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蛮:古罗马人笔下的日耳曼人与日耳曼世界

文摘   2024-09-14 16:47   江西  

自兴起到衰落,罗马的命运一直同北方的“野蛮人”休戚相关。顽强的原住民,野蛮的侵略者,勇猛的辅助军,亦或是在帝国大厦将倾之时穿起罗马甲胄,操起拉丁语的“归化民”,种种皆为双方命运互相交织而留下的印记。而如今我们若要一窥这些北方人在那个时代的模样,也须从罗马人的笔下管中窥豹。这些记录自然带着不实和夸张的色彩,却是重现那个时代,乃至观察彼此社会差异的重要史料。

         

 

日耳曼人的划分

日耳曼人——这个词被粗略地用来代指日耳曼尼亚地区的民族。在罗马人的划分中,日耳曼尼亚位于高卢人、瑞提亚人和潘诺尼亚人之间,以莱茵河和多瑙河为界,又和萨塔尔提亚人与达契亚人以群山为界。在更北方,则是无尽的海洋,其中隐藏着无数半岛和大型岛屿。在罗马人看来,日耳曼人并没有和其他民族混杂过,也充满了未知。

         

 

歌谣是日耳曼人传述历史的唯一方式,在他们自古相传的歌谣中,颈赞着一位出生于大地的神祇陵士委(Tuisto)和他的儿子曼奴斯(Mannus),他们被奉为全族的始祖。据说曼奴斯有三个儿子,滨海的印盖窝内斯人(Ingaevones)、中央部分的厄尔密诺内斯人(Herminones)和余下的伊斯泰窝内斯人(Istaevones)就是因他的三个儿子而得名的。有一些人利用古代事迹的邈茫而任意附会,他们给曼奴斯添上许多儿子,从而多出了一些族名,如马昔人(Marsi)、甘卜累威夷人(Gambrivii)、斯维比人和汪底利人(Vandilii)等,据他们说,这些族名都是原来的旧名,而“日耳曼人”却是后来增添的名称。真正最先越过莱因河而侵犯高卢人的那一支人,虽然现在被称为佟古累人(Tungri),在当时却称为日耳曼人。最初仅由于这一族战胜了的人用这个名称来恫吓高卢人,后来,原是一支人的名称便逐渐流行起来,以至把“日耳曼人”这个名称加在全部落的身上了。   

         

 

         

 

塔西佗倾向于把日耳曼尼亚的居民视为世界上一种未会和异族通婚因而保持自己纯净的血统的种族,视为一种特殊的、纯粹的、除了自己而外和其他种人毫无相似之处的人。因此,虽然他们人数极多,而体格则完全一样:他们都有着凶暴的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高大的身躯;他们只有突然冲动的勇猛而不耐心于操劳和艰苦的工作,也决不习惯于忍受燥渴和炎热;由于气候和土壤的缘故,他们对于寒冷和饥饿倒能安之若素。

         

 

他们生活的日耳曼尼亚这片土地虽然地形多样,但整体来说是一片巨树参天,泥泞满地的地区。靠高卢的一边,雨暴尤严;靠诺利古姆(Noricum)和潘诺尼亚的一边,风势特劲。这一带地方谷物颇丰,而不宜于果树;这儿的禽畜繁殖,但多半不甚肥硕。就是当地的牛类也不如寻常牛类的美观。日耳曼人多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这乃是他们所锺爱的唯一财富。在罗马人看来,但无论如何,他们是不像他们的邻居那样汲汲于想占有和使用金银的。在他们那儿也可以看到一些银瓶,那是送给他们君长的礼物,但他们并不把银瓶看得比陶器更为珍贵。不过,住在帝国边境上的那些部落,由于通商的缘故,比较重视金银,持且能够辨认和储蓄我们货币中的某些钱币;至于住在内部的那些部落则仍然保持着淳朴的以物易物的古风。对于使用钱币交易的部落而言,旧币最为通行,而铸有两马想车圈的锯边旧币尤为他们所喜好。他们重视银子甚于金子,并非他们对于二者的质量有所厚薄,不过是因为那些购买低廉的一般用品的入觉得使用银子较为方便而已。   

