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问切不可动感情”——胡适与钱钟书

文摘   2024-12-20 08:05   安徽  



                

  论才气,论学识,二十世纪的中国,谁能比得了钱钟书。钱钟书恃才傲物,臧否人物,评骘世事,一向任情使性,无所顾忌。笔锋扫过,伤人无数。他为此出了风头,也得罪了许多他原本很尊敬的师友.

 钱钟书在《论交友》一文中曾说过:他在大学时代,五位最敬爱的老师都是以哲人、导师而朋友的。吴宓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可他的一篇书评却深深伤害了恩师吴宓。

 《吴宓诗集》1935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温源宁请正在英国留学的钱钟书为该书写书评。钱钟书很快写好了寄给了温源宁,随后,他觉得此稿不理想,没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文才,对吴宓的性格刻画得不够细致入微。于是,马不停蹄,花大力气完成第二稿。

 在第二稿中,他别出心裁生造了一个英文词super annuated coquette”来形容吴宓的理想恋人毛彦文,并为此得意非凡。杨绛在后来回忆中描述了钱钟书撰写此稿的经过:

 “他把原稿细细删改修润。他对吴宓先生的容易受愚弄不能理解,对吴先生的恋爱深不以为然,对他钟情的人尤其不满。他自出心裁,给了她一个雅号:super-annuated coquette。coquette,在我国语言里好像没有发现等同的名称,我们通常译为卖弄风情的女人,多少带些轻贱的意思。英语里的这个字,并不一定是贬辞。如果她是妙龄女郎,她可以是个可爱的女子。但是加上了一个形容词super annuated(过期的,年龄过高的,或陈旧的),这位coquette只能是可笑的了。如译成中文,名称就很不客气,难免人身攻击之嫌。而这两个英文字只是轻巧的讥诮。钟书对此得意非凡,觉得很俏皮

  若干年后,钱钟书夫妇有机会读到《吴宓日记》,才知道,他灵光一现的生造词,他自鸣得意的文章给老师带来多深的伤害。

 读了钱钟书这篇得意之作,吴宓可谓心痛如捣。他在日记中写道:

 “至该文内容,对宓备致讥诋,极尖酸刻薄之致,而又引经据典,自诩渊博。……白师生前,已身受世人之讥侮。宓从白师受学之日,已极为愤悒,而私心自誓,必当以耶稣所望于门徒者,躬行于吾身,以报本师,以殉真道。所患者,宓近今力守沉默,而温、钱诸人一再传播其谰言,宓未与之辩解,则世人或将认为宓赞同其所议论,……此宓所最痛心者也。至该文后半,则讥诋宓爱彦之往事,指彦为super-annuated coquette,而宓为中年无行之文士,以著其可鄙可笑之情形。不知宓之爱彦,纯由发于至诚而合乎道德之真情,以云浪漫,犹嫌隔靴瘙痒。呜呼,宓为爱彦,费尽心力,受尽痛苦,结果名实两伤,不但毫无享受,而至今犹为人讥诋若此。除上帝外,世人熟能知我?彼旧派以纳妾嫖妓为恋爱,新派以斗智占对方便宜为恋爱者,焉能知宓之用心,又焉能信宓之行事哉?……

 自己的弟子撰文丑诋自己,吴宓当然恼羞成怒:“又按钱钟书君,功成名就,得意欢乐,而如此对宓,犹复谬托恭敬,自称赞扬宓之优点,使宓尤深痛愤。”

 杨绛告诉我们,当时年仅27岁的钱钟书,根本没意识到,他这篇得意之作有多么狂妄。

 杨绛对此很自责,她说她没有认真看这篇文章,所以没有及时阻止丈夫对老师吴宓出言不逊。她说:这使我深深内疚

 吴宓爱才爱学生,尽管钱钟书对他大不敬,他只在日记里发泄了一下不满。之后仍然对钱钟书赞不绝口,夸他是“人中之龙”。对杨绛的《弄真成假》,钱钟书的《围城》给予极高的评价。

 吴宓久欲创作一部《新旧姻缘》,读了《围城》,打消了这一念头,因为自感才力远逊钱钟书,只合“深藏自隐”。

 1993年春,钟书住医院动了一个大手术。回家不久,吴宓女儿吴学昭给他送来吴宓日记里有关钱钟书夫妇的内容。钱钟书读后,既为自己少不更事,弄笔逞才伤害老师而悔恨,也为老师大度包容而感动,当即抱病致信吴学昭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情:

