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是红枫使命的实践者/传承者(四)

文摘   2024-11-08 15:00   北京  



从主持人制到督导制



国际上

在国际上,正规的热线咨询都设有督导制度,目的是保障心理咨询热线的专业发展和提高咨询的质量,由专职的督导师按照一套规范和流程,对咨询的过程都进行监督和指导。督导师一般都是心理咨询的专家,具有丰富的临床咨询经验,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拥有督导师的资格。



红枫督导制度


1992年妇女热线开通时,国内还没有督导制度。中国的督导制度开始设立的时间是2007年,中国心理学会首次通过心理督导师的注册标准和伦理守则,首批注册的督导师共109人。2014年正式成立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贾晓明,几个副主任委员方新、侯志瑾等人,早期都是红枫的志愿人员。

老志愿者侯志明在热线20周年成立时写的一篇文章“红枫妇女热线20年志愿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将红枫的督导工作分为3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1992年热线建立——1995年,她称为前督导时期——主持人负责制;第二个时期是1996年红枫建立督导委员会——2003年,是督导设置并践行阶段;第三阶段是2004年第二届督导委员会成立——2012年,是督导工作不断完善发展阶段,主要标志是建立督导、教练督导小组,朋辈督导三级管理体系。

侯志明将妇女热线的督导工作分成三个阶段,是分析到2012年。其实红枫热线的督导制度,总的说来就两个阶段,一个是前督导阶段,也就是主持人负责制阶段,1996年以后,建立立了督导制,成立了督导委员会,以后称为督导小组,一直运行至现在。2004年第二届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并非督导制进入到一个的新阶段,当时尝试过督导三级管理制度,也就是督导小组、教练督导小组和朋辈督导小组的实验活动,是为了将资深的志愿者培训为督导人员,但是这个活动过于复杂,并没有坚持下来。在第二届督导委员会成立以后,再也没有进行督导委员会的换届制度,没有再建立第三届督导委员会。


主持人负责制


在妇女热线开通的初期,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是不得已采取的办法。我当然知道按照国外正规的做法,热线的开通必须同时设立督的制度,以便指导热线的专业化运行,但是当时国内连咨询师都没有,更何谈督导和实现督导制,我只能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我想过请心理学的专家来主持热线工作,但这个愿望无法实现,那时候原有的心理学专家凤毛麟角,年纪偏大,社会声望很高,任务繁重,一条民间热线电话与这些专家隔得很远,根本够不着。

我曾经寄希望邀请一位社会学家来当热线的主持人。这位社会学家原来在团中央工作过,文革后到美国留学,拿了个社会学博士回来,在中国社科院任研究员。她虽然没有心理学背景,但与我交往较多,人比较热心,在国外留过学,眼界开阔,思想比较开放,也研究妇女问题,我觉得她是我能找到的最佳人选。她也对这个工作表现出兴趣,答应来试试。可是,到热线开通的前夕,她突然变卦,说不来了,弄得我措手不及。原来她听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一个研究人员的嘲笑,说,你怎么去这样的机构任职?她于是打了退堂鼓。

热线开通的日期已经确定,不可能变更;热线开通,不能没有主持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自己硬着头皮上,由我来主持热线的工作。这就是热线初期采取主持人负责制的因由。

我虽然自学过一点心理学,但是水平很低,也不系统,按理说是很难担当重任的。好在我勤奋好学,虚心求教,每次的培训、讲座,我都认真参加,记笔记。我学以致用,把握心理学的原则比较准确,学到了就用到工作上。另外,我成立红枫的宗旨、理念比较明确,牢牢掌握着热线的大方向,是为弱势妇女服务的,是要对她们进行社会救助,要唤起妇女自主意识的理念比较强烈,因此,即使在没有学到社会性别的理论之前,就强调妇女热线必须要有“为了妇女的意识”,要站在妇女的立场上,为妇女撑腰,让妇女热线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况且,我不是一个人在行动。在志愿者中,一些有心理学背景的人员,她们在心理咨询的理论上和技术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还有一些志愿者是社会学的老师,哲学或妇女学的研究人员,她们在提升志愿者的性别意识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还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律师志愿者,在法律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她们是红枫的骨干,红枫主要依靠的力量,她们与我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合力,在大家的咨询水平都不高的状况下,面对一些咨询的难点,通过参加业务研讨会,在“热线简报”上展开无保留的探讨,用互相的启发和帮助的方式,逐个加以解决,逐渐积累起咨询的经验,探索到对各类妇女问题咨询的较好方案,在咨询中达到了共同的提高与成长。侯志明把这种独特的主持人方式,称为“咨询员的咨询员”。




