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婚姻内幕》“做我的儿媳”

文化   2024-11-14 00:02   上海  


转载自:一代知青


《中国知青婚姻内幕》
“做我的儿媳”

作者:马镇
 

没有比乌云更可恶 

遮住了大地的真实 

也就酿下了死亡

 
不能不说上山下乡运动做了一件好事,令知青看到了一个真实:封建主义并没有从1949年在中国大地上消失,贫穷落后的农村并没有因为人民公社而改变。农民的淳朴与愚昧相织,善良与狭隘混杂,明明生活艰辛得只够维系生命,却满足得不思进取。虔诚的学生并没有得到虔诚的再教育,可悲的文化宣传令知青像鸭子一样赶到塘里才知水浊无鱼。
电影《朝阳沟》把农村描绘得美如天堂,其实,我们插队后的第五天便开始丢农具,一年共丢了一百二十多件,偷盗者百分之百的贫下中农成份。集体户杀的第一口猪,刚开膛大队会计就等着要肉了,愚蠢的我竟没给,这使得他记了我四年的仇。1973年推荐我上大学,这位会计管公章,当着生产队长的面在推荐表上写了“立场不稳”四个字,狠狠报了一箭之仇。知青上山下乡并不神圣,文革造成国民经济的停滞,政府无法为一千多万的中学生找到工作,便把这个巨大的包袱转嫁给了农民。农民很委屈,我不止一次听他们说:“俺们什么也没增加,可还得挤出一部分给你们。你们在抢我们的饭吃。” 面对这种负担,如果说一些农民还有一种渴望的话,那便是凭着单纯狭隘的头脑,认为可以很合算地娶女知青做媳妇。农村娶女人是很花钱的事,山西的知青说,他们山里娶媳妇用斤称,双眼皮一斤二十元,一个媳妇两千块,这对日值仅几角几分的农民来说不啻天文数字。事实是,女知青一进村,便被村里的老少爷们儿品头品足开始算计了。但没有哪一个女知青心甘情愿地嫁给农民。可女知青并不都是带刺的玫瑰。 

小B的父亲是地主成份,文革一开始便被红卫兵从北京赶到乡下去了。小B为了和家庭划清界限,与同学一起到吉林插队落户。马车将她们拉到村里,才知道集体户的房子还没盖。她们只好分散住在老乡家里。小B和另一个女生被安置在生产队G队长家。半年后,集体户的房子盖起来了,那个女生迁回了户里,而小B却莫名其妙地依旧住在G队长家。闲话旋即在村里飞满了天,但中国农民生来怕官,没一个人对这种怪事公开提出质问。
不久,小B与G队长的儿子结婚了,村里很是热闹了一番。不过,有关G队长和他儿子不道德的流言还是传了出来。两年后,由于要落实中央“70·26”文件,县知青办想到了此事。我那时是“北京知青回京汇报团”的成员,便和县知青办的同志到小B处调查她的情况。小B长得很端庄,修长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如果在北京,打扮起来一定非常美。去时她正在家看护孩子。屋里摆设很简单,但农民家里该有的都有了。从她很白的肤色和犹存的城市少妇气质,可看出她丈夫挺心痛她,没让她干什么粗活儿,不过,自我们一接触,她郁抑的神情就没从眼眸中失去过。她是六六届高中毕业生,比她男人大两岁。我不好问她与G队长儿子结婚的经过,只从侧面询问她生活得如何,有什么要求。我实际是在暗示她有什么委屈,说出来,我可以帮助她解决。可她说,她对丈夫一家很满意,不但不嫌弃她出身不好,而且还准备把她的父母从关里农村接到这儿安家。说话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倒吃了一惊。东北农村对地主分子是很严酷的,小B的父母若远离故土到这里安家,不是更遭歧视吗?待我找到G队长后,这种担忧就显得多余了。

作者:你儿子怎么会和小B结婚?

G队长:俺全家都关心小B呗。再说她家是地主成份,她爹妈都轰到乡下去了,北京也没个家。她到俺家就像到自个儿家一样,长了,就和俺小子对象了。

作者:你不嫌她成份高?

G队长:嫌啥?她还能真变了天?

作者:可听说你还要帮她把她的父母都接到这里落户。

G队长:只要孩子高兴,来呗。这地界儿俺说话还管点儿用,没人敢说啥。
看来小B着实得到了G队长的保护。对这桩婚姻我只有祝福了。但在告辞时,我依旧很仗义地对她说,有困难尽管来找我。她的眼里立即闪过一丝光芒,嗫嚅着说,她不想就这么过一辈子,那怕到大队学校当个民办教员也好。我答应她一定为她办。小B默默地一直送我们到村外,临别时眼里已含满了泪。我知道,她是不甘心这样生活的,可对于地主子女,在当时又有哪种结局比这更好呢?在知青办的过问下,小B不久做了大队民办教员。文革结束后,听说她到县城机械厂成了国家正式职工,还听说她父母落实政策又回到北京。她父亲的成份也改正过来,定为城市贫民。掐指算来,她的孩子该有十九岁了,她对生活还会有新的企望吗? 

