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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ST华通 [00260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审计费用情况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拟定为人民币1,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相关费用1,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10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价同比下降超过20%,本期审计费用是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3、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单一选聘程序,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彬,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情况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拟定为人民币1,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相关费用1,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10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价同比下降超过20%,本期审计费用是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单一选聘程序,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和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且以同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条件。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