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 钟莹|城市多中心结构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吗?

文摘   2024-10-24 09:0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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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多中心结构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吗?




张可,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钟莹,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原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


摘要:城市是承载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对居民福祉的影响不可忽视。本文基于2010—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微观数据,采用多层混合效应模型考察了城市多中心结构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发现,城市多中心结构显著提升了居民幸福感,这一结论经系列稳健性检验和解决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发现,多中心空间结构对大城市、高购房压力城市以及城市户籍、高收入阶层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大。机制检验表明,城市多中心结构通过就业和收入效应、公共服务和消费效应、居住环境效应三种潜在机制影响居民幸福感。本文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双协同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城市空间结构;居民幸福感;影响机制

一、引  言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人民的幸福感指数在不断上升,联合国最新公布的《2023年世界幸福报告》显示,中国人的幸福感指数排名已由2011年的世界第100位跃升为世界第64位。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增进人民福祉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体现,亦是高质量城镇化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二十大报告分别强调“要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和“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种要素不断向城市集中,各地旧城改造、新城和中央商务区(CBD)建设如火如荼,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一个典型的特征事实是,中国多数城市呈现出多中心发展趋势,新城、新区和CBD成为城市的新中心或次级中心。这一趋势与世界城市的发展规律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即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空间结构逐渐由单中心走向多中心。

居民幸福感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城市是承载居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城市的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均会对居民的幸福感产生影响。城市空间结构对上述因素均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进而对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与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相比,单中心城市容易引起职住失衡、交通拥堵、通勤时间长、高房价、热岛效应等负外部性,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从经济发展效率来看,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缓解城市内部发展不平衡,提高城市土地的空间利用效率,进而实现更高的土地利用价值。从居民福祉角度看,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商业网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的均衡布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消费可达性、交通可达性、公共服务可达性,进而提高了居民生活的便利度。城市建设事关民生福祉,如何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增进民生福祉,已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由此,本文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城市的多中心化是否增进了居民的幸福感?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相关影响机制是怎样的?上述问题有待理论和实证检验。

相较于已有文献,本文的边际贡献至少有以下方面:一是研究视角的创新。从居民幸福感的角度考察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演化的经济社会效应,回答了何种城市空间结构更有利于增进居民幸福感这一问题,将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和居民幸福感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扩展了既有研究内容。二是较全面地分析并验证了多城市多中心化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机制,分析了城市多中心化所产生的就业和收入效应、公共服务和消费效应以及居住环境效应。相关影响渠道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依据。三是充分关注了个体异质性和城市异质性问题。居民在追求美好生活过程中,需求日益多样化。中国城市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差异较大,且城市提供公共品和私人消费品的能力存在差异,因此,在城市空间规划的过程中需考虑微观个体的差异化需求和城市间的发展差异,从而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和人性化的空间管理政策。本文为实现城市空间管理和增进居民福祉双协同提供了理论和经验证据。

二、文献综述

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众多。收入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核心因素之一,富裕国家的居民比贫穷国家居民具有更高的幸福感。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公共资源的均等化是缓解社会阶层固化、增加阶层流动性和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途径,进而影响居民幸福感。物价水平也会影响居民幸福感。房地产价格反映了生产生活成本,因此房地产价格对居民幸福感具有重要影响。稳定和公平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提升城市安全感和归属感,城市居住环境直接影响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福祉,因此稳定的社会和居住环境是居民福祉的重要来源。

既有研究多忽略了城市空间模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城市空间发展模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居民生活质量,城市空间结构通过影响收入、消费、人口流动、通勤时间、能源环境和地区收入差距等进而对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城市经济集聚度越高、城市规模越大,劳动者工资越高。密集的城市路网为居民消费提供了通道,可有效提升街区消费活力。相比单中心模式,多中心化促进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城市间功能分工。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对能源利用效率和空气质量有积极影响。多中心发展模式有利于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与本文研究较相近的文献多聚焦于城市规模和城市空间结构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孙三百和洪俊杰发现城市规模和居民福利之间呈倒U形关系;陈旭和邱斌发现城市多中心程度与收入呈倒U形关系;孙彪和杨山发现多中心结构能有效缓解高地价困境;郑涛等的研究表明多中心有利于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推动城市次中心建设,促进城市内部均衡发展。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城市群协调发展。