小F的命运不如小B,她插队在内蒙古呼盟的半农半牧区。开头的故事和小B一样,但她明显是被一个强壮的汉子奸污后才与这汉子结婚的。小F没像小B那样享受到什么保护和爱抚。
那个地方的男人嗜酒如命,她每夜都要侍候丈夫喝酒,若到冬天没农活儿时,便连白天也要侍候他喝。喝够了,小F便成为男人撒酒疯发泄性欲的工具。她周身是伤,挨打时的惨叫声吓死人,可没人管,那地方的老婆都这么让丈夫打。一年冬天,小F每天从天放亮就温酒做菜侍候她男人喝酒,一直喝到深夜,然后再爬到炕上让她男人蹂躏。连着月余,小F的身体疲惫不堪。一天入夜,她实在打熬不住,仰在炕上任她男人高声呼唤再也撑不起身子。她男人咆哮如雷,蹿过去将她拖到炕下一阵恶打。她吓得周身筛糠似的抖颤,但因虚弱,连一息哀痛的声音都没有。听女人喊叫已成为她男人的一大乐趣,见她现在竟无声无息地挨打,越发恕恨,扒下她的衣服,赤身将她踹出门外。屋外已是零下二十度,小F冻得立即失去了知觉。幸好邻居赶来,用棉被将她裹上抱进了屋。知青们得到消息后,集合起来找小F的男人算帐。一顿拳脚后,那汉子给知青跪下了。
小F过了几天安静日子。可几天过后,她男人依然是喝,喝后依然是打。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小F想离婚,但又不敢。她在城里没家了,就是有家,知青户口也转不回去,离了婚,这条命还不是在人家手里攥着。她男人早扬言要杀她,真要向他提出离婚,她离刀下鬼也不远了。 

小桂比小F坚强,结果也不同。村里都传小桂和队长的儿子小友恋上了,因为一年来小桂一直住在队长家吃喝不算,还和小友一同进城买了订婚东西,照了肩挨肩的合影像。石破天惊,在一次地区知青工作会议上,地委书记当着四百多代表的面读了小桂给他的信。细节略去,但地委书记明确说,那逼婚的场面就是一次地道的强奸。书记责令县、公社的领导立即查清此事。

东北农村一家子睡铺大炕,儿子娶了媳妇,在炕上砌起一堵二尺高的墙便算把屋分成了里外间,儿子媳妇在里,爹妈在外。夜里爹妈有什么动静,儿女没有不知道的,儿女有什么动静,爹妈说不知道也只有鬼信。小桂在小友家睡在里屋。
一天午夜,小友从外屋炕上悄摸爬下来窜到里屋炕上,掀起小桂的被子钻了进去。小桂惊醒了,立即和小友扭成了一团。恐惧和羞愤使小桂除了喘息与低微的哀求,没有喊一声,可那响动也足以吓得猫蹿狗叫了,队长家竟没一个人醒来。其实这都是队长的计谋。小桂没有逃脱小友欲火中烧的进攻。从此小友睡到了里屋炕上。开始小桂认命了,可自从听到“70·26”文件,又萌生了希望。她挺鬼,打听到地区要开知青工作会议,提前给地委书记去了信。小友被押起来。农民不干了,一起到公社与干部论理:小桂在人家白吃白住两年都没提强奸,如今吃够住够拍屁股走了还论罪捉人,这不是地主欺负贫下中农吗?千年的规矩,吃了花了人家的就得给人家做媳妇,要不就退钱。说姑娘破了身,那是花钱买的。道理之深邃,令人瞠目结舌。上级的批示不能不执行,农民的利益不能不维护,中国的基层干部最难当。糊涂官判糊涂案,公社权衡再三,决定开一个三十人的知青批判会,批判小友的罪行,然后帮助小桂调往它处。批判会后,小友被押回村里监督劳动。小友的父亲是队长,小友回到队上,就像往河里摔鸭子,越罚越舒服。小桂后来迁到大庆油田亲戚处生活,算是逃脱了恶运。 

像小B小F小桂这样最早一批与农民结婚的女知青,基本上是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的“黑五类”子女,并且大多数是男方用诱迫的手段将她们娶到手的。不过,随着知青年龄渐长,回城无望,认命情绪与日俱增,与当地农民自由恋爱的事也渐渐多起来。 