         

 

罗马人眼中的日耳曼人对于贷款放息和重利盘剥的事情一无所知,这是比禁止这种行为更为有效的保障。土地是由公社共有的,公社土地的多少,以耕者口数为谁;公社之内,再按贵贱分给各入。土地的广阔平坦,使他们易于分配。他们每年都耕种新地,但他们的土地还是绰有余裕,因为他们并不致力于种植果园、圈划草场和灌溉菜圃,并不用这些方法来榨取土地的肥沃资源。他们所求于土地者唯有谷物一种;他们甚至也不像我们这样分一年为四季。他们对于冬、春、夏三季的意义都能了解,而且也各赋以一个名称;但既没有秋季的名称,也不了解秋季有丰收的意义。   

         

 

日耳曼人的宗教和组织

在罗马人看来,墨丘利是日耳曼人最崇拜的神,甚至可以为其杀人血祭。对于赫拉克勒斯和马尔斯同样崇拜,但不如前者隆重。罗马人的笔下,斯维比人也会祭祀伊西斯,这种外来的信仰。日耳曼人不祭拜神像,也不建造神殿,相信只有虔诚的敬奉之中才可以理解神的意义。

         

 

日耳曼人中,小事由酋帅们商议;大事则由全部落议决。人民虽有最后决议之权,而事务仍然先由会帅们彼此商讨。会议的日期是固定的,或在新月初上的时候,或在月盈的时候;因为他们相信在这个时候处理事务最吉利了;但若有紧急事务则不在此例。他们对时间的计算,不以日而以夜;他们的政令也是按夜颁布的。他们认为夜在昼前。当召集会议时,他们不能立刻集合,面需要费两三天的时间才能召集,这倒是他们自由自在的一个缺点了。在聚合了相当多的人以后,会议便开始,大家都带着武器就坐。祭司们宣布肃静,在这时候,他们有维持秩序的权力。于是在国王或曾帅们之中,或以年龄、或以出身、或以战争中的声望、或以口才为标准,推选一个人出来讲话;人们倾听着他,倒并非因为他有命令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说服的作用。如果人们不满意他的意见,就报之以啧啧的叹息声;如果大家很满意他的意见,就挥舞着他们的矛:这种用武器来表示同意的方式,乃是最尊敬的赞同方式。   

         

 

在这种会议中,也提出控诉或宣判死刑。刑罚的方式取决于罪行的性质。叛逆犯和逃亡犯则吊死在树上;怯敌者、厌战者和犯极丑恶之秽行者,则用树枝编成的囚笼套住面投入沼泽的泥淖中,他们认为这样分别处箭,是表示对于犯罪的行为,应当明正典刑,悬尸示众;而对于可耻的丑行,却应当秘而不宜,轻罪也有于着各种规定的刑罚:被判定有罪者应出马或牛若干匹作为罚金。罚金的一半归国王或国家所有,其另一半则归受害人或其亲属所国有。他们还在这种会议上选举一些长官,到各部落和村庄里处理诉讼事件:每一个长官都有一百名陪审者,他们是由人民中选出来作为他的顾问的。

         

 

日耳曼人的战争习俗

         

 

日耳曼人无论在办理公事或私事时,兵器总不离手。但是,只有在国家认可某人有使用兵器的资格以后,他才能持有兵器。当一个入到达能使用兵器的年龄,就在大会上由一位酋帅、或本人的父亲或亲属给这个青年装备一面盾和一支矛;这就犹如罗马青年以身着托加长袍为平生第一次喜庆一样。在此以前,他还是家庭中的一员;从此后他开始成为国家的一员了。有些人因为出身高贵,或因租上有卓越的军功,在尚未成年以前即可荣膺会帅之任;这样的少年,居然也跻身在年富力强、还万深厚的成年人之间。他们是不以作侍从为耻的。侍从之中自有等级之别,这得由他们所随从的主人来决定;侍从们为了决定谁应是第一名侍从的问题而引起激烈的竞争,酋帅们为了决定谁应有最多额和最勇敢的侍从也有竞争。经常为一群挑选出来的青年所环绕,这既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力址;在安宁无事的时候,既可以显示威仪,在临阵交锋之际,又可以防护左右。一个国帅如果能罗致为数很多而且孔武有力的侍从,那他不仅在本部落中,并且在邻近的部落中都会享有盛名,像这样的会帅会受到外族派来的使臣的称誉,会受到馈婚之荣,而仪凭他的威名就足以慑服敌人。   