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过程对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城市发展初期,经济要素和人口向中心城区聚集,形成单中心城市空间结构。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的拥挤效应突出,加剧了公共服务资源的竞争性,居民的幸福感下降。城市内部经济活动出现空间分异,表现为居民居住地和工作地的空间分离加剧。城市单中心结构进一步强化了职住空间分离,通勤距离和时间的增加,挤占了居民参与其他休闲娱乐的时间,从而降低了居民的幸福感。当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城市内部出现若干个次级中心,各类产业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逐渐向次级中心集聚,职住空间分离开始缓解,近地就业人口增多,平均通勤距离下降,公共服务资源的竞争性下降,居民的生活便利度和幸福感逐渐提高。但是,城市的多中心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经济集聚的正外部性,相比多中心城市,单中心模式所产生的高度集聚外部性对城市发展的整体带动作用更大。当城市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分化成多中心后,单个中心的经济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难以达到之前的规模,难以出现大型医疗、教育、文化服务设施等。

三、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说

本文认为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主要通过就业和收入效应、公共服务和消费效应、居住环境效应对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就业和收入效应

促进了邻近就业。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加,城市内部会形成主中心和多个次中心的空间格局。多中心城市的通勤时间相对较短,公共服务资源较为分散,提高了居民在次级中心邻近就业的意愿。距离市中心和CBD越近,城市土地价格和租金越高,中小型企业难以支付市中心昂贵的地租,求职者难以支付中心城市高昂的住房租金,企业和求职者倾向选址或居住在次级中心,多中心城市正好顺应了这一需求。实现就业岗位更靠近劳动力市场,同时劳动者也更偏向选择距离近的次中心就业岗位;同时,城市的部分功能将由中心城区向次级中心(新城)转移,中心城区的产业结构高度服务化,制造业向次级中心转移,为次级中心带来大量新就业岗位并提高居民收入。

降低了就业市场的竞争性。单中心城市的就业岗位和公共服务资源多集中于中心城区,加剧了就业资源的供需矛盾,因而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资源和就业市场的竞争性较强,居民就业竞争压力较大,从而影响居民的幸福感。当周边地区出现多个次级中心后,容易形成多样化产业和多样化岗位需求,次中心就业地区岗位增多,就业压力降低。产业和岗位的多样化要求员工具备专业化的劳动技能,提高了劳动力市场的专业化,出现各类专业化劳动中介服务机构,有利于提高劳动和岗位的匹配度,并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城市多中心化促使公共服务资源分散化,提高了次级中心的就业吸引力。

提高了就业人口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多中心化模式有利于促进城市内部各区域间的功能分工,主中心、次级中心和远郊区形成自身的优势产业。劳动力需求相对应地要求专业化,容易形成专业化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提高了劳动力市场对临近地区的辐射力,吸引外地人才的流入,跨地人才流动能有效满足城市多中心的多样化人才需求,优化了城市整体的人力资本结构,提高了城市内部结构性职位匹配度。多中心模式下,次级中心可承接中心城市的部分功能,缓解中心城区的拥挤效应,促进了城市内部和城市之间的人员流动,提高了人力资本和产业在空间上的配置效率。

(二)消费和公共服务效应

提高了消费可达性。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城市商业网点和娱乐休闲场所的分散化布局,促进消费微中心的形成,有利于居民就近消费,缩短了居民外出消费和购物的交通和时间成本,提高了居民的消费可达性和生活便利度。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商业网点的分散化布局,提高城市商业网点数量,促进商业的扁平化,促进了商业和消费品的多样性。为了避免同质化竞争,各地会布局差异化和个性化的商业设施和服务。商业网点布局的分散化和多样化也增加了商业企业间的竞争,商家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加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居民可享受相对低的商品价格和更高的服务水平。

