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豆的美妙旅程:沙俄西伯利亚流放史

文摘   2024-08-12 20:17   云南  

一:边外之地—沙俄流放制度的背景

俄国最早关于流放的记录出现在12世纪中期的《详编罗斯法典》第七条。该条款规定:如果有人无正当理由杀害他人,其他人不得为凶手支付命金,而应将凶手及其妻子和孩子送交审判,判处流放,并没收其财产。这时俄国的主要流放地还在俄罗斯欧洲部分的边远地区。将人流放到西伯利亚则始于16世纪的“铜钟流放”。伊凡雷帝9岁的儿子、指定继承人德米特里皇子在乌格利奇被杀。德米特里的母亲及其家族指控沙皇摄政鲍里斯·戈东诺夫下令谋杀,因此他们敲响了乌格利奇的铜钟,召集当地百姓起义。乌格利奇人组成了起义队伍,冲突中杀死了嫌疑人和一名来自莫斯科的官员。这引发了克里姆林宫的愤怒。戈东诺夫派军队镇压暴动,并在翌年春季进行审判。约200名市民被判死刑,其余者被监禁。起义者遭到残酷折磨后被流放到西伯利亚。

1649年,沙皇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颁布《法典》,首次将西伯利亚流放确立为一种法律刑罚,以此手段来加强封建专制制度。这一举措将流放定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刑,用于惩处各种犯罪分子。自此,西伯利亚流放成为沙皇俄国众多刑罚中的一种,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渐成为沙皇政府最常用的处罚手段之一,对维护沙皇专制统治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760年12月13日,伊丽莎白女皇颁布了行政流放法,以强制移民的方式进行流放。根据这一法令,拥有农奴的组织或个人,如村社、寺院、贵族、地主等,可在无需法庭审判的情况下,将犯错的农奴流放至西伯利亚。政府通过每流放一名农奴即可抵消一个兵役名额的方式来鼓励这种做法。而在叶卡捷琳娜二世统治期间,颁布了多项流放法令,几乎所有罪行都会导致流放至西伯利亚。例如,1766年的法令规定,出售或酿造私酒者将被流放;1767年则进一步规定,无力偿还债务或欠缴国家税款的人也会被流放。1793年的法令规定,因酗酒、赌博的手工艺人将根据工厂主的申请被流放至西伯利亚。1799年保罗一世法令规定偷窃 20卢布以上者处以鞭刑后,适龄者服兵役,不适龄者流放西伯利亚。这些法令都在一步步完善流放制,至此,西伯利亚流放成为处理“不欢迎者”的传统手段。    

沙俄政府的目标并不仅仅是将社会和政治动荡关押在欧俄部分的监狱中。他们计划通过清除核心地区内的不受欢迎之人来填补人烟稀少的地区,为了服务于开发更广阔的西伯利亚殖民计划,流放系统将管理和利用日益增多的流放者。俄国的罪犯将辛勤劳作开发西伯利亚的自然资源,并在那里定居,但被分配到西伯利亚深处的流放者并非富有进取精神的定居者,而是贫困绝望的流浪者。从乌格利奇起义者被放逐到1917年沙皇帝国崩溃的三个多世纪里,监狱和殖民地这种双重身份所固有的紧张状态从未得到缓解。与俄国统治者计划相反,流放制度从未成为西伯利亚发展背后的推动力量。相反地,随着流放者人数增加,这种制度日益成为西伯利亚发展的障碍。    

芝兰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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