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春天,周作人在《新青年》六卷二号发表新诗《小河》:
一条小河,稳稳地向前流动。
经过的地方,两面全是乌黑的土;
生满了红的花,碧绿的叶,黄色的果实。
一个农夫背了锄来,在小河中间筑起一道堰。
下流干了;上流的水被堰拦着,下来不得;
不得前进,又不能退回,水只在堰前乱转。
水要保他的生命,总须流动,便只在堰前乱转。
堰下的土,逐渐淘去,成了深潭。
水也不怨这堰,——便只是想流动,
像同从前一样,稳稳地向前流动。
一日农夫又来,土堰外筑起一道石堰。土堰坍了;
水冲着坚固的石堰,还只是乱转。
堰外田里的稻,听着水声,皱眉说道:
“我是一株稻,是一株可怜的小草,
我喜欢水来润泽我,
却怕他在我身上流过。
小河的水是我的好朋友;
他曾经稳稳的流过我面前,
我对他点头,他向我微笑。
我愿他能够放出了石堰,
仍然稳稳地流着,
向我们微笑;
曲曲折折的尽量向前流着,
经过的两面地方,都变成一片锦绣。
他本是我的好朋友,
只怕他如今不认识我了;
他在地底呻吟,
听去虽然微细,却又如何可怕!
这不像你我的朋友平日的声音,
被轻风搀着走上沙滩来时,
快活的声音。
我只怕他这回出来的时候,
不认识从前的朋友了,
便在我身上大踏步过去;
我所以正在这里忧虑。”
田边的桑树,也摇头说:
“我生的高,能望见那条小河,
他是我的好朋友,
他送清水给我喝,
使我能生肥绿的叶,紫红的桑葚。
他从前清澈的颜色,
现在变了青黑;
又是终年挣扎,脸上添许多痉挛的皱纹。
他只向下钻早没有工夫对了我点头微笑;
堰下的潭,深过了我的根了。
我生在小河旁边,
夏天晒不枯我的枝条。
冬天冻不坏我的根。
如今只怕我的好朋友,
将我带到沙滩上,
拌着他卷来的水草。
我可怜我的好朋友,
但实在也为我自己着急。”
田里的草和虾蟆。听了两个的话,
也都叹气,各有他们自己的心事。
水只在堰前乱转;
坚固的石堰,还是一毫不摇动。
筑堰的人,不知到哪里去了。
周作人晚年对这首诗作了这样的解释:“鄙人是中国东南水乡的人民,对于水很有情分,可是也十分知道水的厉害,《小河》的题材即由此而出。古人云,民犹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国路易十四云,朕等之后有洪水来。其一戒惧如周公,其一放肆如隋炀,但二者的话其归趋则一,是一样的可怕。”
(胡适和周作人,性格不同,志趣不同,但两人的友谊却从未中断。根本原因在于两人都是伏尔泰的信徒: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却尊重你发出的声音。)
胡适激赏这首诗,在《谈新诗》中予以甚高的评价:“这首诗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决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达得出的。”
“健全的思想”
1918年,周作人发表重要文章《人的文学》。所谓“人的文学”,周作人的定义如下:“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对作为根本的“人道主义”,周作人也做了特别说明:“我所说的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这理由是,第一,人在人类中,正如森林中的一株树木。森林盛了,各树也都茂盛。但要森林盛,却仍非靠各树各自茂盛不可。第二,个人爱人类,就只为人类中有了我,与我相关的缘故。墨子说,‘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便是最透彻的话。上文所谓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正是这个意思。所以我说的人道主义,是从个人做起。要讲人道,爱人类,便须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耶稣说,‘爱邻如己’。如不先知自爱,怎能‘如己’的爱别人呢?”