提高了交通可达性。单中心城市的职住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通勤距离和时间较长,钟摆式通勤加剧了私人汽车的数量和使用频率,交通容易拥堵。城市多中心化提高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水平和交通的可达性。一方面,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的均衡化,特别是有效提高了次级中心的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供给水平,以及中心城区和次级中心的交通连接性,可有效分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提高通勤效率;另一方面,城市多中心化缓解了职住分离,降低了居民的平均通勤距离和时间,降低了居民对私人汽车的依赖性,有利于发展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提高了公共服务的可达性。公共服务是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居民效用主要来自公共品和私人品消费,前者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决定。一般而言,公共服务资源的分布与城市的人口规模和密度相关。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有利于公共服务资源在空间上的均等化,提高了居民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邻近性。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有利于缩短社区与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距离,人口集聚区具有较好的教育、医疗、养老、商业、交通、文体等公共服务资源,居民可就近享受公共服务,降低了居民获得公共资源的时间成本。

(三)居住环境效应

减排效应。随着收入的提高,居民对空气质量、城市绿化景观、街道整洁性等居住环境品质的诉求不断提高。单中心城市经济活动集聚于城市中心,环境污染也高度集中。多中心城市的经济活动相对分散,能缓解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问题,如有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人口高度集中的单中心城市容易引发热岛效应并加剧大气污染。单中心城市的职住分离较普遍,居民通勤时间较长,挤占了居民娱乐休闲时间,增加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居民生活幸福感造成负面影响。

改善绿色空间和街道景观。城市绿地与居民幸福感密切相关,绿地对居民情绪具有积极影响。绿色空间能缓解焦虑,改善负面情绪,居民可从城市绿地景观中获得满足感。绿色公共空间不仅为居民提供了闲暇场所,而且有利于增进群体社交和情感互动交流。多中心城市提高了绿色空间的可达性。多中心城市也有利于提高城市景观和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单中心城市规划的建筑景观统一性要求相对较高,多中心城市可按照不同的居住群体设计个性化的城市景观和文化符号,增加了城市建筑和文化的多样性,增强城市活力的同时也满足了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说1  城市多中心提高了居民幸福感。

假说2  城市多中心通过就业效应、消费和公共服务效应、居住环境效应三种潜在渠道提升居民幸福感。

四、实证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以及对应年份城市层面的数据来开展实证分析。将CFPS样本与其所在124个城市层面的数据进行匹配,从而得到个体层面的面板数据。其中,居民生活幸福感和居民个体特征变量来源于历年CFPS调查数据集,城市多中心指数基于全球人口数据库(WorldPop)100m精度人口数据库计算得到,城市层面的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剔除关键变量的缺失样本和异常值样本,最终得到121955个有效样本。

(二)模型设定

 基准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i为受访者个体,t为年份,j为受访者所在城市;happi为居民幸福感;poly为受访者所在城市的多中心化程度;X代表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个体特征和城市层面的控制变量;γt和δj分别表示年份和地区层面的固定效应,ε是随机扰动项。

考虑跨年受访者可能不完全相同,相同地域的人受到的地域文化的影响相似,对幸福感的认知可能具有地域相似性。同时,居民个人幸福感作为一种主观评价,受到个人特征的影响。为了解决上述样本非独立性的问题,本文将基准计量模型(1)拓展为变截距项多层混合效应模型 (Multi-Level Mixed Effect Model):

其中,k为分层/组别,本文主要考虑按省份进行分层,因为同一省份内受访者的文化认同感和幸福观具有较高的相似性。模型(2)中括号内表示固定效应部分, 用来反映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共性影响因素。μ0k是可变截距项,代表随机效应部分,用来控制本地居民幸福感的异质性。