         

 

   

日耳曼人中,没有一个部落是居住在城郭内的,就是个别的住宅也不容许彼此毗连。他们零星散落地逐水泉、草地或树林而居。他们的村落和我们这种屋舍栉比的村落形式不一样;他们在每座房屋的周围都留着一片空地,要不是为了预防火灾,就是不善于建筑。他们甚至不会使用石头和瓦:一切营造均用原木,不另加工,也没有装饰或娱目的地方。有些房屋涂上一层亮油油的粘土,倒有点像壁画似的。他们还喜欢在地下掘窖,窖上复以一层粪土,作为冬天藏物之用,因为地窖里可以杀寒。同时,当敌人来到的时候,地面上的东西纵被蹂躏,埋在地下的窖藏或不致为敌人所发现,或者就因为敌入懒得搜寻而可幸免。

         

 

在罗马人眼中,日耳曼人有着战前怒吼的传统,以怒吼的整齐和豪迈来预测战争的顺利与否。而他们呼唤的神明则被罗马人视作赫拉克勒斯。日耳曼社会中铁是罕见珍贵的事物,战士们往往使用一种轻便的短矛。骑兵使用短矛和盾牌,步兵则额外携带投掷用的标枪。步兵也很少穿盔甲,往往赤裸,顶多加一件轻便的外衣,方便行军和投掷标枪。除此之外,头盔也很少见。他们的马匹既不美丽,又不善于奔驰;他们也不像罗马人那样训练驰骋盘旋的骑术,他们只知道纵马向前或向右拐一个直弯。不过他们将队伍排置得非常紧密,所以在拐弯时不会有一个入掉队。一般说来,他们的步兵较强,所以步兵总和骑兵配合作战。从全体壮丁中挑选出来的矫捷的步兵列在最前排,他们都是很适宜于配合骑兵作战的。步兵的,数额是固定的:每部出一百人,因此他们被称为“百”,这本是一个数字,后来倒成了一个名号和光荣的头衔。他们的阵式列成楔形;在交锋时,往往退却一下,而替再度向前进攻作势,这被视为一种战术,而不是怯懦。在搏斗正酣、胜负未分的时候,他们也要将战死者的尸体运回。丢掉了自己的盾是一件奇辱大耻的罪行,犯了这种罪的人不许参加宗教仪式,也不能出席大会。许多在战争中苟全性命的人,都以绞首来结束他那不名誉的生命。   

         

 

日耳曼人的王是按照出身推举的,而选拔将军则以勇力为标准。国王的权力井不是无限的,他不能一意孤行;将军们也不是以命令来驾驭士兵,而是以身作则地统率着士兵,他们借作战的勇敢和身先士卒的精神来博取战士们的拥戴。但此外如死刑、囚禁、甚至鞭答等种种事务都只有祭司们才能执掌,因为他们并不把这些视为刑罚或是将军的军令;在他们的想象中,有一位神祇常在战时伴随着他们,而这些都应当是这位神祇所降的责罚。他们从树丛中将他们所崇奉的图腾标帜取出来伴同作战。他们的军阵的编制井非临时随意排列,而是按照各个家庭和血缘关系编制的,最足以激发他们勇气的一个原因也就在于此:因为,站在自己身旁的就是自己最亲爱的人,他们可以听到妇孺的悲号声:这里有着每个男子心目中所最重视的旁观者;这里有着他们所念于想博得的赞誉:他们把自己的创伤带到母亲和妻子们面前,而她们也毫不畏惧地要求看一看和数一数那些伤口:她们管理战士的饮食和给他们以鼓励。   

