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一下我们小区物业的混乱状态,
是因为多数业主分不清物业问题这三个重要的评判标准,
物业问题的事实是什么?
你的观点是什么?
还有你的立场是什么?
我们在讨论问题解决问题时,必须要对此分辨清晰,
否则我们就一直会在三个问题中不停的打转,
导致最后完全没有方向,方法,流程去解决问题。
物业问题的事实到底是什么?
首先理解事实是什么?
独立于人的判断客观存在的事实,
物业问题的种种,其实都是基于业主的判断,
有些业主觉得可以,有些业主觉得不行,
无论物业企业提供什么服务,都会有业主觉得行,有业主觉得不行,
所以,这些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物业问题,都不是独立于人的判断,
都是感觉,或是体验,然后给出满意,不满意,等等的判断。
我感觉很热,是一个事实吗?
那么什么是观点呢?
观点是对一个事实的看法,
如果这个事实不是真实的事实,我们的观点也许都是不确切的,
也就是说,我们的观点都是在盲人摸象,都有各自的局限,
所以,每个人都坚信自己的观点,
然后就会产生各种观点下,有了自己解决问题的立场,
其实到了这里,就已经离解决真实的问题谬之千里了。
我感觉今天很热是一个观点吗?
最后立场是什么?
立场是被位置和利益影响的观点
物业问题总的看来有两个立场,
一个是物业企业的立场,一个业主的立场。
解决问题其实是调和两个对立关系之间的再平衡,
说的再具体一些就是如何创建两个立场之间的重构信任,
达到两个立场在行业中间的新型平衡关系,各取所需,
从而让物业行业在有序合理中继续发展,服务业主。
所有的行业都会产生对立,这是一定的,
解决问题不是消灭一个,就会繁荣另一个,
因为两者之间有着一个明显的平衡关系,
一旦打破这种平衡关系,两者都会产生问题,
所以,解决问题,一定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断。
我觉得物业行业有问题,就一定会找到解决方案,这是立场吗?
判断事实在物业行业里,需要判断什么?
独立于人的判断,客观事实。
有些业主认为物业企业服务不好,收费高是不是客观事实,
当下社会,我们的客观事实以什么为凭据,
是拿你我的嘴说,还是有什么法律认可流程,
是不是合约,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这个内容越详细,客观事实是不是越清晰,可辨,
所以,我们业主判断事实,是不是应该看看当初合同约定的细节,
我们业主觉得合同不合理,也当然有权利修改合同,
或是解除这种不能接受的合同事实,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我们的物业问题,事实是我们的物业合同当初签订的不完善,
是不是,这是正常的,因为我们讲过前期物业合同,(点击直达)
这个前期物业合同是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所签的,
当初这个流程授权即便有瑕疵(不影响现在你的再选择)
也都是在业主收房的时候,必须或是被动接受的收房过程,
因为房屋所有权在转移的时候,
需要有企业负责这些商品房在转移过程中的各种完整性,
这就像我们买家电时,我们没买之前,
这些家电一定存放于某些库房之中一样。
所以,物业问题的事实是前期物业合同存在着一定的不完善,
那么我们修复问题,解决问题,是不是应该解决前期物业合同,
而不是一直强调自我感受,体验,
因为每个业主的感受,体验都不同,造成业主对于物业问题理解也不同,
很多业主对于此不积极,不参与,这也是一部分原因,
找到了事实,是因为前期物业合同不够完善,
我们下一步就有了明确的观点,
业主要重签属于本小区的物业合同,(多数业主体验不满意)
完善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基于事实,改变观点)
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没有彻底搞清楚的。(最后建立正确的立场)
有了事实和观点,下一步就是在什么立场上解决问题
立场是什么?
是你所处的位置和利益,可以双赢,也可以双输,
有些业主一直讲,取消物业,这其实就是立场,
取消了物业,业主就能更好,搞不清事实,这都是无意义的废话,
在分不清事实的情况下,观点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
所以解决不了物业问题,这是正常的结果。
作为一个企业而言,赚钱才能让企业生存,
作为业主而言,需要有人为自己小区的设施设备修护保养,
双方之间需要的是如何详尽履行合同的契约关系,
这是常识,更是事实,有了事实,下面就是各自的观点,
这里我们要告诉物业企业的是,你认为赚多少是合适的,
这是我们企业要和业主达成的一个观点,企业可以表达,
业主也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想花多少钱买这个服务,
而每个小区都是不同的,所以需要每个小区都有自己的判断,
这个事情必须由小区业主做出判断,不要指望小区以外的任何人,
同时这个判断,决策还要是合法的,才能依据法律流程执行,
这个时候,又会引出一个重要法律问题,
谁是小区的非营利法人代表,也就是业委会这个组织,
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也可以叫做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产生的,
业委会是法律上对外行使法律权力的,
然后通过业主大会会议,产生各种小区内部的规则,制度,
来完善小区的物业服务,解决物业服务中以前存留的问题,
这个时候,小区物业服务首先是通过合法组织,业委会,
解聘不完善的前期物业企业,或是续约,完善合同,
新聘,新建合同都可以,包含有能力自治,自管的都是合法的。
最终解决物业行业问题立场是满足参与方的相互利益
比如,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一块钱一平方物业费,
并给出具体的服务标准,有物业企业同意服务即可,
当然我们不聊具体环节,
买卖这件事,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
主要是双方都清楚买卖的是什么,标准,细节,执行,检查,等,
这些就是双方立场,以及在买卖过程中的各自位置,还有利益获得,
业主提业主的,企业提企业,最后磋商后达成一致即可。
其实很多问题,需要从思维逻辑上先理清楚,
到实施的时候,也需要各种工具来监督,实施,
就目前的行业认知,业主理解而言,都有偏差,
所以,数字化的工具,对于物业行业和业主而言,至关重要,
显然,市场中的各种工具都是相对缺乏事实依据而设计的产品,
不能被业主认可,或是企业使用,这也是背后的底层逻辑。
大量小区缺少全局控制能力,这也是常见问题,
毕竟这个需要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服务经验,多数业主不具备这种能力,
所以,先要接受数字化思维将会替代人为治理的这种理念,
因为只要是人,就会有各种人性,在小区的服务中,
最怕的就是这种不能公正透明的人性处理,一切按规则来,
一旦人为治理成为主体,服务崩塌一定就会发生,早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