胡适盛赞《人的文学》,认为,这篇文章是当时关于改革文学内容的一篇最重要的、平实而伟大的宣言。胡适说,中国新文学运动的理论只有两个,一个是要建立一种“活的文学”,另一个就是要建立一种“人的文学”。在胡适眼中,周作人《人的文学》是新文学理论纲领性的文字。
周作人曾将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翻译成中文发表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与谢野晶子此文,对道德、贞操的思考尖锐而发人深省。她认为,道德应是历史的观念而不能成为束缚人的教条。
当时的日本也是封建国家。社会对男女的贞操要求完全不同,女子不能失贞,男子却可以纵欲,对此,与谢野晶子提出尖锐批评:“倘这贞操道德,同人生的进行发展,不生抵触,而且有益;那时我们当他新道德,极欢迎他。若单是女子当守,男子可以宽假;那便是有抵触,便是反使人生破绽失调的旧式道德,我们不能信赖他。”“又听有人说,贞操是只有女子应守的道德;男子因生理的关系,不能守的。照这样说,岂不就是贞操并非道德的证据,证明他不曾备有人间共通应守的道德的特性么?”
在译后记中,周作人赞叹此文“纯是健全的思想”。
胡适读了《贞操论》,感触颇多,一口气写下数千字长文《贞操问题》。胡适说,家庭专制最厉害的日本能有这样大胆的议论,“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与谢野晶子在文中有这样的疑问:“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胡适认为,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胡适批评了中国“贞操观”的男女不平等现象:“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份,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吗?”
胡适最终的结论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胡适此文是对周作人译文的回应,并且,胡适还把译文中提出的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贞操问题”,胡适和周作人的观点可谓英雄所见略同。
关于子女的孝顺问题,胡适和周作人的观点也近乎一致。
1919年3月,周作人发表《祖先崇拜》一文,提出父母于子无恩的观点:“父母生了儿子,在儿子并没有什么恩,在父母反是一笔债。”周作人说,如果非要报父母的恩,那就应该努力做人,使自己比父母更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子女的债务——使子女比自己更好”。周作人在文中引用了尼采一句话:“你们不要爱祖先的国,应该爱你们子孙的国。……你们应该将你们的子孙,来补救你们自己为祖先的子孙的不幸。你们应该这样救济一切的过去。”据此,周作人亮出自己的口号:“子孙崇拜”。
或许是受到周作人这篇文章的影响,胡适在儿子出生后,赋诗一首,其中也表达了“父母于子无恩”的观点:“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将来你长大时,这是我所期望于你: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周作人和胡适都不主张儿子孝顺父母,但具体理由却不同。周作人认为,儿子本身就是讨债的,“父母倒是还债——生他的债——的人。”胡适则认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结果流弊百出,所以,他干脆就将“孝”字驱逐出境了。
争论和风细雨
对日本的新村运动,周作人非常关注,也很推崇。他曾去新村访问过,还写了好几篇文章向国人介绍。
胡适看了周作人介绍新村的文章,对日本的新村生活颇为不满。在《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一文中,胡适从四个方面批评了新村运动。一、新村生活是“避世”的;二、“在古代,这种独善主义还有存在的理由;在现代,我们就不该崇拜它了。”三、新村人信仰的“泛劳动主义”是很不经济,因为这种生活“根本上否认分工进化的道理”。四、针对周作人所说,新村人的根本观念是“改造社会还要从改造个人做起”,胡适指出,这是把“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分成两截,不妥。总之,胡适认为,新村运动宣扬的是一种“独善的个人主义”:不满社会,又无可奈何,最终选择过山林隐逸的生活。
对胡适的批评,周作人在《对于胡适之先生的演说》中作了回应。
关于“改造社会还要从改造个人做起”,周作人强调,这不是如胡适说的那样是把“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分为两截;而是改造社会先从改造自己入手。胡适说新村是“独善主义”,周作人也不承认,他认为,新村是想用和平的手段做到以前非用暴力才能做到的事。至于胡适所说“泛劳动主义”,周作人说,新村的劳动是有分工的,所以并非如胡适所说是“很不经济”的。
