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哲学理论篇
有限主义视域下的人工智能价值对齐
刘永谋 白英慧
现有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价值对齐方案试图借助自然科学的经验证据与实证方法厘清人类道德的自然主义基础,并通过技术手段将其应用到AI对人类价值观的学习之中,忽视了道德的自然主义解释的根本性缺陷,引发了AI价值对齐难题。有限主义认为,现有AI价值对齐方案主张使AI具备类人道德,在本质上遵循AI发展的自由主义进路。这过于乐观化、理想化。在现实中,时空有限性、类人有限性与算法有限性等难题导致AI价值对齐的功能有限性。同时,AI价值对齐的功能有限性又伴随着各类技术风险与社会风险,即AI失控风险、人类机器化风险、无人担责风险与AI滥用风险。对此,应坚持有限主义的AI价值对齐方案,反对通用AI价值对齐的路线,坚持AI价值对齐的去道德化,制度化防止AI道德责任对齐,以及控制AI价值对齐的应用范围。
价值嵌入与价值对齐:人类控制论的幻觉
吴静
价值对齐反映了对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关系进行简化的理论惰性,其本质潜藏着一种价值维度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投射,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在技术自治性面前的不安感。价值对齐是一种企图将所有的技术-社会的复杂性问题都置于“价值偏差”的系统性盈余中予以整体性解决的技术治理方法。然而,将人类价值观嵌入人工智能系统,一方面会使得技术的发展成为最小化人类责任的借口;另一方面,这种话语以一种抽象性的人机价值差异掩盖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性因素,从而以价值排他性的方式将人工智能的“问题”建构为一种绝对意义上的外在,使得关于价值的讨论只逡巡在人机的边界之上,而不向人类内部返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工智能已经建构起来的社会历史中的价值无意识和不平衡的数据分布现实,是一个关于“具有自主性的智能体应该和不应该被如何设计”的问题。因此,人工智能的价值判断基础应当由外在的价值嵌入转向具身认知和知觉能力的形成。只有通过有效的人机交互与环境感知,打造开放式人机生态体系,鼓励开发与人类处于更广泛的目的分享和责任分担的人工智能,才能防范由技术所导致的任何形式的垄断。
探寻欺骗性价值对齐的应对逻辑:从“意图”到“共生”
闫宏秀 李洋
欺骗性价值对齐的出现使得旨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并为人类带来福祉的价值对齐备受质疑,因此,对其的应对是价值对齐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依据“意图”与“主体”两个要素所形成的欺骗性价值对齐行为象限可构筑应对欺骗性价值对齐的概念框架;以理性认知面对与欺骗“共生”的价值对齐,可形成应对欺骗性价值对齐的认识论基础。在设计与使用的共生之中所展开的AI素养双重增强,可构成应对欺骗性价值对齐的行动者联盟。从欺骗的打开到信任的塑造所展开的人-机(技)共生关系构建则可为欺骗性价值对齐的应对提供存在论与价值论基础。
论算法伦理
郭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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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伦理是以算法后果的不可预测性和算法的价值负荷为其理论前提,以尊重性、安全性、预防性、透明性和友好性为其基本准则;以培养设计主体的道德想象力和遵循价值敏感性设计思想为其实现进路。
当代人工智能伦理设计的困境和超越
陈凡 徐旭
随着人工智能的智识化、情感化和拟人化功能的出现,人工智能实现了伦理编译、伦理学习和混合伦理三种伦理设计的建构进路。然而,作为符号产物,人工智能伦理设计面临着结果不确定性、非公正性和建构缺失,为此,我们需要对当前人工智能伦理设计进行必要的解构与反思,并从伦理张力、协同性和客体主体化中寻找解蔽之路。
未来的机器人将取代人类吗?
