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广告
◎来源丨温州房哥 ◎文/编丨麦田夫斯基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最近,有时代·瓯海壹品业委会相关人士向房哥平台投诉称:
交付1年多以来,一批开发商名下、尾盘现房未售房源一直没有缴纳公共能耗费,多达三四百套。而且,开发商售楼处展厅的用电竟然“偷电”,用的正是全体业主公摊的公用用电。
这是真的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时代·瓯海壹品(备案名:瓯品园)位于瓯海区中心区上河乡路与国鼎路交叉路口,即瓯海外国语北校区东侧,由本土房企时代地产开发建设,物业也为时代集团旗下的时代物业。
小区实景: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瓯海壹品召开了首届业主大会并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发函物业要求公示公共能耗账目等。在今年8月,物业公布了去年7月交付以来一年的公共能耗数据。
▲小区公告栏公示内容
“查对数据时,我发现,按照0.7元/㎡公共能耗费用的缴纳标准,应收约为172.87万元,而物业公示的数据实收127.14万元,缺口达到了45万多元!”瓯海壹品业委会主任贾先生说。
与此同时,有业主发现,由于交付后,开发商还有300多套现房待售,开发商售楼处疑似长期在小区住宅配电房接电、“偷电”。经过排查,业主发现,而实际的电费费用均由小区全体业主出资的公共能耗费用承担。
▲业主供图
由于物业公司为时代集团旗下子公司,因而,有业主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穿一条裤子’,吃相难看。”据业主称,瓯海壹品业委会多次向物业公司、开发商讨要说法未果。
10月19-20日,瓯海壹品召开业主大会,经表决,决定不再续聘时代物业。
业委会相关人士就相关“偷电”行为投诉到电力部门,并拉取了电费缴纳数据。相关人士称:
11月初在属地供电所拉取的历月电费明细显示,2023年7月-2024年1月,开发商“偷电”的配电房变压柜牵涉电费(实际还包含其他用电)约22.40万元,产生电费均由已交付业主公共能耗承担。
11月8日,瓯海壹品业委会就公共能耗费用缺失、物业用房未装修、公共收益移交等问题发函给时代物业,并抄送至属地住建部门、街道和社区。
▲业主供图
▲瓯海壹品致函给时代物业部分内容。业委函第[2024]004号
对此,时代物业在11月18日就系列问题回函,其中就公共能耗费等回函称:
在贵委会发函之前已在排查,经查瓯品园售楼处确在本次能耗分摊中未抄表统计,我司也根据本次抄表读数重新按系数进行能耗计算。
尚未出售房源,我司与地产公司将定期进行清算。
就此事,房探联系了时代物业瓯海壹品相关负责人。
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存在所谓的“偷电”行为。在交付前,开发商售楼处用电在小区住宅某配电房某变压器拉取用电。交付后,电表由开发商名下过户到物业名下,但当时开发商和物业因忙于交付未能及时发现,没有及时变更线路。
近几天,售楼处已在电力部门指导下连接正式用电。售楼处用电已在电力部门拉取数据,售楼处此前也单独配有电表,相关费用将及时进行结算。
而开发商相关人士则表示:
不存在所谓“偷电”行为。目前已经接到正式用电上,此前临时用电费用由物业垫付,尚未与之结算。近期将在住建等部门牵头下,与业主协调。
属地电力部门相关人员表示,物业将商业用电等接到民用电上的行为涉嫌违规,已要求补缴电费,并承担违约金,总计约6万余元。
业主提供电力部门“窃电”违约处理审批单显示:
经查,时代物业存在“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地电类别”的行为,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差额电费,并承担2倍差额电费的违约金使用电费。要求,时代物业补缴电费20560.71元,追补违约使用电费41121.42元,合计约61682.13元。
▲业主供图
发稿前,房探获悉,住建等部门将在近日召集多方进行协调。
开发商“偷电”或许是“无心之过”。
但话说回来,如今交付还有现房在售的项目不在少数,关于这块的公共能耗费用,业主们千万要注意:
房探简评
----已交付未出售房屋,物业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局部)。
▲《瓯品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局部)。据浙江省格式合同备案公示系统
好了,如果你家小区交付后还有现房未售,赶紧查对下物业费和公共能耗费都缴齐了吗?毕竟苍蝇腿再细也是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