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无意中在三明政府网址发现了三明医改后医务人员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写了一篇《三明医改后,薪酬变化分析——用数据说话!》。
之后,有网友留言,说要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单纯看医务人员的,不准确。
我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我去扒了三明市2015年以来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并做了数据对比和分析。
大家一起来看看。
先上,统计指标说明。
(不然,有些人老问,含不含五险一金)
1.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2.统计范围。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3.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好,按上面的统一口径下,我们看看数据统计和对比情况。
最终原始数据如下(金额,万元)
简单处理如下
趋势对比,再看下
四种工资比值(倍数),趋势图
从以上数据,可知。
自2015年以来,三明的医院在岗平均工资是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4-1.6之间,1.5倍为主;医生是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8-2.0之间,多靠近2倍。
对照改革目标:
总结:
离改革的目标,还差1个“小目标”(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听人劝,吃饱饭,网友说的对。
实践出真知,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同志们,任重而道远啊;
道阻且坚,且行且想自己怎么办!
加油!
希望这个数据和结果,对你有帮助。
真的是“工分制”,托起了“三明医改”?错! 风向要变?医务人员薪酬改革要来了?基层利好!
国家医保局长终于承认了!医保局就是为它而设!
啥情况?“三明医改+允许外资独资开医院”,医改到底要怎么改?
纯外资办医院,到底是狼,是虎?还是羊?
半年不发钱?基层医疗困难重重啊~(基层人员诉苦集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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