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文摘   2025-01-05 22:04   河北  

9.3   

9.3.1  陆域吹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较薄弱的陆域堰体,应在该段附近备足如土料、沙石木桩、草袋等抢险物资,并设置标志牌,该物资不得挪作他用。

2  向陆域吹填时,应在淤泥层较厚、水位较深、堰顶较窄堰体薄弱、对外路口等地段,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和绕行指路标志。同时,在泄水口设施的适当范围外,应设置警示牌,严禁车辆靠近和非专业人员涉水。

9.3.2  水下吹填时,应在水下围堰外的适当位置设置断航、限航标志及绕行标志。

柠檬知无不言
水利 政策 观点 读书 工作 其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