         

 

在战场上,统帅的勇敢不知他人,是他的耻辱;侍从们的勇敢不如会帅,也是他们的耻辱。假使自己的统帅战死,而自己却从战场上生还,这就是毕生的羞辱了。保卫尔帅,甚至将自己的军功献归统帅的名下,这才是尽忠的表现。统帅们为胜利而战斗;侍从们则为统帅而战斗。如果他们的本土长年安静无事,那么很多高贵的青年就要自愿地去找寻那些正在发生战争的部落;一则因为他们的天性好动而恶静;再则因为他们在危难之中容易博得声誉;三则因为只有在干戈扰攘之中才能维持人数众多的侍从。侍从从慷慨的统帅那儿可以得到战马和无比锋利的长矛。筵席饮宴是他们唯一的报酬,饮食虽然粗陋,但供设却甚为丰富。这些恩典的财源都是从战争和劫掠中得来的。要想劝他们像向敌人挑战和赢得创伤那样地去耕种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那是很困难的。而且,他们还觉得:可以用流血的方式获取的东西,如果以流汗的方式得之,那就是一种耻辱。   

         

 

当他们不打仗的时候,很多的时光是消磨在狩猎上面,而更多的时光是无所事事,整天地吃喝睡覚,最勇敢善战的武士们现在却什么事也不作,把一切生计家务都委给家中的妇女和老弱掌管。他们自己却沉溺于怠惰之中,他们有着极矛盾的性情:既贪于安逸,又不耐于宁静。按照他们国内的习俗,每人自愿地将自己的牛群或谷物的一部分献给酋帅,这是作为礼物收下的,但也满足了酋帅们的需要。酋帅们特别喜欢接受邻近部落的馈赠,这些馈赠不仅有个人送来的,还有全体部落送来的:礼品之中有精选的良马、厚重的盔甲、马饰及项链等物。现在他们还从我们这儿学会了接受钱币。

         

 

他们往往睡到天明以后才迟迟起身,睡醒以后,习惯用温水洗浴,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塞冬是很长的。洗浴以后,各人分别就自己的席次进餐。然后拿着兵器去处理事务;但也经常去纵饮狂欢。任何人日日夜夜地酗酒都不会受到斥责。喧吵是常见的事;当然,在这些醉汉中,辱骂是不容易了事的,经常是打得头破血流才告以结束。然而,冤仇的和解、婚姻的缔结、酋帅的推举、甚至和战的决策也都在这种饮宴中进行磋商,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这个时候心地才最坦白、最纯正和最能激起高贵的观念。他们天性纯朴,又没有威染奸巧机诈,他们在无拘无束的饮宴中吐露各人的心事。大家的情绪意识就这样暴露出来,到了第二天再重新处置。这样的安排倒有各得其所之妙:因为他们正是在无力掩饰自己的时候进行磋商,而在头脑清醒的时候才作出决定。   

         

 

         

 

日耳曼人的婚姻

日耳曼人的婚姻制度倒是非常严密的,在罗马人看来,在他们的风俗习惯中没有比这个更值得赞扬的了。他们大概是野蛮人中唯一以一个妻子为满足的一种人:虽然也有极少数的例外,但那些例外者并非出于情欲的作用,而是由于出身高贵才招来许多求婚者。至于说到订婚的礼物,不是女方把嫁妆送给男方,倒是男方向女方交纳彩礼。由父母和亲戚出面决定彩礼,但这些彩礼只是一轭牛、一匹勒缰的马、一面盾、一支矛或一把剑,既不是为了迎合女人的口味,也不能用作新妇的装饰;当送了这笔采礼以后,妻子就被娶过来了,而她也带来一些盔甲之类送给自己的丈夫。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最大的约束,这是一些神圣的仪节,这是一些保障婚姻的神力。为了恐怕妇女在婚后就放弃追求高贵行为的愿望和怀有避免战争危险的心理,因此,在成婚之夕,就叮嘱她应与她的丈夫共劳苦、同患难,在太平时候既与她的丈夫一同享福,遇到战争的时候也应当与他一共度过危难。驾轭之牛、勒缰之马以及那些交换的兵器也就是为了申明这种意义。做妻子的应当终身抱定这样的信念,那就是:她将自己所接受的结婚信物丝毫无损地传给她的儿子,使她的儿媳婚再接受它们而传给她的孙辈。   