这是一个极典型的与农村青年恋爱结婚的事例。我和她的姐姐相识相敬,称她姐姐为高大姐,那么称她就是高二姐了。她的故事就是听大姐说的。大姐家在天津,父亲是康生一手制造的“六十一个叛徒集团”最早的受害者。文化大革命时,造反派心血来潮,到图书馆解放前的旧报纸中找批斗对象,竟翻出一个三十年代的“反共启事”,签名者六十一个人,其中一个人正是他们的党委书记,而这六十一个人中只有这个书记没改名换姓。这个书记就是大姐的父亲。大姐一直说她爸爸太书生气,才招来这场祸。大姐的父母被监禁起来,大姐和弟弟妹妹也被软禁在家,出门要交待去向,回归要交待来踪。大姐忍受不了这种失去自由的生活,带着弟弟妹妹去了内蒙哲盟草原。大姐的父亲一下失去了精神支柱。在一次批斗会上,造反派将一瓶盐酸撒在老人的头上,这位1930年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忍受不住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当着数百人的面,仰首挺胸走进校园的湖水里,一直走到水没头顶的地方,再也没走出来。大姐不止一次含着泪对我说,她后悔不该在那时离开父亲。大姐变得愈加低沉郁闷,而二姐却很开朗,或许只是一种认命的开朗,但在人们面前总让人感觉不出是个家破人亡的姑娘。
二姐说大姐理想幻想不分,而她则是个现实主义者。她最现实的行动是大胆地追求了村里一个年青的木匠。开始是偷偷的,其实村里人都嚷遍了,只瞒着大姐。“我真傻呀,”大姐对我说,“那天下工,村里人遇见我都向我道喜,我问道什么喜?他们说,你妹妹明天办喜事呀。我骂他们缺德。他们笑着说,你才缺德呢,做姐姐的对妹妹的事一点儿不管。” “你真的一点儿不知道?”我问。“可不真的不知道。他们把我骗了。我曾对弟弟妹妹说过,爸爸的问题没解决,谁也不许结婚。” 大姐接着给我讲:她跑回集体户,正见二姐收拾东西,拉起她问结婚的事,二姐点了点头。大姐哭了,抱住二姐劝她别自暴自弃。二姐趴在大姐的身上像静静的小溪一样无声地流着泪。大姐火了,将二姐推开,骂她没良心,把爸爸都忘了。二姐任大姐骂,她说她认命了。大姐无奈,哭够骂够了,抹干了泪又点起油灯,为二姐张罗第二天的婚事。我见到二姐时,二姐已生过两个孩子,看到她那通红粗糙的脸庞,那一身土气的农妇衣装,我说不出是崇敬还是悲哀。我们坐在一起彼此都很沉默,我感受到沉默中的她,眉宇间埋藏着很深很深的压抑。大姐的母亲九死一生,从牛棚中解放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女儿。当时我正和大姐在通辽师范学院学习。那天天不亮,二姐的爱人就赶着毛驴车从百里外进城接老太太。老太太是延安干部,看着女婿不说不笑的憨厚相,脸上冷莫多于喜悦。可走了一趟亲家再回到通辽市后,那脸上便都是笑容了。她说她没想到二姐家的屋子那么亮堂,没想到屋里的家具那么多那么好,没想到女婿那么老实能干。她说她放心了。我也笑了,可心里更感到阻塞,像有一块顽石坠在胸中,吐不出,化不掉。 

保加利亚伦理学家瓦西列夫在他的《情爱论》一书中将配偶的选择标准划分为五大类二十五项,详尽之至令少男少女读后春心骤醒茅塞顿开。只可惜他的一切论述都是建立在现代文明基础上的,对于中世纪的女人,感情世界也只有像大江上的一片落叶,无底无根,随波逐流罢了,哪有什么爱情的选择?那么知青呢?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未七十年代初中国年轻的城市知识分子与知识层次生活习惯相差甚远的农民结合,是社会的进步还是社会的倒退呢?瓦西列夫在谈到“下层”社会集团与“上层”社会集团的男女结合时说:“这些‘下层’社会集团的男子或女子必然具有特别可贵的品质,否则很难解释……这种高攀的现象。”
那么知青与农民的婚姻中,有多少农民可贵的品质可以使知青摈弃社会阶层的障碍呢?实际上在这种婚姻中,引发情爱的生理与社会诸因素在知青一方是不存在的。人们不会忘记闻名全国的“遇罗锦离婚案”。无论遇罗锦现在的行为怎样,她的婚姻悲剧毕竟是一个历史的影子。她在谈到嫁给第一个丈夫时说:虽然她是个右派的女儿,现行反革命的妹妹,可还得活着。活下去毕竟是人生的第一欲望。上述知青对婚姻的抉择,实质上只为一个“活着”,因为她们的社会地位在文革中早已远远低于有着贫下中农成份的农民,她们实际上是在被农民所挑选。我相信,有着如此遭遇的知青朋友看到我的文字一定在流泪。我相信,从恶梦中醒来的知青一定在骂我,为什么又让她们想起那不堪回首的昨天。 

文章摘自《中国知青婚姻内幕》来源“北京作家马镇网 ”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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