本文以模型(2)的实证结果作为解释模型。

(三)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主观生活幸福感(happi),将生活满意度作为居民幸福感的代理变量。生活满意度是居民对其生活福利和质量进行的多维度主观评价,也是居民幸福感的具体体现。主观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是总体幸福感的不同部分,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居民幸福感均是对生活总体的感性评价,因此居民满意度可作为主观生活幸福感的良好替代指标。基于CFPS中 “您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的回答来获得居民满意度数据。从“很不满意”到“非常满意”的得分依次为1、2、3、4、5,得分越高代表居民幸福感越强。

2. 解释变量。城市多中心程度(poly),利用人口分布特征来反映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形态。采用全球人口数据库(WorldPop)100m精度人口分布数据,利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和ArcMap地理分析系统计算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多中心化程度。再利用聚类和异常值分析模块测算城市人口密度的局部自相关指数,提取HH聚类作为候选的城市中心。城市中心筛选规则:须达到3平方公里,且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由此得到城市的主中心main和次中心centre的人口数量以及面积。

其中,t为年份,j为城市;main为城市主中心的人口数量;mentre为城市内部各次中心人口数量。poly值越大,表示城市多中心化程度越高。

3.控制变量。个体特征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男”=1,“女”=0)、年龄、户籍(“城市户籍”=1,“非城市户籍”=0)、婚姻状况(“已婚”=1;“未婚”=0)、参保情况(“是”=1,“否”=0)、政治面貌(“党员”=1,“非党员”=0)、宗教信仰(“信教”=1,“不信教”=0)、住房情况(“有住房”=1,“没有住房”=0)、健康状况(1~5分,分数越低表示健康状况越好)、受教育年限(年限越长,表示受教育程度越高)。

城市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公共支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乘以100并取对数)、职工平均工资(人均在岗职工工资取对数)、储蓄率(地区人均储蓄占收入的比例)、财政透明度(财政支出透明度)、社会稳定(犯罪率)、标准化气温[地区当年年均温与历史期1973—1982年年均温之差除以历史期年均温的标准差,具体计算公式为:sdtempijt=(avgtempijt-avgtemij,73-82)/sdtempij,7382,其中sdtempijt表示个体i所在地区j第t年的标准化气温,avgtempit表示i所在地区j第t年的年均温,avgtmpij,73-82表示个体i所在地区j在参照期的年均温的平均值,sdtempij,73-82表示个体i所在地区j的历史参照期年均温的标准差]。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列(1)报告了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模型(1)的估计结果,说明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时,城市空间结构的多中心化显著提升居民幸福感。考虑CFPS数据库每年的受访者不完全相同,数据不满足独立性假设,为克服这一问题,故采用混合截面回归方法。表2列(2)报告了未分层时多层混合效应线性模型的估计结果,列(3)报告了在混合截面回归的基础上加入了分层变量省份的随机截距项的估计结果。注意到,随机截距项估计的标准差(sd intercept)在省域分组样本时表现出统计上的显著性,这说明省域异质性是居民幸福感差异的重要来源之一。截距变异(μ0j)不为0,表明分层模型跟普通线性模型具有显著差异,且当前模型个体差异依然是居民幸福感差异的重要来源,即还有其他因素可以解释居民幸福感差异的来源。列(3)的结果表明分层混合效应模型中的城市多中心化估计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表明城市多中心化显著增进了居民幸福感,假说1得到验证。

(二)稳健性检验

采用替换核心变量、改变估计方法等方式考察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1.替换核心变量。首先,从其他维度来测度居民幸福感。社区是个人获得满足感的重要社会环境,社会互动是居民获得幸福感的重要来源,社会互动能增强居民幸福感。良好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互动的核心,也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的重要因素之一。表3列(1)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多中心化的估计系数依然显著为正,表明城市多中心化显著促进了人际关系的改善,且直接提高了居民幸福感。