         

 

塔西佗称赞日耳曼人具有这样坚贞的品德;他们既不受声色的蛊惑,也不受饮宴的引诱。无论男女,都不懂得幽期密约。以这么多的居民而言,通奸的案件算是极少的了。他们对于奸淫的处罚是毫不容缓。这是丈夫的特权。如果妻子与人通奸,丈夫就将她的头发剃光,剩去衣服,当着她的亲戚将她赶出家门,穿行全村将她笞打一遍。不守贞节是不可能恕的罪行;像这样的女人,纵使年青、貌美或富有资财,也很难我到丈夫。在那里,没有人对秽行付之以嗤笑,也没有人将勾引旁入堕落或受入勾引而致堕落的行为视为一种时髦的风气。有些部落的风俗尤其可嘉,在那儿只有处女可以结婚;当一个女人作了新娘以后,她便不得再有任何其他妄想了。她们只能有一个丈夫,犹如只有一个身体、只有一次生命一样,因此她们不会三心二意。她们不是为了找寻丈夫,而是为了结一次婚。节育和杀婴,都被他们视为丑行,这儿优良的风俗习惯,其效力远胜于别的地方的优良的法律。

         

 

日耳曼人的宴会

         

 

没有人比日耳曼人更慷慨好客的了。闭门拒客被认为是一种丑行。每一个人都按照他的家财以上宾之席待客。如果主人无力招待了,他会介绍另一位东道主给他的客入,陪同他前去,并不需要另一家主人的邀请。另一家也不以此为怪,而同样殷勤地招待他们。就尽主入之谊而言,对待熟人和陌生人是没有差别的。每当客人离开的时候,随他要求什么,就送给他什么;同时,主人也毫不忸怩地向客人索取礼物。他们非常爱好礼物,但他们既没有施恩望报之心,也没有受施必报之念。   

         

 

日耳曼人的表演技术只有一种,在任何集会中都看不到第二种方式。赤裸着的青年在枪丛剑棘中跳着舞。他们经常练习这种舞蹈,所以跳得很精熟,其舞姿也就自然优美;虽然这种游戏非常危险,但这纯粹是为了观众们的愉快而表演;靠这个赚钱是从来没听说过的。非常令人惊异的是:他们居然也正经其事地从事赌博,就是在头脑清醒时也如此,他们对输赢冒险极了,甚至当赌本输光了的时候,把自己的身体自由拿来作孤注之一掷。输家情愿去做奴隶;即使他比对方年轻力壮一些,也甘心被缚着去拍卖。这表示他们对这种坏习惯的坚持不改,而他们自己却把这说成是信义的行为。但赢家也觉得靠赌博赚来奴隶是不名誉的事情,所以对于这样的奴隶总是转卖出去的。

         

 

         

 

罗马人眼中的日耳曼诸部(据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

所有这些部落之中,以巴达威人为最勇敢,他们据有莱茵河中一个岛屿以及河岸一条很狭的地带。他们本是卡狄人的一支,后来因为内乱才被迫迁到现在的住处,因而成为罗马帝国内的一部分。他们仍然保持着古代盟友的光荣表记,那就是:他们不受进贡之辱,也不受包税人的压迫。罗马人为了攻守之利,所以才让他们免除一般的赋役,而独处一方,作为自己的兵库。马提雅契人也和巴达威人同样臣属于罗马。帝国声威远扬于莱茵河外的异域。因此,这一部落的领域虽在河的彼岸,而他们的情意则反与我们一致,他们在各方面均与巴达威人相似,不同的地方只在于,他们家乡的气候和水土使他们保留了更为充沛的精力而已。至于那些耕种什一税地的部落,虽然远居在莱因河和多瑙河以外,塔西佗并不将他们算在日耳曼人之内。那是从高卢去的一些鲁莽的冒险者,他们因为无以为生才鼓勇前去占据了这块所有权不明的土地。不久以后,由于帝国国境日益扩张和兵锋远及的缘故,这块地方便被收入罗马行省之内而成为帝国中一个边远的角落。   

