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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