2.改变估计方法。居民幸福感(得分1~5)属离散型有序响应变量,故改用有序logit回归考察基准回归的稳健性。表3列(2)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多中心化指数的估计系数依然显著为正。此外,借鉴冯明和赵佳涵的做法,将居民幸福感的五级得分评价改为二级评价(0~1),构造变量Polytwo。剔除“中庸”的选项,减少中心趋势偏差,并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表3列(4)的回归结果依然稳健,再次了验证假说1。

3.考虑滞后性。考虑城市空间结构演化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可能存在时滞,故将解释变量城市多中心度滞后两期,列(5)的估计结果显示,估计结果依然稳健。

(三)内生性问题

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来克服内生性问题,将城市地形起伏坡度与年度全国平均气温的交互项作为城市多中心化指数的工具变量。地形起伏坡度与城市空间结构形态高度相关。城市空间发展形态受自然地理条件约束,城市内部地形种类越多,地势落差越大,地形分布越不均匀,城市经济活动空间受到的影响越大。早期城市多依水而建,城市形态依河流呈条状、团状分布,城市建设多中心的成本很高,因此,地形起伏坡度大的城市更适合建设单中心城市,高集聚形态的单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可以分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筑物的建设成本。综上所述,地形起伏坡度满足相关性条件。另外,地形起伏坡度属自然地理因素,不受经济因素干扰,且地形起伏度等自然条件对城市形态的制约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下降,故满足外生性条件。本文将地级市地形起伏坡度乘以年度全国平均气温,从而构造了一个时变的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显示,工具变量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工具变量与城市多中心空间结构显著负相关。Cragg-Donald Wald F值为80.5911,远大于10,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的问题。第二阶段估计结果中的城市多中心度估计系数和显著性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表明在克服内生性问题后,实证结果依然支持前文的主要结论,即城市多中心化显著提升了居民幸福感。

(四)异质性分析

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较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更适合多中心空间发展模式,可能比小城市更能发挥多中心化对居民幸福感的增进作用。房价收入比反映了城市居民的居住成本,是影响中国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缓解高房价地区的住房供需矛盾,缓解居民生活压力。从居民个体特征来看,户籍和收入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非城市户籍的人口可能无法享受到城市多中心化带来的各种便利,城市多中心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还可能受到居民收入的影响。因此,本文从城市规模、房价收入比、户籍和收入来考察城市多中心化对居民幸福感的异质性影响。

1.城市规模。单中心模式和多中心模式的选择与城市规模密切相关,多中心模式比较适合大城市,而单中心模式更适合中小型城市,因此城市空间结构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可能与城市规模相关。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本文将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500万至1000万人的“超大城市”作为超特大城市组,将100万至500万人的城市划分为大城市组,将100万以下的城市分为中小城市组。表5列(1)和列(2)中的城市多中心度估计系数显著为负,但列(3)的城市多中心估计系数并不显著,这说明相对于小城市,大城市的多中心化给居民带来的幸福感增进作用更强。对于小城市而言,多中心化并不能带来居民福利的增加,小规模城市更适合集聚紧凑的单中心发展模式,从而更加集约和有效地利用资源,发挥集聚的正外部性。这也说明在城市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城市发展初期(城市规模较小)单中心化城市空间结构更有利于提高居民幸福感;当城市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更有利于提高居民幸福感。