韩东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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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智能机器人是否将取代人类?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决定我们该如何对待人工智能(AI)技术的发展,而学界给出的回答是"取代论"和"否取代论"两种。取代论的AI技术发展目标理论和AI技术奇点理论都认为,将来可以造出能超越和取代人类的超级人工智能,并为实现超级人工智能提供了六条实现路径。否取代论则从三个方面论证未来的机器人不能取代人类:一是技术性论证;二是差异性论证;三是"超而不代"的论证。纵观双方讨论,尽管取代论的理论含有假说成分,可否取代论的所有否证仍无效,因为这些论证基本上都是以弱人工智能而不是以超级人工智能为前提的。所以,不管取代论立论究竟如何,否取代论都是落败的状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取代论就是正确的,因为只要否取代论还能提供新的论证,或者取代论还没确证未来机器人将取代人类的必然性,取代论就还存在被否定的可能。可以肯定,机器人要想取代人,必须具有比人类更强的创造力,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取代论语焉不详。由于不同种类的实体必有不同的性能,因而机器人及其机脑只要在质料、结构、形态上与人及其人脑存在一定差异,就不可能具有人或人脑的所有性能,尤其是不可能具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能力——创造力,并且即便假设机器人也能具有创造力,机器人还是不可能取代人类。因为没有肉身的机器人由于没有需要,就不会有自主意识,也就不能成为主体,于是只能是听从人的指令并服务于人的工具。
智能机器人能够拥有权利吗?
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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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机器人技术的日益成熟,关于机器人能够拥有权利的主张日益增多。在相关论证中,机器人拥有权利的根据是机器人拥有类似于人的智能。然而由于缺乏肉体感受性这一必要条件,机器人并不能拥有类似于人的意识、自我意识与道德意识,因而不可能拥有权利主体的地位;同样,由于肉体感受性的缺乏,机器人也不能真正享有权利。因此,机器人拥有权利的主张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并表现为多层面的悖论;机器人拥有权利这一道德想象作为康德意义上的"道德幻象",必须得到有效消解。
大数据时代的表象思维及其批判
张梧
进入大数据时代,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表象思维呈现出新特征:大数据开始构建事物的"数据表象",使现实事物从感性存在转变为"数据存在";事物之间的相关关系取代因果关系,海量数据"自动"呈现出某种规律。表象思维具有普遍必然性,由此升级为数据表象思维。数据表象思维占据主导地位后,要想摆脱思维的封闭化、碎片化和扁平化等负面效应,就要重新认识到思维的层次性,从知性思维跃升到理性思维。这正是德国古典哲学对大数据时代的思想启示。
大数据与美学新思维
陶锋
大数据改变了科学和认识的范式,同时也对传统美学产生冲击和影响。首先是关联思维和计算思维的结合。大数据在人工智能艺术中的应用,说明艺术中的关联思维可以被算法所表示。其次是全面性认识与小样本方法的融合。全面的数据带来了客观性,使得艺术从专家驱动走向了观众和流量驱动,而人类在小数据限制下的"隐喻-联想"能力,也为实现人工智能的"大任务"提供了可能。最后,大数据技术还可以融合静态思维和动态思维、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等。但是,我们也要警惕"数据中心主义"和"数据霸权",防止大数据造成的审美同一化。我们应该提升人们的"数据素养",用"审美理性"来限制和引导大数据技术的发展。
大数据、晚期资本主义与全球正义
李哲罕
大数据作为一种新现象,引发了许多亟须解决的新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通过改造旧的理论分析进路而对之加以剖析和尝试解决。重要的是,就大数据的外部运用而言,它应该是政治哲学与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我们要将之放在一个晚期资本主义的语境下进行思考,大数据问题并不单纯只是传统意义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对立与制衡,甚至个人会依靠国家与各种大经济体、跨国企业(资本势力)进行对抗与制衡。此外,面对大数据的高度流动性、各国在具体能力上的明显差别性以及全球治理体系建设上的严重滞后性,也非常有必要将之同时置于全球正义视角下加以审视。
算法为王:大数据时代“看不见的手”
吴静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得数据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出来。但数据并不等于信息,孤立的、零散的、杂乱无章的数据意义有限,它必须经过被提取、精炼以及再组织,才能有效地呈现出信息。数据的提取和分析首先要解决的是目的问题,即大数据的决策结构设计,而这正是算法的任务。算法实际上是数据使用的问题式,它决定了数据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成为信息。但算法本身是公正无偏的吗?它在数据分析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依赖于算法的数字经济本身是否经得起透明性的挑战?这必须要从对算法的批判性认知开始。