显然,对新村运动,胡适和周作人的看法存在很大分歧。不过,周作人在演说的结尾也承认,胡适对新村的“误会”,也是“绍介者”的责任,并且,他也表明“胡先生自己的主张,虽然与我的意见有不同的地方,依着我的习惯,另外不再议论了。”
周作人虽不同意胡适的看法,但他既能做自我批评,也能容忍对方的异见。这样的争论如同和风细雨,无损于两人间的友情。
胡适和周作人在诸多方面存在分歧,但宽容却是两人共有的品质。
胡适在《新青年》杂志上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时,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宿,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既然“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当然就能容忍异见。
正因为胡适周作人都主张宽容,都能容纳异见,两人针尖对麦芒的学术争辩只是切磋只是砥砺,不会演变成气急败坏的争吵和恶语中伤的谩骂。
1922年,有感于当时社会的“复古与排外”,周作人发表了《思想界的倾向》一文。文中他表露了对国粹主义勃兴局面的忧虑。对太炎先生的讲学,周作人做了委婉批评:“太炎先生的讲学固然也是好事,但我却忧虑他的结果未必能于整理国故的前途有十分的助力,只落得培养多少复古的种子,未免是很可惜的。”在文章的最后,周作人还担忧,国粹主义运动很有可能演变成“国家的传统主义”即是“包含一种对于异文化的反抗的意义”
周作人的悲观论调胡适不以为然,他随即写文章表达自己的看法,在文章里胡适安慰周作人,所谓“国粹主义勃兴局面”并未形成,胡适指出,周作人文中所举的一些事例,不过是“退潮的一点回波,乐终的一点尾声”。胡适说:“即使这一点回波果然能变成大浪,即使尾声之后果然还有震天的大响,那也不必使我们忧虑。”
两篇文章反映出两人性格之不同。周作人悲观,一有风吹草动,就悲叹:太阳底下无新事;而胡适号称“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再大的困难他也等闲视之,哪怕危机四伏,他也会豪迈地来一句:我们来了,一切皆会不同。
1924年,冯玉祥发动了著名的“首都革命”,将末代皇帝溥仪驱逐出宫。胡适风闻此事后,给外交总长王正廷写信,提出抗议:“先生知道我是一个爱说公道话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们组织的政府提出几句抗议的话。……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这封信后来发表在《晨报》上,周作人读到,立即致信胡适,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适之兄:在报上看见你致王正廷君信的断片,知道你很反对这回政府对于清室的处置。我怕你不免有点受外国人的谬论所惑。在中国的外国人大抵多是谬人,不大能了解中国……。这次的事从我们秀才似的迂阔的头脑去判断,或者可以说是不甚合于‘仁义’,不是绅士的行为,但以经过二十年拖辫子的痛苦的生活,受过革命及复辟的恐怖经验的个人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乃是极自然极正当的事,……。”
胡适回信中首先表明,自己写这封信并非“受外国人的谬论所惑”,他告诉周作人,自己也赞成取消帝号,让溥仪出宫,但不赞成用武力的方式,最好采用绅士的办法,胡适说“只此一点是你和我的不同之点”。对周作人“这乃是极自然极正当的事”的话,胡适不同意,说:“这话里的感情分子之多,正与我的原书不相上下”——胡适这话很巧妙,他责备周作人的同时顺带批评了自己,如此一来,若周作人不同意这话,反显得自己心胸不宽了。
胡适的回信,言词诚恳,态度谦恭。这样的争执不会导致疾风暴雨,反而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
1925年9月,胡适在武昌大学中国文学系做过一次题为《谈谈〈诗经〉》的演讲。演讲中,胡适对《诗经》中的一些作品作了富有个性的阐释。胡适的过度诠释周作人不敢苟同,便撰文《谈谈谈诗经》与之商榷。
演讲中,胡适是这样分析《野有死麕》这首诗的:“《野有死麕》的诗,也同样是男子勾引女子的诗。初民社会的女子多喜欢男子有力能打野兽,故第一章:‘野有死麕,白茅包之’,写出男子打死野麕,包以献女子的情形。‘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便写出他的用意了。此种求婚献野兽的风俗,至今有许多地方的蛮族还保存着。”
周作人不同意胡适的看法,说:“《野有死麇》胡先生说是男子勾引女子的诗,自然是对的,但他以为吉士真是打死了鹿以献女子,却未免可笑。第一章的死麇既系写实,那么第二章也应是写实,为什么‘白茅纯束,有女如玉’会连在一起去‘描写女子的美’呢?我想这两章的上半只是想像林野,以及鹿与白茅,顺便借了白茅的洁与美说出女子来,这种说法在原始的诗上恐怕是平常的。我们要指实一点,也只能说这是猎人家的女儿,其实已经稍嫌穿凿,似乎不能说真有白茅包裹一只鹿,是男子亲自扛来送给他的情人的。若是送礼,照中国古代以及现代野蛮的风习,也是送给他将来的丈人的。然而这篇诗里‘因家庭社会环境不良’而至于使‘那个怀春的女子对吉士附耳轻轻细语’,叫他慢慢来嘘,则老头子之不答应已极了然,倘若男子扛了一只鹿来,那只好让她藏在绣房里独自啃了吃。喔,虽说是初民社会,这也未免不大雅观吧?”
