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被执行人愿意还钱了,我现在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近日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团队
收到执行异议案件申请人的电话
因承办法官的耐心协调促成了执行和解
申请人在执行异议阶段
拿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运费
激动地向法院表达了感激之情
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曾艳辉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发现物流公司的前股东已经实缴了出资。因此,案件并不符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依法应驳回申请人的请求。
但考虑到这个案件并非简单作出裁定就能解决,为避免“一案结多案生”“案结事未了”的情况发生,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对案件进行调解,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的法律义务。
法官通过面对面约谈、多次电话聊天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陈述利弊,告知其逃避债务并不能解决问题,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费和列为失信人名单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个人生活,所以即便在运营困难的情形下,也要首先解决被法院强制执行债务这一燃眉之急。
同时,法官也和货运公司进行背对背沟通,释法析理,分析本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才能尽快实现债权。
经过法官的耐心斡旋沟通,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货运公司基于对物流公司经营困难的考量,给予对方20天资金周转期间。9月25日,物流公司主动向货运公司一次性支付完毕执行和解款项,货运公司也向法院撤回了执行异议申请。
至此,这宗执行无果的骨头案件和执行异议案件一揽子得到圆满化解,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终于得以兑现。
“法院+仲裁”联合调解,出“新”更走“心”
“沉浸式”旁听,“零距离”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