 “学昭女士大鉴:奉摘示

 先师日记中道及不才诸节,读后殊如韩退之之见殷侑,‘愧生颜变’,无地自如。……然不才少不解事,又好谐戏,同学复怂恿之,逞才行小慧,以先师肃穆,故尊而不亲。且先师为人诚悫,胸无城府,常以其言情篇什中本事,为同学笺释之。

 众口流传,以为谈助。余卒业后赴上海为英语教师,温源宁师亦南迁来沪。渠适成Imperfect Understanding 一书,中有专篇论先师者;林语堂先生邀作中文书评,甚赏拙译书名《不够知己》之雅切;温师遂命余以英语为书评。弄笔取快,不意使先师伤心如此,罪不可逭,真当焚笔砚矣!……”

 言辞恳切,真情流露,可惜的是吴宓未能读到这篇“检讨”。

 后来钱钟书还把这封私人信件公开发表了,“俾见老物尚非不知人间有羞耻事者”。

 不过,钱钟书去世后,社会上突然冒出种说法,说钱钟书离开西南联大时公开说:“西南联大的外文系根本不行;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据传,钱钟书的话出自周榆瑞的某一篇文章。又据传,周榆瑞是根据“外文系同事李赋宁兄”的话。周榆瑞去世已十多年了,可是李赋宁先生健在。他曾是钱钟书的学生。杨绛就去问他。李赋宁听到这话很气愤说:“想不到有人居然会这样损害我的几位恩师。”他也很委屈,因为受了冤枉。他郑重声明:“我从未听见钱钟书先生说‘叶公超太懒,陈福田太俗,吴宓太笨’或类似的话。我也从未说过我曾听见钱先生这样说。我也不相信钱先生会说这样的话。”李赋宁还亲笔写下他的“郑重声明”,交杨绛保存,以正试听

 杨绛后来特意写文章,为钱钟书洗冤。

 钱钟书冷嘲吴宓,算是年轻人的淘气,尚可谅解;而他热讽胡适时则已年过花甲了,就更不应该了。

 《旧文四篇》出版于1979年,在其中的《中国诗与中国画》《林纾的翻译》中,钱钟书以其特有的辛辣讥刺了胡适。

 “明、清批评家把《水浒》、《儒林外史》等白话小说和《史记》挂钩;我们自己学生时代就看到提倡‘中国文学改良’的学者煞费心机写了上溯古代的《中国白话文学史》,又看到白话散文家在讲《新文学源流》时,远追明代‘公安’、‘竟陵’两派。这种事后追认先驱的事例,仿佛野孩子认父母,暴发户造家谱,或封建皇朝的大官僚诰赠三代祖宗,在文学史上数见不鲜。”

 本来一个词就可说清的问题,偏偏用了三个比喻,在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时,也把严肃的批评变成了油滑的挖苦。

 林纾在翻译《巴黎茶花女遗事》,用十二个汉字翻译原文中的二百十一个字:女接所欢,媰,而其母下之,遂病”胡适把“”看成“珠”,自以为抓到林纾的错,没成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胡适挑错未果反让钱钟书捉住小辫子。在《林纾的翻译》的注释中,钱钟书对胡适的百密一疏大大调侃了一番:

 “林纾原句虽然不是好翻译,还不失为雅炼的古文。‘’字古色烂斑,不易认识,无怪胡适错引为‘其女珠,其母下之’,轻藐地说:‘早成笑柄,且不必论’(《胡适文存》卷一《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大约他以为‘珠’是‘珠胎暗结’的简省,错了一个字,句子的确就此不通;他又硬生生在‘女’字前添了‘其’字,于是紧跟‘其女’的‘其母’变成了祖母或外祖母,那个私门子竟是三世同堂了。胡适似乎没意识到他抓林纾的‘笑柄’,自己着实赔本,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钱钟书才高八斗,他似乎不愿意老老实实指出别人的错,总想搂草打兔子,挑错的同时炫耀一下自己的才华。给人的印象甚至是:他是为了展示才华才挑别人的错。钱钟书染上这样的毛病可能是深受英国文人的影响——写评论文章大半一心炫耀自己的本事而忘了评论对象。

 “弄笔取快”的习惯在钱钟书身上似乎根深蒂固,到老也改不了。

 钱钟书的失误也许是错把讽刺当幽默了。作家水晶就持这一观点:

 “这一种笑人不笑己的‘射他耳’(satire,讽刺),令人难以接受。此所以钱钟书自诩万能,唯独写不出一本《流言》式的散文集来,因为他有一种雀儿拣高枝飞,鸟瞰众生相的高级势利作风,是碰都不能碰一下自己的毫毛的。”

