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支持和鼓励高校师生参与教育教学创新改革,华与华(上海)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与华”)将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为依托,与高校在人才培养、教育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深度合作。现诚邀全国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参与申报。
一、项目目标
华与华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为依托,重点支持广告学、市场营销学、设计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以华与华提出的“超级符号理论与方法”为核心,结合华与华二十二年来积累的理论成果和案例资源,重点围绕企业战略、品牌营销、广告传播等领域,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改革、重点教材建设等合作,探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成一批高质量、可共享的教学研究成果,协助培育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满足行业规模化、高质量的人才培养需求。
二、项目内容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拟设立5个项目。
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广告学、市场营销学、设计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以华与华提出的“超级符号理论与方法”为核心,结合华与华二十年来积累的理论成果和案例资源,重点围绕企业战略、品牌营销、广告传播等领域,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开发适应高质量人才培养需求的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材、讲义、题库、实践(实训)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视频等资源,并实现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申报条件:要求已开设以“超级符号理论与方法”为核心内容的课程或课程群。该课程或课程群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战略、品牌营销、广告传播等,且已开设或运行至少1年以上。
要求提交完整的课程开发资料,并提交教学过程的佐证材料。请明确这些材料将是可公开的、可共享的。
建设要求:立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须完成以下任务:
(1)课程大纲,包括具体的课程时间分配、章节、实验、习题描述等;
(2)教师授课教案:每章节均提供PPT课件。提供课程相关的参考书目、论文参考文献、网络资源等内容;
(3)典型教学案例:围绕课程教学内容,开发2个典型教学案例;
(4)习题: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情况,每章节均设计与该章节匹配的习题,并给出参考答案;
(5)实训(实践)课程:实训(实践)设计及实训(实践)步骤;
(6)请明确注明可公开、可共享。
2、师资培训项目,拟设立5个项目。
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广告学、市场营销学、设计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以华与华的“超级符号理论与方法”为中心,结合华与华二十年来积累的理论成果和案例资源,重点围绕企业战略、品牌营销、广告传播等领域,组织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高校教师培训与研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研修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课程建设研讨会等形式,推动高校专业教学研究与交流,提升一线教师的教学水平。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为全国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与组织过相关学术会议或教学研讨会;
申报高校及学院应积极支持教学创新和双师型人才培养,推进高校专业综合改革,通过师资培训引入先进的理论、技术和案例。
建设要求:立项师资培训项目须完成以下任务:
(1)取得学校和学院两级单位的支持,策划并实施师资培训活动;
(2)全程负责师资培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参训教师招募、人员接待、场地预订、设备调试等工作;
(3)合作高校须为培训的顺利进行提供人员、场地、设备以及网络的支持与保障;
(4)通过学校、学院两级官网等渠道,宣传推介本次活动。
支持办法:拟支持5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和5项师资培训项目。建设周期均从立项日期起,为期两年。
1)经费:华与华拟资助入选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每项5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拟资助入选的师资培训项目每项2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
2)华与华将为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开展期间,保持双向沟通和交流,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3)项目通过评审后,办理资助经费打款手续;项目评审将对项目进行总结,巩固建设成果,并为公开共享建设成果给所有学校做准备。
三、申请办法:
1.申报者应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24年华与华(上海)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若有任何疑问,请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项目负责人:胡文俊,邮箱:huwenjun@huayuhua.com
四、项目进展说明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遴选,并确定资助强度,评审结果将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系统反馈高校申报教师。
项目立项:项目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最终审核确认。华与华公司将与项目申请人签署协议书,正式立项,项目建设内容应在协议签署后2年内完成。
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中期报告》进行项目阶段汇报。
结项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交付成果。
华与华将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2年,所有工作应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华与华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教育部-华与华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方法
Step 1: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Step 2:进入系统主页面。
Step 3:点击左栏第二项“产学合作”板块,展开页面。
Step 4:点击“查看企业项目指南”。
Step 5:在“公司名称”一栏输入“华与华”,点击“查询”。
Step 6:点击项目,即可查看该项目资料;点击“申请”按钮,可申请该项目。
Step 7:在提交申请之前,需下载“高校申报书模板”,先自行填写该申报书。
Step 8:填写该申报书之后,需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
Step 9:回到申报系统,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清注意文件格式及命名格式),点击 “申请”完成提交。
点击下载👉🏻: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