胡适又说《葛覃》诗是描写女工放假急忙要归的情景。周作人说:“照胡先生用社会学说诗的方法,我们所能想到的只是这样一种情状:妇女都关在家里,干家事之暇,织些布匹,以备自用或是卖钱。她们都是在家里的,所以更无所归。她们是终年劳碌的,所以没有什么放假。胡先生只见汉口有些纱厂的女工的情形,却忘记了这是两千年前的诗了。倘若那时也有女工,那么我也可以说太史公坐了火车采风,孔子拿着红蓝铅笔删诗了。”
对《嘒彼小星》一诗,胡适的解释是:“好像是写妓女生活的最古记载。我们试看《老残游记》,可见黄河流域的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的情形。再看原文: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实命不同。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实命不犹。我们看她抱衾裯以宵征,就可知道她的职业生活了。”
周作人却说:“我把《小星》二章读过好几遍,终于觉不出这是送铺盖上店,虽然也不能说这是一定描写什么的。有许多东西为我所不能完全明了的,只好阙疑。我想读诗也不定要篇篇咬实这是讲什么,譬如《古诗十九首》我们读时何尝穿求,为何对于《诗经》特别不肯放松,这岂不是中着传统之毒么?胡先生很明白的说,《国风》中多数可以说‘是男女爱情中流出来的结晶’,这就很好了,其余有些诗意不妨由读者自己去领会,只要有一本很精确的《诗经》注释出世,给他们做帮助。‘不求甚解’四字,在读文学作品有时倒还很适用的,因为甚解多不免是穿凿呵。”
胡适有句名言曰: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周作人在文章最后提醒胡适:“要大胆,要大胆,但是不可太大胆!”
后来,在把这次演讲收入文集时,胡适删去了对《葛覃》的解读,部分地接受了周作人的意见。
周作人和胡适都属于自由知识分子,但两人的性格却完全不同,周作人偏“冷”,胡适偏“热”;周作人悲观、消沉,刻意远离政治,只想躲进书斋,倾心自己的“胜业”;胡适乐观、自信,喜欢介入政治,坚信一点一滴的努力,就会有一尺一寸的收获。周作人信奉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胡适则崇尚“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由于两人都坚守自由主义立场,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所以,虽然在学术上或在某个具体事件上所持观点不同,但两人惺惺相惜、彬彬有礼的关系却难能可贵地经受了风风雨雨的考验,维持了曲曲折折的一生。
志趣不同,却相互欣赏
生活上,胡适和周作人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学术上,两人相互切磋相互勉励。当一方陷入困境时,另一方瞬时陷入深深的担忧中,并会在第一时间向对方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
1929年,胡适在上海发表《人权与约法》等系列文章。这些言辞激烈的批评惹恼了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发文要撤掉胡适中国公学校长一职,中央党部也声称要严办胡适。周作人在报上看到消息后,立即给胡适去信,劝胡适“还是小心点好”,希望胡适“毅然决然抛开上海的便利与繁华,回到萧条的北平”,集中精力和才力,安心做学问。
胡适从信中读出了周氏对自己的深情厚谊,尽管他还不打算撤回北京,也不打算屈服于国民党的淫威,但周氏真诚的劝慰令他非常感动,回信中,他不免真情流露了一番:
生平对于君家昆弟,只有最诚意的敬爱,种种疏隔和人事变迁,此意始终不减分毫。相去虽远,相期至深。此次来书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愿望,欢喜之至,至于悲酸。此是真情,想能见信。
1934年1月13日,周作人在《人间世》发表《知堂五十自寿诗》:
前世出家今在家,不将袍子换袈裟。
街头终日听谈鬼,窗下通年学画蛇。
老去无端玩骨董,闲来随分种胡麻。
旁人若问其中意,且到寒斋吃苦茶。
胡适于1月17日依韵作《和苦茶先生打油诗》:
先生在家像出家,虽然弗着舍袈裟。
能从骨董寻人味,不惯拳头打死蛇。
吃肉应防嚼朋友,打油莫待种芝麻。
想来爱惜绍兴酒,邀客高斋吃苦茶。
第二天,胡适诗兴不减,又依旧韵和了一首五言诗:
老夫不出家,也不著袈裟。
人间专打鬼,臂上爱蟠蛇。
不敢充幽默,都缘怕肉麻。
能干大碗酒,不品小盅茶。
周作人收到胡适的诗后,也回了一首《为适兄再续八句》:
双圈大眼睛,高轩破汽车。
从头说人话(刘大白语),煞手揍王巴(谬种与妖孽)
文丐叫连天,诗翁满地爬。
至今新八股,不敢过胡家。
3月5日,周作人给胡适写信,附上所作牛山体诗一首:
半是儒家半释家,光头更不著袈裟。
中年意趣窗前草,外道生涯洞里蛇。
徒羡低头咬大蒜,未妨拍桌拾芝麻。
谈狐说鬼寻常事,只欠工夫吃讲茶。
胡适收到后,叠韵答之:
肯为黎涡斥朱子,先生大可著袈裟。
笑他制欲如擒虎,那个闲情学弄蛇?