         

 

比这些部落稍远一些的则有卡狄人,他们的地区起自厄尔齐尼亚森林。这一带地区不像日耳曼尼亚其他各处那么低矮和多沼泽。虽然大部分地方为山脉所盘踞,但地势是逐渐下降的,因此,将卡狄入团团围住的厄尔齐尼亚森林也就将他们直送到平原之上。卡狄人躯干肢体极其健壮,相貌凶恶而特别勇悍。就日耳曼人而言,他们应当是相当聪明的一支入了。他们推举出官长,并服从于官长们;他们有等级的分别;他们善于伺机乘隙,也能抑制自己一时的冲动,他们把白天的时间安排得很好,夜间掘堑筑垒以为防卫;他们不相信侥幸,而凭仗勇力;尤其不平凡的是,他们居然依恃将军的身先士卒甚于依仗军队的盲目冲锋,这是只有罗马人严明的纪律才能达到的。他们的全部军力在于步兵,步兵除了携带兵器而外,还负荷着铁制的工具和辎重。你可以见到其他的日耳曼部落从事小规模的战争,但卡狄人却只进行大规模的战役。他们很少从事抄掠和突击。大凡骑兵的特点就是胜如潮涌、败如山崩,迅捷和慌怯总是连在一起的;而步兵往往能沉着应战,颇近乎刚毅之勇。   

         

 

莱茵河的河道现在已经固定下来,并当作边界了;沿莱因河岸,靠近卡狄人的有乌昔鄙夷人和邓克特累人。邓克特累人不仅以勇武善战著称,尤其擅长于骑兵的组织;邓克特累人骑兵的威名井不在卡狄人步兵之下。他们的祖先树立了这种威名,后世继续保持着。他们的儿童以骑马为游戏;青年人以此争胜逞强;甚而老年入也乐此不疲。马,也和奴隶、房屋及其他遗产一样,由儿辈继承,所不同者,马不一定由长子继承,而是由特别勇敢善战的一个儿子来继承。

         

 

毗邻他们的是杜尔古比尼人(Dulgubini)和卡斯瓦累夷人(Chasuarii)以及其他一些不著名的部落所围住。至于向莱茵河的一面则有弗累昔夷人。弗累昔夷人分为两部分:强者称大弗累昔夷人,弱者称小弗累昔夷人。这两支人的地域,沿莱因河直到大洋之边,井且包括了罗马兵船所会游弋过的那些湖泊。我们还曾探寻过这一带滨海的地方。传闻该处保存着赫拉克勒斯的柱子;若非赫拉克勒斯当宾游历过这一带,那就是由于我们不约而同地将各处所见到的壮丽宏伟的建树都归之于他的神功了。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司(Drusus Germanicus)的胆量并不算小,然而他没有去探寻海洋和探寻赫尔丘力士的遣迹,因为大洋遮断了他的道路。在他以后,更无人问津,大家都认为:与其去探究原委,倒不如诚信神力来得虔敬。   

         

 