 其实胡适和钱钟书是有交情的。胡适离开大陆时还和钱钟书夫妇有过一次愉快的长谈。杨绛回忆陈衡哲的一篇散文中,详细交代了他们夫妇和胡适的交情。

 在储安平家的一次酒会中,杨绛认识了陈衡哲。两人很投缘,成为好友。

 一次胡适来上海演讲,杨绛发现,胡适人未到,陈衡哲家的客厅里已挂上了胡适的近照。照片放得很大,还配着镜框,胡适二字的旁边还竖着一道杠杠(名字的符号)。陈衡哲还似嗔似杨绛说:“有人索性打电话来问我,适之到了没有。”杨绛看出,陈衡哲谈胡适时,内心是喜悦的。

 对胡适,杨绛一点也不陌生,因为杨绛的父亲和姑母都是胡适的熟人。一次,胡适和杨绛父亲谈到一位倒霉的女士经常受丈夫虐待。那丈夫也称得苏州一位名人,爱拈花惹草。胡适听到这位女士的遭遇,深抱不平,气愤说:“离婚!趁丰采,再找个好的。”杨绛父亲笑笑,觉得胡适这话太孩子气了。杨绛听了也好笑,因为那位女士见过多次,压根儿没什么“丰采”可言,只是个发福的中年妇人。胡适这句话太好玩了,所以那时的杨绛也渴望见识一下趁丰采”的胡适。

 一次,胡适去苏州看望杨绛的爸爸。杨绛的两个姑母还有一位女校长陪胡适游玩苏州。步行吃力,四人是骑驴逛苏州城的。杨绛很想走出“闺房”看看大名鼎鼎的胡适之,但按规矩,她不能出见父亲的客人,也就失去了一睹胡适丰采的机会。

 在陈衡哲家客厅看到胡适相片后,钱钟书告诉杨绛,他见过胡适。原来,钱钟书常到合众图书馆查书胡适有好几箱书信寄存在合众图书馆楼上,也常到这图书馆去。图书馆馆长顾廷龙(起潜)介绍他俩认识。初次见面,胡适对钱钟书说,“听说你做旧诗,我也做。”说着就在一小方白纸上用铅笔写下了他的一首近作,并且说,“我可以给你用墨笔写。”胡适那首近作是应陈寅恪的要求而写的,原诗为:

 南天民主国,回首一伤神。黑虎今何在,黄龙亦已陈。

 几枝无用笔,半打有心人。毕竟天难补,滔滔四十春!

 钱钟书和杨绛没有求墨宝的习惯,但胡适写给钱钟书的那一小方纸,钱氏夫妇还是保留到“文化大革命”,才和罗家伦赠钟书的八页大大的胖字一起毁掉。

 陈衡哲还对杨绛说,“适之也看了你的剧本了。他也说,‘不是对着镜子写的’。他说想见见你。”胡适不是对着镜子写的”这句话,可能是指剧中主人公并非作者本人。当得知胡适也想见自己后,杨绛很开心,因为他早就想认识一下胡适。

 在陈衡哲的安排下,钱钟书夫妇在陈衡哲家有了一次愉快的交谈。那天晚上,胡适谈兴浓,特别对杨绛说:你老人家是我的先生。另外胡适还谈到他正在收集怕老婆的故事。谈时事时,胡跌足叹恨烧掉了某人的书信。尤其内中一信是自称“你的学生×××写的。胡适说,封信烧掉,太可惜了。

 这封信当是毛泽东写给胡适的。1959年,胡适和秘书胡颂平谈到了这封信:

 “毛泽东在湖南师范毕业后到了北平,他和五个青年上书于我——这封信,我是交给竹淼生的弟弟竹垚生保管的。在抗战期间,放在上海,竹垚生怕生事,把它烧掉了。”

 后来,他们还谈到敏感的去留问题,尽管钱钟书夫妇读过《动物农庄》《一九八四》,也读过反映苏联铁幕后情况的英文小说,知道知识分子的未来命运堪忧,但还是决定留下。因为不想去外国做二等公民。而胡适当然是不便留下。在杨绛记忆中,那天晚上的谈话亲切而温馨:我们相聚谈论,谈得很认真,也很亲密,像说悄悄话。

