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大家好,我是大何。
此前沸沸扬扬的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长丰中学臭肉事件,在官方的一纸通告之后,似乎终于落下了帷幕。
官方通报,被送检的猪肉确实不合格,但是经过调查,猪肉确实是当天现宰的新鲜猪肉,只是中间加工环节出了一些问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而网上流传的是2015年的冻猪肉也进行了辟谣,实际上是2024年5月的,保质期2年。
剩下的就是处理了一些人,再罚了一些钱。
学校方面,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
对于违规经营食堂的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他其实是一家物业服务公司,没有餐饮服务的资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罚款568万元,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罚款10万元;
食材供货商停止经营,接受调查。
官渡区教育局长、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监局分管副局长被停职处理。
通报最后则是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欢迎大家继续监督,也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
实事求是地说,当地确实得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如果没有家长的曝光,当天买的鲜猪肉都能臭成这样,那我认为造成更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也是是迟早的事,
而那时候,要被问责的就不只是最后一栏的这几个局长副局长停职处理的事情了(停职是可以很快恢复职务的,连个行政处分都不算)。
而如果没有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和监督,官方也不可能在短短三天时间内就完成调查和处理。
根据我的社会新闻观察经验,这个通告一出,此事大概是盖棺定论了,再多说什么都无法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
但通告最后既然提到了欢迎大家大家继续监督,也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那我就再来聊几句通报没聊的事情,帮助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
1.对学生的赔偿要有个说法
看完整个通告,其实我有个疑惑,就是似乎相关责任方都领到了自己的处罚,但是好像遗漏了这个事件受害方——那些吃了腹泻的学生?
好奇企业的罚款中有给学生的赔偿吗?
官员被问责,企业停止营业接受调查、罚款,当然都是必要的处置,
但孩子的身体状况、健康程度以及因食用劣质食品所造成的心理、精神损伤,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我认为不能只是“下不为例”,更不能“这段掐了别播”了事。
如果把涉事企业被罚没得624万,拿出一半,平均赔偿给在校学生,这件事情的舆论会好很多。
看清楚,是“赔偿”不是“补偿”,这是一个态度问题。
2.臭肉之前,还有没有更臭的肉?
通报里面解释猪肉变臭的原因,
原因是加工后过程未作散热处理。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假如相信这个就是真相,其实我的心里的疑问更多了。
食堂用买新鲜肉的价格,放成臭的,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吗?
图啥?就图少买个保鲜柜?
而当天现杀就臭了,这还是10月,室温不算很高,也就十几二十度。
那6月、9月怎么办,还得了,哪天不是臭的?
更疑惑的点是,这里面其实有个悖论,并不能简单地用“运输保存不当”来解释。
假设,如果食堂以前没有用过臭肉,这一次可以解释是意外造成的,
那说明食堂管理人员平时管理很严格,也很有责任心,毕竟如果发现肉臭了,大可以不用,因为还有冻的巴西冻牛肉可以替代。
但实际上,如果不是被家长闯入发现,估计是肉臭了也是要给孩子吃。
很简单的道理,一盆臭肉摆在那里,闻着都难受,后厨这么多人没一个人能闻到吗?
而臭成那个样子,居然还给学生们吃,视而不见并习以为常,
不禁要问,这次可以吃,以前就不能吃吗?
那么一只老鼠、几只蟑螂,会引起食堂人员的注意么?
这不是我的异想天开,因为在此前的报道中就提到了“臭肉并非首次”。
早在今年六月,就有多位学生和家长反映,在学校吃饭会腹泻,十一休假反而不会拉肚子,回到学校又继续拉肚子,这才引起了本次事件的家长交涉。
3.本来能在学校管理层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变成社会新闻?
为何此事能掀起如此轩然大波,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学校方面的傲慢态度及部分管理人员的失当行为。
学校的食堂是外包经营,一旦食堂管理出现问题,家长们首当其冲便是找学校协商。
假使那时校方领导能表现出“猛然醒悟、自责失察”的姿态,迅速采取行动,更换供应商,此事或许就能在校内得到妥善解决。
只要校方态度真诚,家长们是愿意相信那些不当行为是奸诈商人背着学校所为。
然而,事件初露端倪时,学校领导非但没有立即着手处理,反而让厨师出面,向家长们鞠躬道歉;
更有甚者,有家长声称遭到了“威胁”,以学生档案为要挟,要求他们“保持沉默”,甚至还被学校方面指责所提问题“过分刁钻”。
同时,网络上流传的视频中,一位身穿红衣、据传为副校长的女士,竟然站在厨师身后,双手插兜,面带微笑;
而在校方与家长的会面中,该校董事长对家长们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充耳不闻,手插口袋,径直离去。
这一系列行为无疑进一步激怒了家长们,成为了舆论爆发的催化剂。
如此回避与高傲,与家长们所期待的负责任态度截然不同,
也让公众心中充满了疑惑:如此傲慢无礼,怎能解决问题?
又如何能让人相信,这样的学校能真正保障好校园的食品安全呢?
这些令人窒息的操作,是导致事件升级,从校内纠纷演变成社会新闻的重要原因。
同时,也让家长们对在校内解决问题失去了希望,开始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社会上流传的一种观念:家丑不可外传。
大家有没有发现,只要家丑没有传扬出去,这个丑就可以继续掩盖;
而承受家丑的人,只要他隐忍不发,就得一直默默承受。
我在想,既然知道是家丑,为何还要去做呢?
觉得丢人现眼,为何还要一错再错呢?
显然,只要不说破,丑陋就可以继续肆虐。
4.除了依靠群众监督,还有没有更好的方式?
近些年,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无一不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弦。
从天津家长愤然指责学校给孩子喂食猪食般的垃圾食品,到江西某高校食堂“指鼠为鸭”的荒诞事件,再到这起臭肉风波,无一不是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后,才得到应有的处理。
若非如此,这些事儿往往就成了家丑,被掩藏在暗处。
为何现今的公平正义,非得靠群众的火眼金睛、媒体的犀利笔触、文章视频的热门排行,才能换来“庶民的胜利”?
我们常说“权力若无监督,必将失控”,但实际上,权力最惧怕的,正是公众的审视与媒体的曝光。
每份警情通报、每次官方回应,总不忘附上一句“感谢群众监督”。
然而,当群众真正揭露出负面舆情时,那些“校长”们却往往第一个跳脚,
威胁道:“别乱说,我手里可握着你们孩子的档案呢!”
有时候,“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这句话,竟不如“找媒体曝光,上热搜”来得实在有效。
这既是现实,也是无奈。
就拿这臭肉事件来说,若非舆情汹涌,结果恐难如此。
学校私下将食堂承包给物业公司,却未向主管部门报备,这一点,调查组仅用了三天就查了个水落石出。
可开学已一个多月,主管部门竟浑然未觉,日常监管究竟何在?
这也催生了一种社会现象:出了事,就想方设法闹大,因为闹大了,才更可能“依法处理”。
但为何在舆情未起之时,就不能依法行事呢?
学校及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若不把孩子们的健康当回事,
只想着匆匆平息舆情,那么违规者像老鼠打地洞一样——这次被摁倒了,在其他地方又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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