2.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直接影响居民的居住成本,对居民幸福感具有重要影响,如高房价会对家庭支出形成挤出效应,挤占了其他消费支出。城市中心区域人口高度集聚,土地供给有限,土地价格和租金昂贵。单中心城市空间结构会加剧中心城区土地供需矛盾,推高房价。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疏散中心城区的人口,次级中心地区土地供给相对充足。高房价城市的多中心化有利于缓解城市土地供给压力,疏散中心城区人口,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本文参考陈瑶和陈湘满(2021)的做法,采用房价水平与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比来测度房价收入比,该比值越大表明城市居民的实际购房压力越大。本文将房价收入比高于中位数的城市定义为高购房压力城市,反之则定义为低购房压力城市。表5列(4)和列(5)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多中心度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但高购房压力地区的估计系数明显大于低购房压力地区的估计系数,表明城市多中心化对高购房压力城市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3.户籍。为了进一步考察城市多中心化对不同户籍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差异,本文按受访者户籍将样本分为城市户口和非城市户口两组。表6列(1)和列(2)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户口居民样本的城市多中心化指数的估计值显著大于非城市户口的,表明相对于非城市户口居民,城市多中心化对城市户口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说明城市多中心化对城市户口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显著高于非城市户口居民。一方面,当前城市户口捆绑了各种公共服务资源,非城市户口居民可能无法完全享受到公共服务资源;另一方面,与非城市户口居民相比,城市户口居民更容易享受到城市多中心化带来的公共服务,多中心化带来的社会福利增加更多地由户籍人口享有。因此,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不仅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城市多中心化对居民幸福感的提升作用。

4.收入水平。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居民幸福感,城市多中心化对不同收入群体幸福感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本文根据CFPS中QN8011“您的个人收入在本地属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收入评价等级)来反映居民所处的收入阶层。根据问卷得分的高低(1-5分)将收入评价等级较高(4分)和很高(5分)的样本作为高收入组,将收入评价等级较低(2分)和很低(1分)的样本作为低收入组,将收入评价等级为一般(3分)的样本作为中等收入组。表6列(3)、列(4)和列(5)的结果显示,相对于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的城市多中心化的估计系数更大,说明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市多中心化对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随之增加,城市多中心化对高收入阶层居民的幸福感增加作用更大。收入阶层越高,其支付能力越强,高收入群体多集聚于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密集的地区(如重点学校、三甲医院、城市中央公园、商业中心等高增值区域附近的高档小区),因而可更好地利用城市多中心化带来的公共服务和消费便利。

(五)机制检验

本文接下来验证城市多中心化是否通过就业和收入效应、公共服务和消费效应以及居住环境效应影响居民生活幸福感,采用经典的两阶段模型开展检验。

其中,M为机制变量,包括新增就业(M1)、居民收入(M2)、劳动力匹配(M3)、消费密度(M4)、通勤时间(M5)、公共服务设施密度(M6)、生态环境(M7)和绿色景观(M8)。(4)式用来验证X对M的影响,(5)式用来验证M对Y的影响,由此构成完整的论证链条。

从就业、居民收入和地区劳动力匹配度三个方面验证城市多中心化的就业效应。采用新增就业人口/总人口来反映就业水平。借鉴张桂文和孙亚南的做法,采用人力资本与产业结构间的耦合指数来测度地区劳动力匹配程度。表7列(1)、列(2)和列(3)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多中心度估计系数为正且至少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城市多中心化显著促进了居民就业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并提高了城市内部就业人口与产业间的匹配程度。表8列(1)、列(2)和列(3)中新增就业、居民收入和劳动力匹配度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新增就业、居民收入和劳动力匹配度的提高会显著增进居民幸福感。城市多中心结构促进了城市内部的产业迁移,提高了企业空间分布的均衡性,提高了劳动力和岗位的匹配度,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还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居民就业和收入的提高,有利于满足居民的自我价值实现和消费需求,进而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为了验证城市多中心结构的公共服务和消费效应,本文从消费密度、通勤时间和公共服务密度三方面测度城市的消费可达性和公共服务可达性。采用人均商业面积测度消费密度。城市商业面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商业设施的供给水平,人均商业面积越大,表明消费可达性越好。采用居民上下班平均单程时间来反映城市交通可达性及通勤成本,居民上下班平均时间越短,代表交通可达性越高。良好的交通连通性和流动性为消费者提供了消费机会和生活便利。通勤效率的提高可提升服务消费者的数量、质量和多样性,有利于提升消费活力,进而提升居民消费幸福感。采用单位面积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育场馆、公共图书馆、剧场影剧院)数量来测度公共服务的可达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密度越高,代表公共服务的可达性越高。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可达性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居民获得公共服务的时间成本,缓解公共服务资源的拥挤,提高居民的幸福感。表7列(4)、列(5)和列(6)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多中心化显著提高了消费密度(消费可达性)和公共服务密度(公共服务的可达性),降低了居民通勤时间(交通可达性)。表8列(4)、列(5)和列(6)的结果表明消费密度和公共服务密度的提高、通勤时间的下降显著增进了居民幸福感,即城市多中心化提高了消费密度和公共服务密度,降低了通勤时间,进而增进了居民幸福感。