 杨绛不相信胡适是自己父亲的学生,因她从未听父亲说过此事。但钱钟书经过细密的考证,得出结论:胡适并未乱认老师。

 胡适后来在台湾读到钱钟书的《宋诗选注》,夸钱钟书的“注”好看。钱钟书看到后心里美滋滋的,特意在文章里提及胡适的赏识。

 钱钟书和胡适有过愉快的交谈,他也明知胡适爱惜自己,可批评胡适时,他尖酸刻薄的痼疾又犯了。看来,江山易改,文风则犹如秉性,难移。

 胡适曾告诫弟子:“做学问切不可动感情,一动感情,只看见人家的错,就看不见自己的错处。”钱钟书学问做得不可谓不好,但“逞才”的欲望也特别强,写起文章来,沉浸在炫技弄巧中,哪里顾及被批评者的感受。

 胡适主动对钱钟书说,可以用墨笔把自己的诗写给他。可钱钟书却不接其话茬。杨绛解释,他们没有求墨宝的习惯。其实不然。主要原因还是钱钟书看不上胡适的字。从钱钟书给罗家伦的一封信中,我们可看出钱钟书还是很喜欢墨宝的——只是不把胡适的字当墨宝而已。

 罗家伦曾寄了一首诗给钱钟书,钱钟书特意回信致谢。在信中,他用“喷珠漱玉”赞美罗家伦的诗,用“脱兔惊鸿”讴歌罗家伦的字:

 “志希父子赐鉴:

 喷珠漱玉之诗,脱兔惊鸿之字,昔闻双绝,今斯见之。吾师出其余事,已了生等白辈赞叹无穷,胝沫不厌,即将付之装池,藏为瑰宝,并思作诗,以道顶礼之意,而未敢率尔命笔也。……。”

 眼高于天的钱钟书为什么会把罗家伦的字视为“瑰宝”,为什么把罗家伦的诗捧到“喷珠漱玉”的高度?原因在于,罗家伦是钱钟书的恩人。当年,钱钟书考清华时数学只有15分,但身为校长的罗家伦却破格录取了他。出于这层原因,钱钟书夸赞老师,再吹捧,也可以理解。但他应该明白,罗家伦是自己的老师,而胡适却是罗家伦的老师。对老师毕恭毕敬,对师爷就更不能傲慢无礼了。

 不过,杨绛说,他们把胡适用铅笔写的字和罗家伦的“瑰宝”一直保留到文革前夕,暗示胡适在他们夫妇心中的地位不比恩人罗家伦低。她还是在回护钱钟书,以此细节化解钱钟书对胡适的不敬。

 钱钟书年轻时,父亲就希望他不要成为胡适徐志摩这样的社会名流。果然,钱钟书没有成为胡适这样的人,胡适温柔敦厚的品性他完全没有,而鲁迅的尖酸刻薄他似乎学到了家。——把鲁迅杂文中“冷嘲热讽”的挪入学术文章,有失温厚也不够庄重。

 晚年,当钱钟书写那封向吴宓请罪的信时,他眼前浮现的肯定不止吴宓一个人。包括胡适在内的那些被他痛诋过人,恐怕也在他的心头一一掠过。

 钱钟书去世后,替钱钟书表达内疚的任务落在杨绛的身上。

 在回忆陈衡哲的文章,杨绛用三分之一的篇幅写胡适。在她的笔下,胡适风趣、博学、坦诚、率真且善良,另外,她还特别强调胡适和他们夫妇友好甚至亲密。她如此用心良苦就是想用自己温馨的文字冲淡或化解钱钟书那些尖酸刻薄文字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以自己的方式替钱钟书向胡适表示一下歉意。

 胡适和唐德刚谈起钱钟书时说,他的《宋诗选注》“注”得好,又猜测钱钟书在大陆可能被“清算”了。他还对唐德刚说:“我没见过钱钟书”。杨绛看了先是不解,明明见过面是熟人,干嘛说“没见过”,难道胡适是“贵人多忘事”?随后便释然,她想,胡适这样说是好心,既然钱钟书已被“清算”,如果再让别人知道他和胡适见过面,有过密谈,岂不罪加一等?胡适这样说是为了“保护”钱钟书,想到这,杨绛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1937年,清华文学院院长冯友兰告诉吴宓,准备聘钱钟书为外国语文系主任,吴宓听了,大为惶恐,在日记里写道:

 “……。又言,拟将来聘钱钟书为外国语文系主任云云。……惟钱之来,则不啻为胡适派、即新月新文学派,在清华,占取外国语文系。结果,宓必遭排斥。此则可痛可忧之甚者。

 吴宓竟然把钱钟书当成“胡适派”?倘若就这一判断来说,吴宓也真够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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