绝代人才一丘貉,无多禅理几斤麻。
谁人会得寻常意,请到寒家喝盏茶。
1935年,胡适还做了一首和周作人的贺年诗:
可怜王小二,也要过新年。
开口都成罪,抬头没有天。
强梁还不死,委屈怎能全!
羡煞知堂老,关门尚学仙。
从胡适的“和知堂诗”中,可以看出,一方面,胡适不能认同周作人安于“吃苦茶”的闲适,认为这种消极无为于世无补,所以坦陈自己“不敢充幽默,都缘怕肉麻。能干大碗酒,不品小盅茶”;另一方面,由于对当时政府的失望,胡适又觉得,在“开口都成罪”的不自由社会,“关门尚学仙”的知堂老人也确实值得自己的羡慕。
周作人知道胡适听不进自己的劝,仍热心政治,喜欢管“闲”事,说“闲”话,但他并不因此看低胡适,只是很惋惜。在他看来,倘若胡适安心做学问,静心写文章,他的成就将不可限量,因为,胡适这样的大才,世所罕见。“文丐叫连天,诗翁满地爬。至今新八股,不敢过胡家”,周作人这几句对胡适的评价不可谓不高。
可见,两人虽然志趣不同,但却不妨碍相互欣赏。
彼此牵挂到永远
1936年,周作人在报上看到丁文江积劳成疾,不幸去世的消息,他当即想到胡适。因丁文江是胡适的挚友,且胡适和丁文江一样,工作起来就不要命。于是,他致信胡适,劝胡适注意休息,不要再管政治的“闲事”,“不如专门讲学论学”。
胡适不能接受周作人的劝告,但他知道对方是真诚关心自己,所以就回了一封很长的信,详细阐述了自己的人生信仰:
“我是一个‘好事者’;我相信‘多事总比少事,有为总比无为好’;我相信种瓜总可以得瓜,种豆总可以得豆,但不下种必不会有收获。收获不必在我,而耕种应该是我们的责任。
生平自称为‘多神信徒’,我的神龛里,有三位大神,一位是孔仲尼,取其‘知其不可而为之’;一位是王介甫,取其‘但能一切舍,管取佛欢喜’;一位是张江陵,取其‘愿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垢秽之,吾无问焉,有欲割取我身鼻者,吾亦欢喜施与’。嗜好已深,明知老庄之旨亦自有道理,终不愿以彼易此。”
周作人劝胡适“汔可小休”,胡适则对他说,自己越忙休息得越好,因为忙碌之后心能安,结果反而睡得沉:“三年多以来,每星期一晚编撰《独立评论》,往往到早晨三四点钟,妻子每每见怪,我总对她说:‘一星期之中,只有这一天是我为公家做工,不为吃饭,不为名誉,只是完全做公家的事,所以我心里最舒服,做完之后,一上床就熟睡,你可曾看见我星期一晚上睡不着的吗?’她后来看惯了,也就不怪我了。”
周作人责怪胡适不该再管政治的、社会的、学生的事,他认为胡适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这上面实在得不偿失,因为胡适的努力在他看来收效甚微甚至没有回报。对此,胡适说,自己已经得到很大的报酬:“但我也有我的酬报。良心上的谴责减轻一点,上床时能熟睡,都是最好的酬报。至于最大的安慰,当然是我收到穷乡僻壤或海角天涯一个,两个青年人来信,诉说他们在某一点上受了我的某句话的影响,使他们得到某种的改变。无心插柳,也可成荫;有意栽花,岂能完全不活!其不活者,只是耕锄不深,灌溉不力,只可责己,未可怨花也。”胡适说:“私见如此,老兄定笑我痴迷不悟吧?”
