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几年,许多老师——主要是班主任,主动利用自己的私人QQ和私人微信建立了学生群、家长群。
个人观点,老师这样做,在方便工作的同时,也是给自己找麻烦。
方便工作这一点老师们都有体会。有什么事,学生不在眼前,就在学生群里吆喝一下,效果相当好。希望家长为班级建设出点力,家长群里发个消息,许多家长会争先恐后。
也引出许多的矛盾。
有的老师建了学生群、家长群后,班级里大小事务都在群里通告。许多事情只涉及个别或部分学生,班主任方便自己的同时,很容易给学生和家长造成干扰,也涉嫌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可惜,国人的边界意识普遍不清晰,很少有人觉得这是个需要谨慎的事情。
“我还不是为了学生好!”——老师们会这样说。
“老师也是为孩子们好!”——家长们也表示理解。
忽视事情本身的性质,片面以主观目的或客观效果定是非,这是常态。
二
老师建群,呼啦啦把所有学生和家长都拉进来,老师愿意公开自己的QQ和微信,学生和家长未必都心甘情愿,可是又不能明确拒绝。于是有人干脆多申请几个号,给老师一个公开的,平时常用的对老师保密。
学生和家长的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值得肯定,但双方的边界意识没有同时建立起来,遗憾。这样的学生群、家长群,其实也很难有高质量的交流,除了部分家长的奉承,最后基本沦为老师的工作消息发布群。
当然,这可能就是有些老师建群的目的——方便自己摇控指挥学生和家长。
一些学校和教育局看到了QQ群和微信群的作用,干脆要求老师,特别是班主任必须建立学生群、家长群,还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我以为,这是以工作的名义侵犯老师的休息权和财产权。
老师们使用的QQ号和微信号,基本上应该是老师自己申请的,所需设备——现在主要是手机,也是老师自己出资购买,属于私人物品。
老师的私人物品,怎么使用自然应该由老师自己说了算。有老师愿意建学生群、家长群,学生和家长愿意配合,别人无权干涉。我这里谈谈对这一现象的看法,应该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不是干涉老师私人生活。
学校和教育局要求老师必须用自己的号建学生群和家长群,这就过了。这相当于说,既然老师们都自己开车上班了,那以后接送学生的事就由老师负责了——反正你们顺路嘛,我们要为家长减负嘛,一切为了学生嘛。
有的学校,甚至要求老师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学校官网或公众号上的文章,这同样是有违言论自由,是以“爱校”名义侵犯老师的个人生活。
于是,与一些学生和家长一样,不少老师把常用号设置为对领导不可见,专门准备一个小号忽悠领导。
人际交往成本就是这样增加的,心累就是这样产生的。
三
建了学生群、家长群后,老师相当于一天二十四小时处于和学生、家长的连线中,节假日也不例外。
假设某个周末,老师你已经答案自己的孩子去公园玩,某家长@你,说他的孩子在家里和大人拌嘴后离家出走了,要求老师一起寻找,请问你怎么办?
我估计没有哪个班主任在接到这样的求助信息后会选择拒绝,然后心安理得地按计划行事。
可能老师还在犹豫应该如何回复时,手机已经响起来了。
但这种事,老师真的必须负责吗?就因为自己是“老师”,于是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现任何状况,都与自己有关?可能很多老师心里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很多家长嘴里应该也不会说“是”,但真的孩子出了状况,家长的第一反应可能不是报警而是联系老师,而老师也只能腹诽两句无奈继续扮演“爱生如子”的角色。
如果老师确实热心肠,愿意帮忙,双方相安无事。如果老师拒绝,我认为也不为过,因为这是一种人情,并非教师的工作职责。
现在,很多声音反对老师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家教,而我则想说:
老师有权利在非工作时间、非校园范围拒绝学生和家长的无偿答疑要求!
我的意思是,不要说建立学生群、家长群,最好是老师连个人手机号都不要透露给家长。要不然,就专门弄一个工作号,上班时间开机,下了班或休息日一律关机。
重要事情,双方最好还是发电子邮件。万一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好备查。电话里说事情,出现问题容易扯皮。
家长没邮箱怎么办?不识字、不会发邮件怎么办?家长有急事找老师怎么办?老师有急事找学生怎么办?
这些都是问题,也都不是问题。学校的事,能急到什么程度?家长能有多少急事找老师?只要学校备有家长的紧急联络方式,同时公开学校值班电话,这些问题都能轻松解决。不需要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为了某个有可能“五十年一遇”的紧急事件而时刻准备着。
个人以为,学生安全离开校园之后,老师就没有必要为其安全负责任了。老师就是老师,不是学生的保镖兼保姆。
没有了学生群、家长群,倒是能够帮助老师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减少对学生和家长的骚扰,还可以避免一些家长在群里的攀比和奉承。
大家以为如何?
本文2017年8月5日首发教育自由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