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执”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文摘   2024-11-21 19:27   广东  
近期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接到一则来自“山城”——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的协助执行的申请
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山海联动”
最终顺利为企业一次性
收回运输费用240余万元
从沿海城市出发,轻舟已过万“重”山

 
基本案情
中铁某公司与四川某物流公司系运输服务业务关系。2023年,中铁公司因拖欠运费被四川物流公司起诉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判决,中铁公司需支付运费及利息合计24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中铁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四川物流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中铁公司的账号进行了冻结。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收到一则来自万州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



经了解,万州法院在办的一宗涉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四川物流公司正是案件被执行人,其需支付重庆某物流公司运输款,但至今未予履行。万州法院得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案件的线索后,立即发来相关文书,请求协助冻结四川物流公司执行案中的应收案款。


掌握案件相关情况后,执行团队迅速采取措施。一方面,立即接受万州法院的委托,代向中铁公司送达到期履行债务通知等文书,防止中铁公司向四川物流公司迳付而导致第三方债权人的损失;另一方面,组织双方做好协调工作,督促中铁公司尽快履行义务。







法院执行
2024年5月中旬,经过细致、持续的跟进查询,执行法官发现本院冻结的中铁公司账户已从轮候冻结转为首位冻结,且该账户有确定余额可供执行。

为此,执行法官立即与万州法院联络,后者再次发来相关文书用以提取上述执行案款。随后,执行团队迅速前往银行扣划涉案款项240万余元,并依法协助将款项提取至指定案款账户。至此,跨越“山”与“海”的两个法院相关执行案件“一揽子”执行完毕。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原则和“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积极发挥本地法院优势,与兄弟法院形成执行合力,助力缓解其异地执行的压力,携手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供稿:郭司晨、黎楚君

制作:莫梯婷

责编:陈   玲

审核:关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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