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中心举办11月专题沙龙分享会

文摘   2024-11-26 10:32   辽宁  

为持续推动行业进步,强化本所律师在劳动法领域的相关知识与技能,11月22日15:00,劳动专题沙龙分享会热烈开讲,贾溦律师作为本次主讲人,以《月读案例: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分享会之最高法参考性案例刘某诉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曾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为主题,与大家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年终奖发放的认定、年终奖、年底三薪与绩效工资的性质认定”等内容进行了分享与探讨!








曾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2020)京01民终4210号


关键词:

年终奖、年底三薪、绩效考核

裁判结果:

曾某以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年底三薪为由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该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曾某的全部仲裁请求。曾某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作出(2019)京0108民初45800号民事判决:驳回曾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曾某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日作出(2020)京01民终4210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复盘:

年终奖的性质:劳动者的年终奖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虽然在形式上被称为“年底三薪”或者“年终奖”,但实质上属于“绩效工资”的范畴,即根据绩效考核薪酬制度的规定将工资中绩效部分在年终结合用人单位效益予以发放。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内容恰当、过程完备、结果透明的绩效考核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年终绩效奖金是否发放以及发放数额的依据。


刘某诉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2021)京02民终13615号

关键词:

年终奖、违法解除

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作出(2021)京0101民初12408号民事判决:驳回刘某的年终奖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2021)京02民终13615号民事判决:北京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某2020年年终奖金26000元。

案件复盘:

合理性: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不满足年终奖发放条件,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其他不应享有年终奖情形的,应认定劳动者满足年终奖发放条件。用人单位以其年终奖发放的限制性规定拒绝支付劳动者年终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分享会上,贾溦律师以案说法,用经典案例解释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执业经验,与在场的各位律师进行了分享。在劳动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作为法律工作者,面对的案例也日渐多样化。针对年终奖、绩效考核一类的案件,贾溦律师提示,应注意公司标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考核机制及结果、员工工资构成等多个方面,结合事实进行分析。

一场精彩的课堂圆满结束,现场学习气氛高涨,律师们互相交流了经验,实现了共同进步。在今后,观策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中心也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打造学习交流平台,帮助律师们持续进步,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贾溦
   律师  


专业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

企业劳动法律风险防控

特许经营方案设计/涉外法律事务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专业成就梦想,诚信铸就未来。建设一家,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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