算法吸纳视域下数字时代劳动新探
吴静
数字时代平台经济的发展,使得劳动的形态和组织形式、资本的形态和吸纳形式都有了全新的构型。理论界在分析数字经济相关问题时,对“数字劳动”“零工劳动”“数字资本”等概念的使用具有模糊性。厘清这些概念,有利于准确理解数字经济中的社会构型。同时,平台模式的发展改变了劳动的结合力以及资本对其的吸纳形式。资本的吸纳更加多元地作用于社会领域,从而建构起对社会整体领域中的公共性和由生产社会化所造成的多层结构关系的总体吸纳。
元宇宙的幽灵和平台-用户的社会实在性
——从社会关系角度来审视元宇宙
蓝江
对元宇宙的思考,不能仅仅停留在技术性表层和个体性体验上,而要将其看成是基于虚拟界面上对社会关系的重组,在此基础上,形成以平台-用户的形式为中介的社会关系。元宇宙产生了一种类似于卢卡奇曾经描述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即它以一种幽灵般的方式,塑造了不可见的平台,让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必须在它的基础上展开。当然,以元宇宙平台为中介的社会关系并不是虚拟的,而是具有社会实在性,这种社会实在性尽管不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模仿,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制造了等级制和分化,造成权力的集中和导致用户的离散化。不过,尽管今天的元宇宙形式仍然是在资本和权力之下推动的,但在这种形式之下,人们仍然可以看到未来以共享为基础的平等社会关系的可能性。
数字资本主义批判和重建无产阶级集体性
——21世纪国外马克思主义新趋势探析
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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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最初二十年里,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世界并没有迎来新自由主义神话的美好明天,相反陷入了一个僵局。这不仅意味着三十多年前以弗朗西斯·福山为代表的保守主义的"历史终结论"的终结,更为重要的是,资本主义在这二十年里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数字资本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数字平台已经成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而资本主义采用更为灵活的奖金模式来剥削无产阶级的流众。数字资本主义的这些变化,迫使马克思主义必须实现转变,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开始意识到,在个体性的意识形态的支配框架下,马克思主义必须要重新发明集体性,而重新发明无产阶级集体性的关键在于重建新的无产阶级政党,只有新政党才能将无产阶级凝聚起来,成为抵抗资本主义社会的可靠力量。
作为铭文和封印的货币
——数字政治经济学的货币原理
蓝江 沈天乙
在马克思指出货币的本质是作为一般价值形式的货币商品之后,需要理解的是,在货币使用中发生了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的分离。这样,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具有了更为深刻的根源,一方面,货币是一种记录财产的铭文,它确定了人或社会与所有物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货币是一种封印,它实现了实在的价值或财产与象征(名义价值)之间的关联。然而,随着数字技术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货币的数字铭文和封印逐渐取代了传统货币的实在性的外观,让位于货币幽灵化的本质,即作为人与所有物、财产与象征的基本经济关系的架构,这势必代表着数字技术带来的新铭文和新封印将创造出新的政治经济学,也将产生以这种数字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新社会形态。
数字资本、一般数据与数字异化
——数字资本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引
蓝江
随着智能手机、数字化平台和APP的广泛应用,资本迎来了它的第三种样态:数字资本。数字资本是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之后的第三种起支配性作用的资本样态,也随之催生了全世界范围内的数字资本主义。数字资本的核心是对一般数据的攫取和占有,并从中牟取大量的利益。一般数据正是每一位普通的数字用户在使用数字化平台时产生的数据,并经过云计算来引导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运行,也正因为如此,数字资本在今天占据着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数字资本构成的金字塔结构的塔尖位置。另一方面,数字资本将每一个体和对象加以数据化,进入它所需要的运算系统中,数字异化成为我们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存在方式。
元宇宙叙事语境下的非物质劳动批判
夏莹 潘沈阳