为了验证城市多中心化的居住环境效应,本文从生态环境和绿色景观来反映居民居住环境。具体而言,采用雾霾浓度来测度生态环境,采用人均绿地面积来测度绿色景观。空气污染会显著降低居民幸福感,城市多中心化可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多中心城市的交通可达性较高,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城市绿色景观和场所有利于缓解人的焦虑和负面情绪。绿色公共空间也有利于增加居民社交活动,改善邻里社会关系。表7列(7)和列(8)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多中心度分别显著为负和正,表明城市多中心化显著改善了居住环境。表8列(7)和列(8)的估计结果显示,雾霾浓度的下降和人均绿地面积的增加均显著增进了居民幸福感,即城市多中心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绿色景观,进而增进了居民幸福感。

综上说述,假说2得到验证。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城市空间治理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如何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过程中提高居民幸福感已成为新型城镇化所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本文基于全球人口数据库(WorldPop),利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法(ESDA)测算了中国124个地级市的多中心化程度。基于2010—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数据,采用多层混合效应模型和工具变量法考察了城市多中心化空间结构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主要结论有:(1)城市多中心化显著提升了居民幸福感;(2)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对大城市、高房价城市、城市户籍、高收入阶层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大;(3)城市多中心化通过就业和收入效应、公共服务和消费效应、居住环境效应三种潜在机制影响居民的幸福感。本研究对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

第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可作为提高居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之一。学界和政界多强调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对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而忽略了城市空间治理对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影响。城市空间治理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本研究发现城市空间发展模式的选择(单中心还是多中心)对居民幸福感存在显著影响,因此,城市规划过程中应重视城市空间结构演化对居民福祉的影响,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均事关民生福祉。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CBD和郊区新城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既要注重经济社会效应,更应注重民生效应。可考虑将居民幸福感纳入城市空间规划绩效评估和城市发展质量评价体系,提高与居民福祉相关指标的权重。

第二,采用差异化的空间治理策略,充分利用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规律对居民幸福感的提升作用。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国城市体系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本研究发现,城市多中心化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因此,对于不同规模和居住成本的城市应采用差异化的空间发展模式。具体而言,大城市和居住成本较高(如高房价)宜采取多中心化空间发展模式,而小城市和居住成本较低(如低房价)的城市则宜采取单中心发展模式。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有条件地放宽各类城市的落户条件,提高户籍城镇化率。在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推进城市内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获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机会,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空间结构演化对居民幸福感的增进作用。

第三,畅通城市空间结构对居民福利的影响渠道,强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的就业、公共服务、消费和居住环境对居民福利的提升作用。在推进城市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多中心化趋势促进就业、人口和产业向次级中心和郊区新城转移,促进公共服务、商业网点空间布局均等化,以及改善城市生态和居住环境。一方面,提高城市空间规划与城市公共服务规划、商业发展规划、生态治理和居住环境规划的衔接,保证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化方向与提高公共服务可达性、消费可达性以及促进就业、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目标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CBD和郊区新城建设过程中配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促进劳动人口和产业向次级中心和郊区有序转移,培育和发展次级中心的专业化就业市场,提高商业服务设施能级,提供多样化消费和服务产品。进一步提高次级中心、郊区和主中心的交通一体化水平,严控污染型产业向次级中心和郊区转移,充分发挥城市多中心空间结构的节能减排效应。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在土地供给较丰裕的次级中心增加公园、绿道等城市绿色公共服务空间,优化城市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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