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这两天有两个新闻,都是关于交通事故的,但是放在一起看,讽刺地让人无话可说。
首先是10月2日傍晚,发生在江西景德镇昌江大道上的一起交通事故。
但是直到10月11日才在网络上引起人们的关注。
而与其说是一起交通事故,但从曝出各种细节看上去更像一起极度恶劣的灭门惨案。
市中心,主干道,限速60,飙车到120+。
一家三口被撞身亡,孩子还不满1岁,夫妇俩都是独生子女,相当于两个家庭被团灭。
据死者家属称,车祸现场十分惨烈,小孩当场身首分离,从汽车的前窗玻璃飞落进副驾驶。
而肇事司机态度相当嚣张,事发后淡定地下车抽烟,连120都是周边路人打的。
我也在网上看到了一个视频,恰好记录了事发的那个瞬间。
不过就是这一瞬间,让人看得非常难受。
在视频中,一对夫妇正手挽手穿越马路,妻子紧紧依偎在丈夫身旁,而丈夫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婴儿。
留意那画面右上角的时间戳——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31秒。
就在这一刻,他们察觉到了驶来的车辆,妻子敏锐地感觉到车速异常,不由自主地抱紧丈夫,侧身用右手护住了他和孩子。
人在面临危险时,手臂的本能反应往往是保护头部和脸部,或是伸向前方以作阻挡。
从地面反射的灯光可以判断,那辆车已经离他们近在咫尺,大约只有十几米的距离。
据网络上的描述,车速已超过每小时120公里,这样的速度下,那点距离几乎转瞬即逝。
就在撞击即将发生的那一刹那,不足一秒的时间里,两人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
丈夫似乎想用右手将妻子推开。
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左脚用力蹬地,妻子的身体被这股力量推开,头发随风飘扬。
妻子此刻也明白已无法躲避,她低下头,闭上了眼睛,等待着命运的降临。然而,她紧紧抱住丈夫的双臂却始终没有松开,似乎也在试图拉他一起躲避。
仅仅不到0.1秒之后,撞击便发生了。
在这个生死关头,两人都没有选择各自逃命,丈夫只是本能地扭过头去,同时还在努力推着妻子。
而妻子显然也在用力拉着丈夫,他的袖子和领口都被拉得变了形。
他们始终没有放开彼此,即使在这样的生死瞬间,他们心中唯一的愿望都是让对方能够活下去。
然后,撞击发生了,时间永远定格在了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32秒。
从夫妇俩发现来车到被撞,仅仅只有一秒钟的时间。
我们无法知道,在这一秒内,他们各自心中涌起了怎样的思绪?
中国人有句古话,说的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但从他们那瞬间的本能反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彼此一定深爱着对方。
看到这样幸福的一家人就这样离去,我的心情无比沉重。
这一秒,是生死的界限,也是爱的永恒。
我无法想象,在那一秒里,他们经历了怎样的煎熬与挣扎。
但我可以看到,他们的爱,如同烈火般炽热,如同磐石般坚定。
我愤怒,我悲痛,我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那个无辜的孩子,他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匆匆离去。
而那个凶手,却能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我写下这篇文章,我的心在滴血,因为我也即将成为父亲,我也有一个深爱的妻子。
我无法想象,如果是我面对那生死的一秒,我的脑子里会想些什么?
一秒钟,一家三口,就这样被无情地夺走了生命。
这是怎样的悲剧?这是怎样的愤怒与无助?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肇事之后,肇事者还能淡定地和朋友指着,穿过破碎玻璃飞进副驾驶的不到一岁宝宝的YT,若无其事的谈笑风声。
甚至在叔叔将其带到医院急诊室后,还能悠闲地玩着手机,连值班护士回忆起来都觉得可怕。
根据当地警方给出的通报,这个无法无天的廖某某居然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名义刑拘,而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显然,这则通报也在尽可能的平息网友们的愤怒,
没有说在闹市区主干道开到128码,
没有说是三名行人是一家三口,
没有说其中一名还不到1岁的男童,
没有说这个家庭被“灭门”了,而只是一句简单的“3名行人”。
而10月2日发生的案件,为什么直到10月11日才发布通报,亡者的头七都过了,作为死者家属,心里作何感想?
“今天本来是我孙子一周岁的生日。可是,他却永远离开了我们。我的独子和儿媳还有孙子三人,被一辆在市中心飙车120迈的粤A牌照汽车相撞,儿媳和孙子当场死亡,儿子在被送去120抢救后,也因伤重不治身亡,至此我们家遭遇了灭门惨案。”
——10月9日,孩子奶奶胡女士在网上发布了上述内容。
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周岁生日过成了头七。
孩子奶奶胡女士称,她了解到,肇事者很年轻,非本地人,来此是跟女友吵架求复合,但遭到拒绝,于是故意开快车泄愤,在限速区域开到了128.9码。
对方家属曾想花钱私了,甚至放出话来,说只要80万就能搞定。
他们哪来的底气说这话啊?
原来是肇事者的朋友在网上咨询过律师,得知“交通肇事罪”在排除酒驾毒驾、没有逃逸的情况下,交通肇事的司机最多判7年有期徒刑。
但如果真如死者家属所说,谭某某是飙车泄愤,那就不应该是交通肇事,那得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参考广州之前发生的天河同类型案件,当事人也是个小年轻,因心情不佳泄愤在天河区到处快车碾压。
最后判处死刑。
目前关于胡女士提到的肇事者相关情况尚未得到交警部门的确认,警方目前只是以交通肇事罪刑拘,不等于最后宣判时就是交通肇事罪。
蹲一个判决后续吧。
只不过,写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前段时间另外一件闹得沸沸扬扬的交通事故案件了。
没错,说的就是河北骑行男孩被碾压案。
10月11日,此案有了最新进展。
涉事司机姜某亮在9月26日就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据称已取得男孩家属方的谅解,签订了赔偿协议,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而需要明确的是,司机回家只是意味着检方判定其社会危害性较低,羁押必要性不强。
案件的刑事程序仍未终结。
但是这个案件当时为什么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是因为这个司机正常车速52码,而小孩的前轮碰到了父亲的后轮摔倒,司机来不及刹车,碾压小孩,结果是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名义被拘捕。
当时人们疑惑,为什么不是交通肇事罪呢?而富有责任的其他各方却都隐身了?
明明犯错的另有其人,命运却总让无辜者遭受不公。
现在再和江西的这个案件放在一起看,真是讽刺又荒诞。
写在最后
同样是车祸,同样是交通事故,撞死三人泄愤仅仅是交通肇事。
而因为反应不及时而无法避免撞死一人,却以过失致人死亡批捕,实在是令人费解。
我们不得不直面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在文明的表象之下,隐藏着人性的阴暗与制度的漏洞。
这些漏洞,如同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不断侵蚀着我们的信仰,挑战着我们的底线。
它们让我们看到,当法律失去威慑力,当正义变得遥不可及,人性的恶便如脱缰野马,肆意践踏生命的尊严。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的愤怒与悲痛,更不能让悲剧成为一时的热点,随后便消失在喧嚣的新闻循环中。
培根说过,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公正不仅是法律的灵魂,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当公正的天平倾斜,不仅是个体权益的受损,更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动摇,是对人性善念的践踏。
我们必须认识到,真正的公正,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严格执行,更是社会共识的凝聚,是每个人内心深处对正义的坚守。
它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培养对他人的同理心,增强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在关键时刻,勇于站出来,为正义发声。
最后,愿逝者安息,愿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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