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遂仁兄足下:
昨从子云所借得《学文》一册,环诵大著,如睹故人。溯丽泽之前踪,兴索居之浩叹,闻黄钟之巨响,启茅塞之鄙心,钦赞未已,恧惭赓至。唯《嫦娥考》一文,弟之愚见,稍有不同,谨略陈述,以蕲教正。
大著谓“日神有羲和,羲和得名,由于《尧典》”,窃以为不然。《尧典》曰:“乃命羲和。”曰:“分命羲仲。” 曰:“申命羲叔。” 曰:“分命和仲。”曰:“申命和叔。”曰:“汝羲暨和。”知《尧典》之羲和非六人则四人。何日神如此之多哉! 夷考他书,所记羲和如次:
《吕氏春秋·勿躬》篇:“羲和作占日。”
《世本·作》篇:“黄帝使羲和作占日。”
《离骚》:“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 王注:“羲和,日御也。”
《天问》:“羲和之未扬,若华何光?”王注同《离骚》。
《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郭注:“羲和益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
《淮南子·天文训》:“爰止羲和,爰息六螭。”许注:“日乘车驾以六龙,羲和御之。”
《山海经》注引《启筮》:“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职出入以为晦明。”
《尧典》一篇,作于何时,颇难论定。上列诸书,出《尧典》后,则无疑问。然《世本》谓“黄帝使羲和作占日”,《山海经》谓“羲和者,帝俊之妻”,二书所云,固未必实录,但据此可知,羲和为日神之传说,出《尧典》以前也。弟谓羲和者盖一人之私名,作古代之天官,三百六十有六旬有六日为一岁及日在四时出入之时刻,皆羲和所验定,故《吕览》《世本》皆云“羲和作占日”。而《世本》以为黄帝臣,《山海经》以为帝俊妻,则未必然也。因羲和于日历有所发明,故《离骚》《天问》《淮南》以为日御;《启筮》以为主日月之神;《山海经》谓“羲和生十日”。所谓“生十日”者,初谓制十日为旬之法。传说转衍,遂生古有十日,及羿射十日之说,此固古代故事之通性也。
至《尧典》所记羲和,颇多疑窦。其古有羲和为日神之说,尧因以名其天官;抑尧有天官一人名羲和,后世追记,误歧为数人,尚待求征。此事弟与书□研讨数四,未敢确言,祈兄暇时一考之,实我国古史一大问题也。
大著又谓“月神之名,初见于《山海经》作常羲,《大戴礼》作常仪,又作常宜,《淮南鸿烈》与张衡《灵宪》作姮娥,《搜神记》 作嫦娥”,弟更考之:
《吕氏春秋·勿躬》篇:“尚仪作占月。”
《世本·作》篇:“常仪作占月。”
毕沅注《吕氏春秋》 曰:“尚仪即常仪。 古读仪为何,后世遂有嫦娥之鄙言。”
尚仪、常仪亦即嫦娥,理不可移。以此断之,常仪者,盖亦古代人名,职掌天官。十二月成岁及大月、小月、朔、望、弦、晦,皆常仪所验定。故《吕览》《世本》皆称其作占月。《山海经》谓“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所谓生月十有二者,谓其创十二月成岁之法,与羲和生十日同例。因常仪于月行有所发明,故人奉为月神,久而演成嫦娥故事耳。而大著谓“姮娥之姮本只作恒,恒古止作亘,亘即古月字。亘娥即月娥,月娥即月神。谓之娥者,仍古时以月为太阴之意”。弟于此解,尤多违议。唯夜深思倦,不能罄言,俟稍有暇,再以书达。身羁沈水,神骋燕都,走笔抒怀,竚候示下。此颂
撰祺!
三月二十八日,愚弟高亨谨白。
(原载《重华月刊》第一期,东北大学1931年5月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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