热线业务发展


在热线主持人负责制下,热线的业务不断得到发展:

建立了中国第一条妇女热线电话(1992年 9月2)。

开通专家热线(1993年9月3日)。

第二条妇女热线开通(1994年2月1日)。

培训了第一期到第四期志愿者共105人。

1993年和1994年开展了两次与香港的热线交流,学到了妇女为本的社会性别理论,并贯彻到热线的咨询中。

1995年9月,参与了在中国举办的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的活动,成功举办了非政府论坛”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

1995年出版了第一套妇女热线丛书,共5本:《妇女热线100问》、《走出心灵的误区》、《和睦生活在同一空间》、《当你面临离婚的难题》、《让性生活美满和谐》该套丛书供不应求,1997年再次印刷。

随着热线心理咨询骨干力量的成长,我认为建立督导制的条件已经成熟,于是在1996年6月5日,建议成立第一届督导委员会。

红枫妇女热线的督导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全部从志愿者中选拔。从第一批督导开始,直到现在,妇女热线的督导成员都来自红枫的志愿者,这已经形成一个传统。

第一届督导委员会共有8名成员,都是由我钦点的。其中有5位心理学工作者,一位社会学工作者,一位哲学工作者,一位律师,全部是女性。她们都是资深的志愿者,拥有比较丰富的咨询工作经验和成熟的人格。她们是志愿者督导,不拿报酬,既是志愿者继续上线服务,又以督导的身份为其他志愿者提供咨询辅导。

我在督导委员会中,除了选择了比较多的心理咨询成员以外,特别安排了社会学、哲学和法律工作者进入,是因为热线中反映的妇女问题不仅仅是心理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社会的制度和伦理观念,以及法律制度的问题,增加这方面的人员有助于更全面的认识和解决热线中的妇女问题。

督导委员会没有设置领导人选,督导委员会是在红枫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经督导们一致同意,确定了督导委员会的职责。

第一,招聘并培训新咨询员。

第二,参与热线的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建立和管理咨询员内部支持系统,定期检查和评估咨询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修订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三,帮助志愿者提升专业水平,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研讨会,每两月编辑一期“妇女热线简报”。

第四,关注志愿者的心理健康,防止志愿者出现心理衰竭状况,帮助咨询员消除和处理好咨询中出现的不良情绪,缓解工作压力。




热线治理新阶段

NEW STAGE...

第一届督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妇女热线的治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工作有了更大的发展,主要表现有:

开通了老年热线(1998年1月)。

培训了5-11期志愿者共256人。

从1996年开始,陆续帮助9个省、市、自治区建立当地的妇女热线:陕西、沈阳、石家庄、天津、山西、新疆、四川、广西、湖北孝感,培训工作全部由督导前去进行。

1996年后先后7次举办全国热线培训班,其中有两期的培训工作是由热线的督导主持进行的,学员们的反映都特别好。

1999年4月 召开“99北京热线心理咨询国际研讨会”,志愿者和督导发挥了主导的作用,提供了大部分的论文,保证了会议的质量。会后,督导王凤仙还参与了会议论文《电话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践》的编辑出版工作。

1997年出版了由督导杨眉主编的《妇女热线咨询手册》,是妇女热线第一次咨询经验的总结,对志愿者咨询工作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1998年和 1999年 连续出版了第二套和第三套《妇女热线丛书》,都是由志愿者参与书籍的写作。

