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重用”也称为“平级重用”,是通俗说法。现在更为全面、更为准确的说法是“进一步使用”。通常的平级重用,是指边缘单位调整到重要单位;进一步使用,主要是指职务没有提拔,但是担任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或者是进一步使用的,需要公示;而仅仅是“平级重用”,则不需要公示,但需要党委集体研究。下面举例说说“进一步使用”和“平级重用”。
一、进一步使用的四种情形
①级别没变,但干部管理权限提高了,属于进一步使用。比如:省厅处长担任县委书记或者县长,从厅管干部变为省管干部。这种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进行考核考察和测评,并进行公示!
②级别没变,但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属于进一步使用。比如:非常委的副县长调整为县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进入县委班子);市局副局长调整为县委常委兼常务副县长(进入县委常委班子);县人大副主任副主任调整为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等等。这种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进行考核考察和测评,并进行公示!
③级别没变,但从参公、事业编、国企、学校等单位调入行政单位担任重要岗位,属于进一步使用。比如: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参公正处级)调任市住建局局长(行政正处级);县第一中学副校长(事业副科级)调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行政副科级);市商业银行行长(企业正处级)调任市金融局局长(行政正处级),等等。这种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进行考核考察和测评,并进行公示!
④级别没变,党内职务提升了,也属于进一步使用。从党内一般职务,担任了更高一级的职务。比如: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县委副书记。这种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进行考核考察和测评,并进行公示!
二、平级重用的两种情形
①级别没变,从边缘岗位平级调整到重要岗位。比如:县统计局局长担任县发改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担任市财政局局长。这种情况,不需要考察,也不需要公示。
②级别没变,从不发达地方调整到发达地方,从偏远山区调整到城市区域,虽然级别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区位优势明显,下一步提拔可能性更大。比如:小乡镇的书记调整为大乡镇的书记,偏远山区县长调整为市辖区区长,等等。这种情况,不需要考察,也不需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