前面我们已经描述了日耳曼尼亚西部的情形。从这儿往北,还延展着一大片土地。最先遇到的是考契人,这一部落的地域起于弗累昔夷人住所的边境,包括沿海一带,顺着前面所述各部落的边缘环曲而下,止于卡秋入之境。他们不仅占有这一大地地区,而且还稠密地聚居在这里。在日耳曼入各个部落中,他们应算是最高尙的一族;他们以正直的行为来保持自己的伟大。他们没有贪婪的野心,也没有非法的暴行。他们和别的部落和平相处,不相往来。他们从不挑起战争,也从不抄掠他族。他们并不侵害旁人而能保持自己崇高的地位,这正足以証明他们的英勇和豪强。他们的兵器是不离手的,一旦有事,大队人马在顷刻之间便可赴战,而在和平时期,他们的威名也不遑多让。

         

 

就在日耳曼尼亚这一个遥远的角落里,沿海居住着青布累人(Cimbri) ,这个部落现在虽不甚重要,过去却有煊赫的声威。关于他们古代的光荣,现在还到处保留了不少遗迹;在莱因河的两岸有他们的营垒遗址,范围非常广阔,当你现在巡行这些营垒遗址的时候,还可以想象他们当年军容的雄壮,同时也可以发现这一次大规模移民的痕迹。塔西佗感叹过:“罗马纪元六百四十年,当卡契利乌·麦特鲁斯(Caecilius Metellus)和巴庇累乌·卡尔波(Papirius Carbo)任执政官的时候,帝国初次听说青布累人的侵略;从那时起,直到皇帝图拉真之第二次任执政官为止,共计约有二百一十年左右,我们从事于征服日耳曼尼亚竟达如此之久。在这段长时期中,双方都损失惨重。无论萨姆尼特人(Samnites)、迦太基人、西班牙人、高卢人、或乃至帕提入,谁也不曾使我们受到这样经常的警戒。日耳曼人的自由自主眞比阿萨色斯(Arsaces) 的专制述要可怕得多。东方除了杀死我们的克拉苏(Crassus)以外,他们还有什么可以嘲笑我们的地方呢?他们也曾丧失了自己的巴可茹斯(Pacorus),他们也曾被温提底乌斯(Ventidius)击溃过。但是,日耳曼人曾经打败了或生擒了卡尔波、卡修斯、斯考茹斯奥瑞利乌斯、塞尔威里乌·车比约(Servillius Caepio)和马古斯·曼里乌斯(Marcus Manlius) ,他们使罗马丧失了五个执政官的军队,他们曾经从一位凯撒手中掳去了瓦茹斯(Varus)所率领的三个军团。固然,他们也曾被马利乌(Marius)击败于意大利,被伟大的尤利乌斯击败于高卢,被德鲁苏斯、尼罗和日耳曼尼库司(62)击败于其本土之上,但是,在这些战役中,我们并不是没有损失的。不久以后,凯乌斯·凯撒的虚张声势终于成了一场笑话。此后,彼此一度相安无事;但到了我们发生内战的时侯,他们又乘机袭击过我们军团的冬营,甚至还打算征服高卢。虽然又被我们赶回去了;但近年以来,只见我们在报捷奏凯,而不见我们真正战胜他们。”    

   

         

 

斯维比人不像卡狄人和邓克特累人那样只是一个部落,因为他们占有日耳曼尼亚的大部分地区,所以他们至今还分成了许多部落,各有不同的名称,而总称为斯维比人。斯维比人所特有的一个标记是将头发抹在脑后,缩成一个髻。这是他们不同于日耳曼人其他部落的标志,也是他们内部自由人不同于奴隶的标志。在其他部落中也可以看到这种打扮,或由于他们和斯维比入有亲属关系,或由于通常好模仿他入的习惯,但这种例子只偶然可遇,也只限于年轻人。在斯维比入中,就是到了头发斑白的时候,还是缩一个蓬松的髻,也往往绾在头顶上。舍帅们则更在髻上加以装饰,他们对于容貌的修饰如此而已。但这完全出于一片纯朴天眞,没有丝毫冶容求爱的念头。他们只是认为在交战的时候,将头发这样装束,可以使自己显得高大可怕一些,所以他们的打扮自己,说来倒是给敌人看的。   

