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法律行业有如下重要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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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
9月26日,最高法网站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解释》共计26条,包括25个针对具体问题的条文,以及1条关于施行时间及效力的规定。《解释》主要明确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责任,明确监护人责任,教唆、帮助侵权责任和教育机构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明确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劳务派遣关系中的侵权责任形态,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适用规则,明确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自身损害属于产品责任赔偿范围,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免责事由,明确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来源: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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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金融办、证监会: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证监会网站9月26日消息显示,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举措包括:一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等等。(来源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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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产局拟发布《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9月24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就<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示范文本》设有12个条款,分为前言,委托事项,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保密义务,工作期限,费用,双方明确的共识,违约责任,其他约定事项,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期限及解除,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此外,国家知产局还配套发布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针对合同示范文本的签订目的和要求、相关条款设置意义以及对条款使用中应当注意的内容等进行辅助性说明。(来源:国家知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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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抓紧制定完善《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配套政策措施
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会上表示,将从三个方面着手,确保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首先,将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包括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以及针对高海拔地区职工的退休政策。其次,将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社保经办窗口、12333热线等渠道,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确保政策透明。最后,将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简化程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以提高办事效率。这一系列措施旨在确保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保障广大职工的权益。(来源:人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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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实施有力度的降息,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抓紧推进和实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来源:中国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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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提出24项意见 推动就业优先战略实施
9月2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意见》共七方面二十四项内容,提出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调整完善低保渐退期限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等等。(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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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格监管“忽悠式”重组 从严惩治并购中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于9月24日正式印发,证监会同步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意见》共包括提升监管包容度、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依法加强监管等六方面内容。《意见》要求,督促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升执业质量;严格监管“忽悠式”重组,从严惩治并购重组中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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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两市拟修订重组审核规则 新增简易审核程序专节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上交所、深交所拟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后的《重组审核规则》均为九章八十八条,在第五章新增专节对简易审核程序作出特别规定,一是明确简易审核程序的两种适用情形,二是设定简易审核程序的负面清单,三是规定简易审核程序相关机制,四是强化简易审核程序的各方责任。《重组审核规则》同时对其他个别条款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来源:上交所、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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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发布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监管指引
9月24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指引》共十四条,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市值管理的定义。二是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三是明确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的特殊要求。四是明确禁止事项,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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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下调为15%
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介绍了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央行宣布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并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发布会上,央行宣布,近期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将降低中央银行政策利率,7天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从目前的1.7%降为1.5%。对于存量房贷利率,明确将引导商业银行降至新发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大约在0.5个百分点左右;此外,还会将全国层面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到15%,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来源:国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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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出台重磅文件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发布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意见和促进并购重组的六条措施。吴清表示,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近日将会印发。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完善“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持续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等内容。同时,证监会还研究制定了“并购六条”,即《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进一步提高监管包容度,大力气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等。(来源:国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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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成立小组 专项治理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饶立新在国新办9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税务部门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饶立新表示,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抵制各类破坏全国市场统一性和公平性的违规招商引资行为。税务总局及各省级税务局均成立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控指标体系,对发现的疑点及时预警、及时核查处理,并会同相关部门通报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治。(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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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
9月29日,最高法网站公布六件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保护、农资产品质量保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质量监管权、保护缺陷产品受害人权利等方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案例一和案例五涉及烟花爆竹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等生活消费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案例二、案例三和案例四涉及“假化肥”“假种子”“问题农机”等农村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产品质量问题,案例六涉及“问题空调”引发火灾导致的安全生产经营事故问题。二是压实生产经营者责任。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也涉及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既涉及食品等消费领域的产品质量责任,也涉及种子、化肥、农机等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责任。三是加强受害人权益保护。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引导作用,促使生产者加强质量管控,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服务保障“三农”发展。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对于维护农民权益、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来源: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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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到明年国企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部署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时表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会议明确,近期要突出抓好五方面重点改革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二是进一步优化布局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四是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五是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