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持续的培训:社会性别理念的培训
红枫妇女意识
WHO WE ARE...
在志愿者的能力建设中,持续时间最长的培训要数性别意识的培训了。
在妇女热线开通后,我就意识到志愿者具备性别意识的重要性,开始用自创的“妇女意识”来武装志愿者的头脑,后来是进行“妇女为本”到“社会性别理念”理念的培训,明确将社会性别理念与人本主义一起,作为红枫的理论基础。可以说,性别意识的培训像一条红线,始终贯穿在红枫的培训活动中,没有停止过,直到32年后的今天,对志愿者社会性别意识的培训仍然不断进行。
咨询实践证明,咨询员有没有性别意识,咨询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志愿者对此有深切的体会。虽然红枫性别意识的培训,特别是对家庭暴力个案的分析研讨不断进行,但是,遗憾的是,在对热线电话的监测中发现,社会性别观念的运用并不理想,一些涉及妇女权益的咨询特别是家庭暴力的电话,有的仍然运用传统价值观念进行咨询,“劝和不劝离”,甚至要求受暴的妇女,对暴力的发生自己负责任。
这种现象引起了我的深思。志愿者在接受心理咨询的新技术、新理论时,都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和悟性,积极学习并运用到咨询上,为什么在社会性别的观念上却出现困难?
可能有一个因素,就是社会性别观念是个全新的事物,过去没有听说过,她们对这个理论是接受和认可的,但是认识不深,往往一知半解,只停留在理论上,不会运用。
另一个原因是志愿者本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性别理论是对立或矛盾的。她们成长、生活以及工作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从小到大,从家庭到学校,耳濡目染,所见到的或学习到的是主流社会的观念。在我们社会,主流社会的观念中,有国家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新风气的倡导,也有残存的封建主义社会宗法伦理观念的存在。由于意识形态的改变往往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变革,几千年形成的封建伦理观念在社会上的影响仍然盘根错节,根深蒂固,歧视妇女、压迫妇女的现象和观念,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很多歧视妇女的传统观念,是以主流社会观念的面目出现,往往会混淆人们的视听和认识。因此,一些志愿者原来的价值观念中,会不同程度的存在传统观念,这些观念会在咨询的过程中表现出来。咨询员在咨询中,在主观上,不会有意贬低女性的人格和做出歧视女性的行为,她们还以为自己这样做,是为妇女好,是在帮助女性,但却是用带有传统封建意识的主流社会的行为规范或原则,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到传统观念的立场上,维护了原有社会对女性的统治和压迫。比如婚姻暴力咨询中,劝受暴妇女为了孩子和家庭的完整忍一忍,是受到“家和万事兴”观念的影响;劝妇女不要把受暴情况告诉单位或家人,要给丈夫留面子,就是受“家丑不可外扬”旧观念的影响。她们不自觉的用家庭为本取代妇女为本,损害了妇女的权益,得出了相反的效果。
还有一些人传统的观念和现代的观念在她们的头脑里是打架的。打架的结果是传统观念占了上风。
有一位咨询员在“热线简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热线咨询与女权主义”。她写道:在咨询中经常遇到这种问题,丈夫有婚外情后从身心两方面虐待妻子,妻子因为孩子小,自己经济力量不强,宁愿忍受也不愿离婚。还有的在丈夫有外遇后,妻子出于种种考虑,认为只要丈夫回头,为这家庭就忍了。但是在内心深处,摆脱不了自己的尊严受到的伤害,生活在痛苦的阴影中。这位咨询员说,对于这些现象,作为一名咨询员,我除了与她们共情,充分尊重她们的选择,倾听她们的痛苦外什么也不能做。如果是一位女性主义意识较强的人,可能不会忍受这些耻辱和痛苦,会主动解放自我。但根据劝和不劝离的习惯,我只能给她们一些安慰和开导。为此我也感到困惑,她们的后半生会幸福吗?有时我真想大声呼叫:要生存,先要擦干眼泪,走过去,前面有一片天,不必要为一个背叛你的人牺牲你的后半生。当然我不能鼓励一个人去离婚,但是女权主义如何倡导妇女权益?妇女权益如何保护?
