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昨天文章写了粮库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日期后销往当地一些乡村学校的新闻,没想到粮库前负责人段总说的“很快会有结果”竟来的是这般快。
今天早上八点,重庆市场监管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关于“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的情况通报:
说实话,第一眼看到“动态轮换米”这个词没绷住,脑子里面首先想到的就是“灵活就业”、“动态清零”之类的经典词汇。
不过百度了一下,在粮食储存的专业术语里面还确实是有“动态轮换”这个概念。
不过还记得昨天文章里面几个疑问吗?
“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投诉人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这就让人好奇,举报内容到底哪些属实、哪些不属实?
这个通就报告诉我们,换米的行为属实,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属实,
但是销售过期米不属实,因为这是动态轮换米,大部分销售给乡村学校也不属实,从调查数据来看大部分其实是销售给了社会。
所以真的替这个举报的前员工捏一把汗,如果最后不是舆论将事情推入公众视野,单这个“不完全属实”就够他吃一壶了。
只不过还有一个疑问没有回应,为什么县级监管部门一开始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吗?
看通报中确认的售卖过期大米等违法行为,时间是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累计16221袋、11.6万余公斤。
这么大面积、长时间的违法行为,不太可能是几个人偷偷摸摸能完成,在公司内部想必不是“秘密”。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讲,一个案件里面牵扯的人员越多就越容易败露。
但如果不是出现一个“对公司有意见”的人,这样的行为还不知道会延续多久。
这或许也说明了公司内外可能形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这让我想到前几天的无锡虹桥医院骗保事件。
也是内部人员长时间举报未果,借媒体曝光之后引起重视,事件才得以解决。
果然堡垒是需要从内部突破的、腐败是需要从内部抓起的。
下来建议加大对于举报者的奖励,让骗局的参与者通过曝光骗局获得的利益比参与骗局更大,骗局也就很难持续瞒天过海了。
通报最后提到对于这件事情的主要负责人处理结果就只是降职和调离岗位了。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和食品掺假相关的违法处罚条例,看着都很刑啊,可惜都用不上。
经常看到说食品安全大于一切,但每次食品安全出了问题,想起这话总莫名感到喜感。
老百姓上山挖野菜,下河捕鱼虾的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而遭受刑罚,
然而对于矿物油、过期米这等藐视法律法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恶劣行为,处理时却常显宽容。
弱者即使拼尽全力也难以改善处境,强者却可凭借其地位和权力,轻易地避开责任和惩罚。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凡事就怕比较,新闻就怕合订在一起看,一旦比较起来就让人尴尬,让人觉得讽刺。
扯淡的事干得很专业,专业的事干得很扯淡。
昨天文章留言有人提到,这件事情该不会又是个案吧。
恐怕不是。
还记得今年7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吗?
除了披露66县将19.51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保”等支出之外,里面还提到一点:
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147家供应商和部分学校食堂等供餐单位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
也就是说,在农村学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方面,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的违规操作是全国范围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
所以这次重庆前员工的举报,也仅是冰山一角。
想来这么多年过期食品进学校的事情屡禁不止,很大原因就是这活不被发现那大赚一笔,被发现了就只能小赚一笔。
我经常说的一个观点,就是一个烂行为,如果对它的处罚力度过轻或者没有的话,那就是变现鼓励这种行为。
食品领域的问题其实都是纵容出来的,但凡拿出夜查电瓶车的那股劲,没有什么整治不了。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该司背后的重庆粮食集团也面临财务困难:
盲目投资的21个项目全失败,亏损50亿。
说到底,这些隶属于国资委的集团大公司,盈利多少真不是评判它们的唯一标尺,甚至都算不上重头戏。
毕竟,它们肩上扛着不少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
这些项目对社会的整体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可不能简单地用某个项目或公司的赚钱多少来一刀切地评判。
不过,咱们得细细品味国资委管网上的那些字眼儿。
不论是在国内还是海外,它们投的资“全部失败”。
这显然就不是赔点钱那么简单了,而是说连投资时设想的最低目标都没摸着边儿。
怎么说呢,21个项目,就算是瞎猫也能碰上死耗子了吧?
我不禁心生好奇,粮食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布局的21个项目竟然无一幸免,全部折戟沉沙,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投资与管理水平?
领导层又具备何种战略眼光呢?
还是说,这只是财务报表上的一种“失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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