2001年4月组团访问了韩国妇女热线,再一次受到妇女热线的咨询要有性别意识的教育。

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妇女热线有48人参与了“非典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热线”服务的工作。

2003年经国家劳动部统一考试,有21名志愿者成为了国家首批认证心理咨询师。

从上面的成绩单中可以看出,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对热线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志愿者中的优秀者选拔为督导,是红枫中心一种开创性的做法,是成功的做法。督导从志愿者做起,熟悉值线的程序和技术,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特别是在红枫精神的培育下,具备了助人的爱心和能力,她们成为保证和提升咨询质量,传承红枫精神的核心力量。

   红枫的督导全部来自志愿人员。志愿人员的一个特点是来去自由,他们可以志愿加入督导的队伍,也有权随时退出督导的行列。到2004年,第一届督导大多数先后离开了红枫。这些督导随着心理咨询能力的提升,成为心理学界和本单

位新一代的骨干力量,难以再顾及热线,退出了督导工作。因此,红枫在2004年成立第二届督导委员会,以补充新的督成员。

   在第二届督导委员会成立之后,红枫曾经考虑过建立一套在志愿者中培养新督导的制度,也就是侯志明在关于督导制度建立的文章中提及的三级培养制度,企图先将志愿者培养为教练,学习到如何带新志愿者的能力后,过渡成为督导。由于三级培养的制度过于复杂,督导全部是兼职,无法在这方面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难以维继,在实验一阶段后,取消了这种做法。


红枫督导管理条例

红枫以后不再用换届的办法补充新的督导,而是采用由志愿者提出申请,成熟一个接收一个的办法选拔新督导。具体做法是,先由志愿提出申请,经红枫主管和督导小组集体审查通过的办法进行。2024年红枫的主管将这套做法写成文件:“红枫督导管理条例”,予以确立。条例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职责

1、热线管理——参加督导工作会议,根据机构安排检查和评估接线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参与新接线员招聘、培训工作,参与热线管理制度建立及修订等;

2、专业提升——每年为机构业务研讨会开展1-2次培训或团体督导,针对接线员在线咨询记录、自我评估和跟班听线等发现的问题,采取主题培训、个案讨论,团体小组活动等方式,提高接线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3、心理支持——通过个案督导、成长小组等形式,帮助接线员适应和处理好咨询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绪,缓解工作压力,提升价值感,不断发展健康人格。

二、聘任标准

1、认同红枫公益理念,愿意在红枫为提升志愿者专业水平和人格成长贡献力量,团队合作意识较强。

2、心理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3、胜任心理咨询工作,具有个案咨询经验800小时,或其他心理服务机构从事督导工作200小时以上。

4、经过系统的心理咨询督导培训。

三、聘任流程

1、本人填写“红枫督导申请表”;

2、红枫督导或机构专业工作人员两人以上推荐;

3、提供3段个案咨询录音,由红枫督导工作小组以分别打分方式评审,达到分数线的上报红枫主任;

4、红枫主任与顾问会议终审通过名单,在红枫志愿者总群公示7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红枫督导协议,颁发“红枫督导”聘书(电子版或纸质版本)。

四、任职期限

1、每届任期4年;任职期届满后可申请续聘,由红枫主任与顾问会议讨论通过后签订续聘协议,颁发聘书。

2、任职期间如有违反党纪国法和心理咨询伦理行为,经红枫主任与顾问会议讨论,撤销督导资格并通知本人。

 红枫在志愿者中选拔督导制度的建立,激励了资深志愿人员进一步提升自己成为红枫督导的强烈愿望,她们以成长为红枫的督导为荣。很多人除了积极参加红枫热线的活动以外,还参加督导师的培训,取得督导师的资格。红枫的督导队伍,由于有源源不断的新的督导加入,妇女热线的督导工作,能够持续正常开展活动。


北京红枫妇女咨询发展中心

撰稿:王行娟 

排版:马瑛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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