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看到的信息不同,
社区街道还有不少住建系统,
这些机构的工资已经开始使用借贷来支付工资了,
其实这个信息也是属于信息差的范畴,
有些看到就会觉得这都是杜撰,瞎编,瞎写,
当我们有这种不同的理解时,真实地说明信息差确实存在。
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
所处的信息接受渠道不同,
获得信息的结果必然不同,
我们必须承认永远存在信息差这回事。
多数基层社区街道是没有造血能力的,
随着房地产开发的高潮褪去,这些基层组织越来越依靠财政拨款,
在一个没有造血能力的机构组织,
交给他们一些物业收费服务工作,
请问这些机构组织为什么可以把专业工作做好,
比他们更专业的水电气都在出问题,
业主对于此毫无办法,
因为业主完全监督不了这些机构组织,就这么简单,
如果小区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还能通过内部规则制定一些监督细节,来制约物业,业委会,
如果把这个权力也交给了别人,我不认为失去监督权力业主,
能获得更好的机会,因为现在业主就监督不了任何事物,
而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代表一种可能,
小区的内部议事规则,小区公约则是唯一可能的机会,
我从来没有见过把权力交出去,会有好结果的,
这是在考验或是验证人性,人性是不能拿来考验和评测的,
太多历史,太多故事告诉我们,这样行不通。
让一个自己都没有造血能力的机构组织,
去服务几百上千的业主需求,我看好他们的专业能力,
更不敢相信他们这些人能管好用好,把各种流程做得足够透明,
因为这些钱 ,这些事大概率和他们没有必然关系,
但在花钱的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又和他们有各种关联,
平常这些人就有没有人来监督他们,
所以,想要监督这些机构组织,我觉得业主几乎没有可能性,
如果业主想要监督,必须换一个简单的关系,
就是简单地花钱买服务,买谁的服务,买物业公司的服务,
或是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服务,
这样更容易形成监督机制,
买卖关系更简单,更透明,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各种规则,
这种关系是双方协商的关系,
公开,透明对于双方而言都是合理的需求,
而社区街道完全不具备以上的需求,
所以我们认为,社区街道取代物业服务,
不存在业主需要的各种需求,
让一个非专业机构,去干专业事情,也会产生更多问题,
自治,自管,新聘物业公司都是正确方向,
但同时都要面临如何监督监管的问题,
只有和每个业主利益挂钩,才能让更多业主主动参与其中
形成小区内全员监督的无死角效果,
最终通过业主的集体努力监督治理,
治理解决业主身边的物业问题。
任何时候,让利益相关方发表意见,
参与监督这是最合理的行为,其它机构组织只需要观察就足够了,
不违法,不违规,这是底线,观察这个就可以,
每个小区的需求不同,满足多数业主的需求,合法合理即可,
没有哪个规则能满足百分百业主的需求,
不要让直接利益方之外的人参与小区规则制定,
更不要让一些非专业的机构组织参与进来,
这是未来小区业主物业治理的必经之路。
欢迎专业团队,律师,业委会主任,还有筹备的业主,
和我们深度链接,通过专业高效的成熟经验,
一起解决每个业主都要面对的物业小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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