其实,红枫一直倡导热线咨询师要有价值负载,要帮助女性消除传统的宿命论观念,帮助她们换一个角度看自己,自立自强,主宰自己的人生,并不是让妇女去适应受虐的环境。这位咨询员的困惑,就在于她虽然接受了社会性别理念的培训,但是她的价值观是传统的,传统的“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观念依然在她的头脑中发挥作用,两种不同观念在她的头脑中打架 最终在咨询中仍然按照传统的观念进行。
它反映了咨询员中一种相当普遍的状况,这就是她们可能并不怀疑或抗拒接受性别意识观念,由于原有的传统观念已经深深的植入到她们的脑海中,成为她们的价值观念,形成了她们本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性别观念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传统观念主导了她们的思想。这就提出了作为一个优秀的咨询员,不仅是要有助人的爱心,有过硬的咨询技术,有社会性别的观念,还要有正确的积极的价值观,才能更好的为妇女服务。
国外著名心理学家彼德森和威尔福在《咨询过程》一书中,用专门的一节提到咨询员对女性的咨询要有特别的考虑,这是由于男性主义是一个长久存在的问题。在传统的咨询中,健康的人格是以男性来定义的,健康的男人和健康的女人采取完全不同的双重标准。健康女性的形容词是:服从的、情绪化的、亢奋的、易受伤害的、不独立的和不客观的。很多女性受到性别的歧视,咨询员本身就生活在这种文化中。因此在对女性进行咨询时,第一步,要做到对自己的价值观有自觉和自知,要检验自己的成长过程,以及所获得的对男性及女性角色的信息是否带有性别的偏见。在诚实的进行自我省察后,咨询员就认识到自己对性别是否已有固定的形态,然后着手改变自己的观念。
这两位专家还认为,有些认识在你觉察后就会改善。但是有一些尚未觉察到的,或者虽然觉察到,但是感到到诧异或接受不了的,則需要走很长的路才有可能促使自己观念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則需要阅读有关的书籍,与同事或前辈进行讨论,或咨询专家之后才得以改变。
这些论述是非常中肯的。咨询员要对自己的价值观有一种自觉和自知,要不断对自己的价值观进行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是否正确,是否有利于实现性别的平等,是属于封建传统观念还是性别平等的现代观念,在衡量清楚后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取得好的咨询效果。
有的人对社会性别观念是怀疑或抗拒的。这部分志愿者主要是接受过系统的主流心理学的教育,主流心理学的价值中立的观念已经被她们所接受,她们不认为有必要将女性从人的概念中区分开来,单独用性别观念来进行咨询。这种观念集中反映在督导的群体中。
我认识到,红枫主要是为妇女服务的,必须把社会性别理念和方法运用到热线的咨询及所有的工作中。作为妇女热线的咨询员,第一,需要对心理咨询理论有清醒的认识,要学习它,遵循它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同时又要对主流的心理咨询理论进行必要的“矫正”,要考虑到由于社会性别所带来的偏见和歧视对女性的不公和伤害。第二,要充分尊重女性的价值和权利,充分信任她们的责任感、能力和潜能,平等对待她们。第三,在咨询的过程中,要重视社会文化和习俗对女性心理的影响。要看到,在现行的主流文化中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的观念;在社会所制定的各种制度和规范中,有可能存在损害妇女地位和权益的地方。目前,很多女性仍处在弱势的地位,妇女的心理健康问题与社会对妇女的不公和压制,是密不可分的。因此,缺乏性别平等意识、缺乏对社会文化对妇女的影响的考虑,我们进行的心理咨询是不完整的。必须把性别平等的理论引入心理咨询中,形成两者的互补状态,才能够达到提高女性主体意识的目标。
对志愿者来说,这是过去从未接触过的新东西,要有一个学习、认知和接纳的过程。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志愿者社会性别意识的培训。
北京红枫妇女咨询发展中心
撰稿:王行娟
排版:马瑛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