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炒失败,45人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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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05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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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47人案”的判决终于尘埃落定,西九龙法院内外,风云激荡。历经三年的调查和庭审,这些打着民主旗号的被告终于迎来了法律的审判。这段故事如同一部跌宕起伏的政治剧,深刻揭示了在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博弈。这场风波的源头可追溯到2020年,当时的民主派组织了一场初选,号称要通过协调机制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然而,这场初选的目标不仅是单纯争取席位,而是蓄谋一场政治风暴——通过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瘫痪,甚至让特首下台。这个计划被称为“揽炒十步曲”,以破坏现行的政治制度为最终目的。策划者戴耀廷,在学界名声显赫,却选择以政治激进手段谋求所谓的“民主胜利”。他不仅亲自参与协调,还在报章上多次发表文章,将“揽炒”的路线图详细公开。初选投票的参与人数高达61万,表面上是民主的一次胜利,实则是违法行为的第一步。这一过程中,多个民主派成员深度参与,包括邹家成、区诺轩、何桂蓝等人。他们不仅在公开场合表达激进立场,还发起《墨落无悔》声明,表明其挑战法律底线的决心。然而,随着《港区国安法》的实施,这场以“揽炒”为名的行动被依法追究。被告的行为,被控触犯《港区国安法》中“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法庭记录,47名被告中有31人认罪,余下16人接受审讯,其中14人被裁定罪名成立。量刑方面,组织者戴耀廷被判囚10年,邹家成7年9个月,吴政亨7年3个月,何桂蓝7年。他们的刑期不仅反映了其行为的严重性,也彰显了法律对组织者的更高要求。法官在量刑中指出,《国安法》的惩处条款并非完全适用于本案,但立法原意与本地法律原则可以衔接互补。法官特别强调了行为的实质后果及潜在风险,认为戴耀廷的行为是“提倡革命”,试图摧毁香港特区的现行政治制度。令人唏嘘的是,部分被告在庭审中以“对法律无知”为理由请求减刑,但法官明确表示,这一理由无法适用于戴耀廷等法律界人士。作为资深律师,他们不仅深知法律底线,还试图将“揽炒十步曲”推销给他人,罪责更为重大。尽管如此,判决结果让那些试图通过违法手段达成政治目的的人明白,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法庭外,黄之锋在回羁留室前喊出“我爱香港,bye bye”,既是戏剧性的谢幕,也是他对这场“抗争”最终命运的无奈承认。其他被告中,有人微笑面对,有人显得淡然,或许他们早已明白自己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细看量刑数据,认罪者的刑期从4年2月至6年不等,而拒不认罪的被告则普遍被判囚超过6年。尤其是邹家成,他不仅是《墨落无悔》声明的发起人之一,还在谋划中表现积极,刑期长达7年9个月,比部分组织者还重。这充分表明,法庭在判刑时更加注重行为的实际参与程度和社会影响,而不仅仅是职位或名气。此外,初选的61万参与者以及各区协调会议的记录,成为案件的重要证据。特别是在协调文件中“积极运用”和“会运用”否决权的措辞,被控方视为明确的违法意图。这些细节不仅在审理中揭示了被告的真实目的,也让公众更直观地理解了案件的复杂性。这些打着“民主”旗号的反对分子,最终为其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们试图以“揽炒”之名绑架香港社会,却被法律无情击退。这不仅是一场正义对违法的审判,更是对香港社会法治信心的重建。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香港才能专注发展经济和民生,重塑国际地位。随着社会逐步回归正轨,香港一定能够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再次焕发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