塞姆诺内斯人自称为斯维比人中最古老和声望最高的一支。他们的宗教可以証明他们的古老。每逢一定的时期,所有属于这种人的各个部落都派遣代表聚集在一个丛林之中,人一方面由于祖先的兆迹,一方面由于丛林所引起的原始恐怖,因而将这座丛林献给了神祗,在这里,当众杀一个人作为牺牲,这就是举行他们野蛮宗教仪式的恐怖开端。对于这丛林的崇敬还不止此一端,他们进入丛林的时候,必须套上锁链,以表示属下对该处神力的皈依。如果不幸跌倒了的话,不得站起或由人扶起,而只许匍匐爬行出来。所有这些迷信都是由于他们相信他们种族就起源于此、井且相信万物之主的尊神就住在这里的缘故。塞姆诺内斯人的繁盛更加强了他们的信仰;他们分成了一百个分部,部众的强大使他们自命为斯维比人的领袖

再沿着多瑙河叙述,距离罗马最近的是厄尔门杜累人(Hermunduri) 。他们是效忠于罗马的一个部落。因此,在日耳曼人之中,惟独他们不限于在河岸上经商,而可以深入内地,可以到瑞提亚行省最繁荣的殖民城来贸易。他们可以到处通行无阻。罗马人对于其他部落只能列营陈兵以待;而对于他们却可以开门敞户相迎。因为他们毫无贪婪之心。有名的阿尔比斯河(Albis)即发源于厄尔门杜累入的境内。   

厄尔门杜累人的紧邻为纳累喜人(Narisci),再过去则为马可曼尼人(Marcomanni) 和夸地人(Quadi)。马可曼尼人最强盛,最有威望。他们现在的本土,就是他们在古代时候赶走了波依夷人而用武力占夺来的。纳累喜人和夸地人也并不弱于马可曼尼人。如果单就日耳曼尼亚为多瑙河所环绕而言,则这三个部落的地区可以称之为日耳曼尼亚的边陲。直到我们的时代,马可曼尼人和夸地人仍由他们本族的国王统治着,这两族国王出自马罗波杜乌斯(Maroboduus) 和土德茹斯(Tudrus)两贵族家。但他们现在也受外人统治了,不过国王的势力是倚靠罗马为外拨的。他们有时借重罗马的兵力,而经常仰仗的是罗马的财力,财力的效用井不在兵力之下.

在这些部落之外则有绥约内斯人(Suiones),他们住在海中,不仅人多兵强,而且还有很强的海军。他们船只的形式是很特殊的,两端都有一个船头,准备随时可以靠岸。他们的船不张帆,两旁也没有排桨,桨位的排列是不固定的,好像内河的艇子一样,可以随着需要左右变换方向划动。绥约内斯入更重视财富,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被一位唯一的至尊所统治着,这位统治者的权力是无限的,他们无条件地服从他。他们不能像日耳曼人中其他部落一样,可以人人持有兵器,他们的兵器专门由一个奴隶保管。这固然是由于海洋阻断了敌入的侵袭,所以不需要经常的武备;然而也由于恐怕一群无所事事的人持有兵器便会作乱犯上的缘故。他们的国王也决不肯将兵器交给一个贵族、自由人或甚至免奴来保管。

在绥约内斯人之外,还有一个海,海水濡缓,几乎是一片死水。罗马人推测这个海是环绕地面一周的。为什么呢?因为海上落日的余晖一直延至日出时才消失,其光甚亮,以至星辰为之失耀。而民间谣传附会,甚至说在那儿可以听到太阳上升的声音,并且可以看到太阳神所驾诸马的形状及其头上的光轮。谣传又说天地尽头就在此处,这一点倒颇近于其。    

         

 

         

 

结语

毫无疑问,罗马人对日耳曼人的印象充满了穿凿附会式的联想和自以为是的刻板印象,但作为和这个族群接触最多,最为紧密的文明,他们留下了关于其的无数记载和想象,而他们的命运也将一直交织在一起。直到现在,他们留下的文献都会是我们宝贵的财富。


         

 

         

 

         

 

         

 

         

 

         

 

         

 

   

芝兰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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