信末,胡适提醒周作人,写这封信,不是和老兄争辩,而是表明自己的“性情”而已。
一个是真诚地嘘寒问暖,一个是坦诚地自明心迹。这份真挚,不但化解了分歧可能带来的不快,而且使双方的友谊变得更加稳固、坚实。
1938年,胡适在伦敦给苦住在北京的周作人去了封信,信里是一首八行诗:
“藏晖先生昨夜作一个梦,
梦见苦雨庵中吃茶的老僧,
忽然放下茶盅出门去,
飘然一杖天南行。
天南万里岂不大辛苦?
只为智者识得重与轻。
梦醒我自披衣开窗坐,
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
显然,胡适是在劝周作人要“识得重与轻”,千万不能当汉奸。“藏晖”是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留学日记用的笔名。周作人收到信后,回了一首诗:
“老僧假装好吃苦茶,实在的情形还是苦雨,
近来屋漏地上又浸水,结果只好改号苦住。
晚间拼好蒲团想睡觉,忽然接到一封远方的话,
海天万里八行诗,多谢藏晖居士的问讯。
我谢谢你很厚的情意,可惜我行脚却不能做到;
并不是出了家特地忙,因为庵里住的好些老小。
我还只能敲木鱼念经,出门托钵募化些米面,
老僧始终是个老僧,希望将来见得居士的面。”
周作人在诗里表明“老僧始终是个老僧”,其实是暗示胡适,自己不会当汉奸的。周作人将这首诗寄到华盛顿的中国使馆,转交“胡安定”收。胡安定是胡适的一个别号。遗憾的是,由于使馆人并不知道胡安定是胡适,这封信被扔在一旁,一年后才由一位胡适的熟人交到胡适手里。其时,周作人已经落水。收到此信的当天,胡适颇为感慨,写诗一首《无人认得胡安定》:
“两张照片诗三首,今日开封一惘然。
无人认得胡安定,扔在空箱过一年。”
在日记里,胡适做了一点说明:“周知堂去年九月寄一信一诗,又今年一月被刺后二诗和照片两纸,信封上写‘Dr.A.J.Hu,胡安定先生’,由华美协进社转。孟治兄不知是我,故搁到今天才转来。(最近他问我,我叫他寄来)。”
周作人晚年在给鲍耀明的信里还谈到了胡适“劝他南行”一事:
“适之的诗(稿已不存)系劝我南行,其意甚可感,但我因家庭关系实在无意摆脱,有母亲,鲁迅的故妻(另住别处),兄弟的故妻及三个小孩均在京,在自己一家大小四人,我女儿和她的两个小孩,以上均住在我处。故只能苦住下去,以诗答复,其自写的诗则一年后寄来者也。当年不便写真姓名,故写他的别号胡安定寄到中国使馆代收,却不料搁了一年不曾转到。此一件事值得写一篇文章,但大抵也就是回想记的一节。”
直到人生暮年,周作人仍觉得胡适的“劝他南行”,“其意可感”,“值得写一篇文章”,他对胡适曾经的关心和牵挂,可谓念兹在兹,铭心刻骨。
胡适和周作人,性格不同,志趣不同,人生的道路也不同;政治上有分歧,学术上有纷争,生活上也不免有龃龉,但两人的友谊却从未中断。根本原因在于两人都是伏尔泰的信徒: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却尊重你发出的声音。
钱玄同曾给周作人写过一封信,说:“我以为我们应该服膺圣训‘君子和而不同’一语……要是有依赖他人的行为,有结党成群的意味,别说干坏事,就是干好事亦是不足取。”
胡适和周作人想必都同意钱玄同这番话,因为他俩都做到了——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