“元宇宙”作为一种指向未来的“叙事”,被界定为不受现实时空条件限制的极具临场感的数字空间,其中劳动被构想为带有最大的“非物质性”。根据“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基于非物质劳动概念对诸众取得阶级斗争胜利的乐观推演,它应当是最适合诸众脱离资本逻辑、迈向理想未来的场所。基于对作为当代资本逻辑之表达的元宇宙叙事中可能存在的劳动形态的分析,却发现其呈现出与自治主义的乐观推理相悖反的态势。出现这种悖反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自治主义对马克思资本与劳动思想的误读,一方面则在于他们没有把握马克思协作理论对资本主义管理机制的批判。在资本逻辑的分析框架中,非物质劳动概念本质上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的特殊表现形式,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的协作形式依旧服务于价值自我增殖的内在动力,因此,可充分发展非物质劳动形态的元宇宙叙事不是劳动者的“绿洲”,而是他们的“囚笼”。
元宇宙空间中的政府介入及其原则
张宪丽
Web1.0的理想是扁平化和匿名性。Web2.0带来了数字经济的繁荣,也导致了平台化。Web3.0则要在区块链的基础上重新回到扁平化和匿名性。在目前的元宇宙空间中,平台型数字企业具有显性的优势地位。平台型数字企业从财税重要来源、产业升级支撑、新的国家竞争力、国防工业辅助等方面对政府战略合法性形成重要支撑。平台型数字企业表现出革命者和寡头的双重面向。数字非正义向物理空间的外溢,以及元宇宙空间的政治化,都使得政府介入变得极为必要。政府要在元宇宙空间中站稳脚跟,其根本要依赖于自身转型以及对元宇宙空间中新规则的理解。政府要形成以元宇宙空间为中心的新观念,还要培育自身足够的数字能力。政府对元宇宙的介入不能以一种机械介入的方式来展开,而应该形成一种有机介入。这种有机的介入就要求政府在元宇宙空间中以某种中间仲裁者的角色出现,并遵从数字正义原则,对空间中的相应事务进行适度干预。在元宇宙空间中,政府需要通过一种深入而非弥散性的介入,通过良性互动和适度干预以及阶段性地实现数字正义,形成长期的数字文化认同。
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增殖逻辑及其批判
闫坤如 李翌
数字资本主义是数字化时代资本主义的新形态,其凭借数字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资本主义的局限性,但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固有的剥削本性,反而使得数字剥削内容更多样、剥削形式更隐蔽、剥削范围更广泛、剥削程度更深入,由此构成了数字资本主义特有的增殖逻辑。同时,在私有制资本逻辑支配下,数字算法、共享平台等新的生产要素丧失其辅助人类自由解放的价值属性,沦为资本的附庸,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用户自由访问遭受限制、数字泰勒主义盛行、数字排斥与数字鸿沟等社会问题。回归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分析视域,通过剖析数字资本主义的增殖逻辑,审视数字生产资料的根本价值,有助于更加深刻地把握数字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推动数字技术合理发展。
自我认同:数字时代的认知、情感及其批判
徐强
数字时代的来临既让人类获得了更广阔的行为活动空间,又对人类自身提出了新挑战。人类需要重新确认自我,通过对自我认知、情感的反思,实现新的自我认同。从自我认知来看,人类需要完成从生命实体到身份虚体、实存人格到数字人格的延伸,才能从实体世界进入虚拟世界;从自我情感来看,人们在享受平台带来的便利与自由时,也受其操控和左右,甚至情感也被纳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成为新的资本支配和剥削对象。个体只有增强自省意识和自觉意识,确立有益的认知座架和合理的价值坐标,才能完成新的自我身份认同,成为虚实二重世界的真正主人。
算法遮蔽下的社交平台性别议题反思
金姿妏 余达淮
社交平台是数字时代性别议题展开的重要空间,基于数据和算法构造起的社交平台使得性别议题面临着扁平化的性别形象塑造、伪普遍性的性别议题探讨和无差异的性别未来指向。困境的产生不仅源于社会现实矛盾,以数据和算法为代表的数字权力结构也使得社交平台上的性别差异或性别困境表达成为一种景观。为此,数据女性主义的提出旨在探讨性别差异和性别平等在新的数字权力机制下的可能性。社交平台必须树立自觉的性别意识,将情境性和过程性纳入数据优化过程,破除资本话语之下社交平台对数据、流量和热点的狂热追求。只有充分识别和拒绝资本对性别议题的捕捉、利用、包装和干预,才能为性别议题的探讨和问题解决提供更为健康的话语空间。
简论“剩余数据”的生产逻辑
——数字经济时代的平台资本盈利新模式
黄在忠
大数据与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凸显了数据作为商品的重要性,催生了收集和分析用户数据的数据挖掘产业。反映生产生活各行业领域动态的原始数据被收集起来,上传至云端数据库并交由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团队进行挖掘分析与解读,生产出包含“剩余数据”的商品,面向市场出售和提供服务。“剩余数据”是一种不断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处理的动态累积型数据,也是实现数据商品化的技术要素。它承载着数字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并以商品化的形式分离了有关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这种分离,平台资本获得了利润,将数字劳动生产出来的数据商品发展成为数字资本。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必须深入考察和分析“剩余数据”的生产方式,警惕平台资本借助这种形式榨取利润并无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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