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大类 2397 种食品添加剂,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即将实施

文摘   2024-11-29 00:00   陕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本数据库查询结果仅供参考,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确定,请以 GB 2760-2024标准文本、 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关于巴拉圭冬青叶(马黛茶叶)等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2号)、 2024年第3号关于阿拉伯木聚糖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关于拟微球藻油等1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5号)为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也包括在内。

一、标准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是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1.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1.3 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1.4 带入原则

1.4.1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a)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b)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c)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d)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1.4.2 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

二、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

1. 新增公告规定:增加了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多个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体系。
2. 调整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规定: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3. 修改带入原则:修改了 3.4 带入原则,增加了 3.4.2,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带入的管理。
4. 修改附录 A
4.1 删除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如 4 - 苯基苯酚、2 - 苯基苯酚钠盐等。
4.2 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如硫酸铝钾、赤藓红及其铝色淀等。
4.3 增加了一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如 L(+)- 酒石酸、纽甜等。
4.4 删除了部分食品类别中没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4.5调整了食品分类,增加了 “06.04.01 杂粮粉”,删除了 “13.0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5. 修改附录 B
5.1 删除了八角茴香、牛至等香料品种。
5.2 表 B.1 中增加 “16.02.01 茶叶、咖啡”。
6. 修改附录 C
6.1 表 C.1 中增加了过氧化氢。
6.2 表 C.2 中删除了甲醇、钯、聚甘油聚亚油酸酯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7. 删除附录 D:删除了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8. 修改附录 F
8.1 修改为附录 E 食品分类系统。
8.2 修改了部分食品分类号及食品名称,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9. 增加附录 F:增加了附录 F “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三、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一共分为 23 大类,共 2397 种,在人类 16 类食品中都几乎允许使用。这 23 大类食品添加剂分别是:
1. 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
2. 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3. 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降低表面张力,消除泡沫的物质。
4. 抗氧化剂: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5. 漂白剂:能够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褐变的物质。
6. 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膨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
7.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赋予胶基糖果起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8. 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9. 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被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
10. 乳化剂:能改善乳化体中各种构成相之间的表面张力,形成均匀分散体或乳化体的物质。
11. 酶制剂: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发酵、提取制得,用于食品加工,具有特殊催化功能的生物制品。
12. 增味剂: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的物质。
13. 面粉处理剂:促进面粉的熟化和提高制品质量的物质。
14. 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
15. 水分保持剂:有助于保持食品中水分而加入的物质。
16. 营养强化剂:其定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的规定。
17. 防腐剂: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物质。
18.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黏性固形物的物质。
19. 甜味剂:赋予食品甜味的物质。
20. 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呈悬浮状态作用的物质。
21. 食品用香料: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22.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有助于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等。

23. 其他:上述功能类别中不能涵盖的其他功能。

四、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延长保质期、增加色香味以及方便生产等目的而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物质。具体来说,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中的抗氧化剂和防腐剂可以降低食品中细菌和霉菌污染的风险,从而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减少浪费。

  2. 改善食品色香味

  • 色素:一些食品天然颜色较淡,通过添加色素可以使其色泽更加鲜艳,诱人食欲,提高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 香味剂:食品添加剂可以为食品增加独特的香气、味道,提高消费者的感受体验,同时也能够掩盖某些原本不好的味道。

  • 调味剂:食品添加剂可以使食品更加美味,加强口感、口味,提高食品的品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 增强营养价值:一些食品添加剂如维生素和矿物质可以补充食品中缺乏的营养成分,增强食品的营养价值。例如,膳食纤维、微量元素、维生素B12、低聚果糖、牛磺酸(常添加在功能饮料中)、左旋肉碱(减脂减重、增肌抗氧化)等,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添加在食品中。

  • 方便食品加工:食品添加剂能够方便食品的加工和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加工工艺。

  • 然而,尽管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过量使用或不合理使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因此,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也应注意查看食品标签,避免食品添加剂超标或者不必要的使用。

    总的来说,食品添加剂在保护食品安全、改善食品品质、增强营养价值和方便食品加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合理使用和严格监管是确保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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