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实名举报!无锡虹桥医院涉嫌欺诈骗保,或涉刑!

职场   2024-09-23 22:19   宁夏  

9月23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国家医保局派出飞行检查组,于今日上午进驻“无锡虹桥医院”开展专项飞行检查,该院涉嫌欺诈骗保问题。同时,江苏省医保局,派出20个检查组进驻无锡市下辖所有区县,对1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检查。

针对这次“欺诈骗保”,国家医保局“火速”响应,江苏省迅速“全面排查”,可谓是“史无前例”。对于“欺诈骗保”,医保局向来是“零容忍”,都是从重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谁骗“人民的救命钱”,谁就是人民的敌人。

 1 -起因:医生实名举报医院涉嫌骗保

据报道,近日,无锡虹桥医院放射科朱医生实名反映:其所在医院病历中存在‘未做影像检查’但有‘依据影像给出的诊断’。所有病历都是医院体检中心陈医生完成,但陈却没有操作CT和核磁的权限。因此,朱医生怀疑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

 

在留取证据后,朱医生向医院上级管理部门实名举报。在举报的病历中,存在以下骗保现象:

1.杨某某(72岁)和邱某某(62岁)起先没有影像检查,却有对应诊断;后来,影像资料又有了;但片子与“25岁女性叶某”的片子,肉眼可见的“一致”;

2.有患者在正常做核磁共振检查之后1分钟内,另有患者做了核磁共振检查;

3.病历诊断上写“左脑基底节区梗塞”,影像却显示为右侧;

然后,所涉‘问题病历’被设权限已无法查看。

医院所有病历的任何修改,都是有迹可查的。

 2 -背调:身具“莆田系医院血脉

无锡虹桥医院是民营二甲医院,成立于2005年;大股东为上海美迪亚医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迪亚集团”),持股比例40%,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为王为民。美迪亚集团由王为民和胡玉芝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胡玉芝担任无锡虹桥医院院长。

法人:王为民;(大股东)

医院负责人:胡玉芝;(二股东)

此外,美迪亚集团还有另外8家民营医院。包括深圳港龙医院、杭州天目山医院、上海闵行虹桥医院、温州建国医院、上海健桥医院、无锡虹桥医院、昆山虹桥医院、深圳建国泌尿外科医院。

无锡虹桥医院和美迪亚集团的创始人是“莆田陈氏家族”的大佬陈国兴、陈国雄兄弟。王为民和胡玉芝二人,于2020年12月“接手”,从“小股东”变成“大股东”和“实控人”

据此可知,无锡虹桥医院是“莆田系”医院无疑。

美迪亚集团旗下其他医院,也是“前科累累”,多次被罚,有“违规”前科,各家医院均曾多次被行政处罚。

 3 -沉思:谁在作恶?

9月21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了江苏无锡虹桥医院涉嫌骗保一事。至此,此事“全网刷屏”引起众怒。

很明显,该院医生实名举报后,问题病历中的缺失资料在医院信息系统竟然还能“恢复”出现,增加了“影像号和片子”。而且,问题明显涉及“伪造病历、虚构影像检查结果”,套取医保,涉嫌欺诈骗保。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欺诈骗保”;

更是医疗机构从业诚信问题,更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

当然,“莆田系医院”曾经的“恶名”,也是人人皆知,如今已是行业“贬义词”。

无锡虹桥医院这种凭空捏造的行为,属实“可恶至极”。其内部管理,简直“混乱不堪”“毫无规矩”。信息系统权限管控混乱、病历篡改伪造、人员权限失控、三级质控名存实亡。医院内部管理人员对“病历异常问题”显然是“知情”;但“不改=默认”,就是纵容和鼓励,说明内部监督和质量控制是“纯属摆设”。

说实话,这种医院“二甲”评审,是怎么过的?

目前,我国民营医院的数量已是公立医院的“2倍”,相比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目标,民营医院的“营利”是其首要目标原则,加之其内部管理、人员质量、自我监管、动机不纯和经营压力等方面影响,在医疗诊断过程中往往会“偏离”诊疗规范,存在过度医疗、“诱骗”患者、夸大病情、套取医保等等行为。

“欺诈骗保”不仅对国家医保基金造成了损失;也违背了医保制度本身“公平性”原则,破坏了参保人对医保制度的信任;也是违背了“医院、医生”的职业属性和诚信。

在国家医保“飞行检查”的大背景下,“套保骗保”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眼中钉,肉中刺”,这种过去“躺赢”的挣钱方式,民营医院一定要切记“远离”,不要再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奢望。

无锡虹桥医院涉嫌骗保的事件再次敲响了“医疗诚信”的警钟。

任何机构、任何人,都不要想着“贪”,不要想着“骗”。

堂堂正正行医;

莫要,一时贪心,送了前程;

规规矩矩从业;

不可,造假行骗,丧了性命。

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共同维护“公平、透明、健康”的医疗环境。


本次事件,如果最终查实。按照现行法规要求,除了常规罚款,还可能“涉刑”。法人、实际负责人和当事人,或都:锒铛入狱。

 具体判罚:

一、诈骗医保超过三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会被判处刑罚。

  • 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则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针对套取国家医保资金的犯罪行为,如果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同样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 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嘉哥聊医
专注于医院运营,聊聊医院管理和运营的那些事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