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决定命运

文摘   2024-11-22 14:49   北京  


 2024年11月19日
从1950年代起,中国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以统购统销政策为起点,从经济上把农民固定在农村。之后,又辅助以严格的户籍管理,在制度上限制人口自由流动。从此,中国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吃“农村粮”与吃“商品粮”的人形成了两个阶层。
1950年,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房屋,他们脸上绽放出发自内心的笑意。他们想不到的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得离开自己的土地。图为青海民和县的农民高举土地证,庆祝土改完成。
禁锢并非一开始就有。最初几年,城乡之间没有户籍壁垒,人可以自由迁徙。1949 年城镇人口5765 万,到1953 年上升到7725 万。“一五”计划上马后,又有一批农村人进城,成为新工人。图为1952年,头包羊肚子手巾的山西农民进厂当工人。
要建立起一套新的户籍制度,必须要进行人口统计。1953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为人口普查提供了契机。结果为,当时全国人口约为6.02 亿,其中城镇人口约7725 万,农村人口约5.05 亿。图为1953年,北京西单地区派出所在进行选民登记。
第二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在城市中已经有生活基础的人,都可以成为城市居民。图为1954年国庆大游行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花车经过天安门。
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城市粮食供应出现紧张。更为重要的是,从1953年开始,国家开始实施重工业优先的苏式工业化战略。为了从农业提取积累,政府采取了统购统销政策,骤然拉大工农业剪刀差,牺牲农民的利益来促进工业发展。图为黑龙江交公粮的农民。
“统购统销”就是由政府统一分配收购上来的农产品,农民的粮食只能按照规定价格卖给国家,而不能卖给商人。从此,中国社会有了商品粮、农业粮之分。图为农民交公粮。
到了1954 年,统购统销已经不仅限于粮食,油料和棉花等也都被纳入其中。图为1965年,南京市民拿着猪肉票排队买凭票供应买猪肉。
计划经济体制一步步确立起来,中国进入票证时代,国民的一切生活用品都要凭“票”购买。图为1958年,人们在南京六合县供销社凭布票买布。
“统销”分配的依据就是户口。政府一方面是在城市关住城门,用户籍制度保证城市居民的食品供应;一方面是在农村拴住农民的腿。通过农业集体化,把农民组织到农业合作社中,拴在土地上。图为五十年代农民报名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
户籍制度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具有了城乡二元管理的特征和保证国家工业化积累的新的“纳贡”功能。1958 年1 月,国家出台了《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正式建立。图为大跃进期间,人民公社大办食堂,社员一起吃“大锅饭”。
对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定型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大跃进”运动。《户口登记条例》出台后,并没有发挥限制人口流动的作用。“大跃进”兴起后,大量农民被招工进城。失败后,大部分人又被压缩回了农村,国家开始实施严格的户籍制度。图为大跃进期间,工人们奋战炼钢。
此后,社会主义中国的一切福利待遇,不管是公费医疗、退休金,还是产假、丧葬抚恤,都成为城市居民的特权。这种因户籍而产生的身份差别是“世袭”的,吃“农业粮”的农村人与吃“商品粮”的城市人成为两个阶层。图为1959年南宁市民到派出所报户口。
农村人口已很难在城市落户,但城市已有人口还是太多。政府效仿苏联做法在1955年开始“上山下乡”运动,让城市里的中小学毕业生去参加农业生产。这个运动在1968年达到高潮。图为1969年,北京火车站,人们挥舞着毛主席语录送知青奔赴陕北插队落户。
知青们奔赴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农垦,很多人都是背着父母毅然决然地放弃城镇户口,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重新落户城镇比登天还难。图为1973年,山东章丘县七下乡知青王金花和于爱菊学习《实践录》。她们的草帽上写着“扎根农村干革命”字样。
到70年代后期,知青们通过请愿、罢工、卧轨甚至绝食等方式强烈要求回城,其中以西双版纳抗争最为出名。图为1983年6月,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抱着娃娃的年轻父母前来买各类课本或参考书,这其中大部分是回城知青。
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首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要求把市镇无户口的人员基本动员回农村,之后又提出每年“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现有非农人口的1.5%。图为湖南益阳某居委会门前张贴的关于‘农转非’名单公告。
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出来,要在工商领域寻找新的出路。当时国家的政策思维还是在简单的保护城市上面,对农民进城是限制的,最初的政策是“离土不离乡”。图为陕西铁路线上“扒车族”。
1984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有经营能力、有固定住所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落常住户口。这无疑是一个里程碑,给了部分人以“迁徙自由”。图为1990年,辽宁沈阳红旗广场的外来打工者。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成千上万农村劳动力涌向沿海城市务工经商,尽管他们有机会在法律上进行登记,比如通过“自理粮户口”和试点城镇户口,但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在了社会福利较少的城镇。图为1992年湖南澧县涔南乡户政室在为农民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手续。
但是,在九十年代以前,更多的进城打工农民被称为“盲流”。在全国的“盲流大军”中,还夹杂着一支躲避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游击队”。这是1989年,在北京火车站的一位四川妇女,她把4岁的女儿放在婆家,同丈夫一起北上,想去内蒙古再生一个儿子。
农民进城打工,必须三证齐全,即身份证、暂居证和用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会被收容遣送。图为1996岁末,北京朝阳警方集中警力清查没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件滞留北京的“盲流”。
在城市里,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非常恶劣,他们常常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却不能按时拿到工资;他们为城市建设服务,却被归为“暂住人群”,没有多少保障和城市福利。图为1992年,海南海口,农民工卧室,60个民工挤住在10平方米的房子里。
除了农民工,为一纸户口发愁的还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在大城市里工作的人群。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越来越多,他们在大城市里就业、纳税,却无法享受平等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图为1993年广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现场。
户籍决定命运。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发生过太多因户口而命运迥异的故事,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这样的故事有关生和死。在改革开放后,因户籍结不了婚、因为无法上户口而摔死亲生骨肉的事件时有发生。图为1994年,几个农民工来到天安门。


常态发展
现代化研究专家,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成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6-7届副会长),健康中国50人论坛执行主任兼秘书长陈剑先生发表的文章,建言和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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