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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
瑞安市锦湖街道回复:您好,据了解城北旧村改造系村级自改项目,非政府主导。感谢您对锦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4-11-29 08:28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关于您投诉的东方健身闭店的三个问题,其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其二是否涉嫌诈骗应由公安部门裁定;其三关于被投诉人为限制高消费人群去健身房健身是否违反规定一事,应由法院裁定,建议您直接向法院咨询。
关于您要求该健身房退费一事,健身房负责人表示已无能力退还。建议投诉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江滨派出所调查了解,回复:经查,该东方健身现已由其他企业接手运营,该企业称会为原会籍卡会员保留会员资格。
答复时间2024-11-28 11:20:25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复:现该项目正在办理土地复核验收手续与公建配套用房移交手续。
待该两项项目完成后进入不动产权调入库手续。不动产权调入库完,成后即可办理不动产首登手续。预计住户办理时间为2024年12月底前。
答复时间 2024-11-26 12:03:59
[瓯海新城集团]回复:已提交资料到不动产中心。
问政回复时间:2024-11-22 08:58
[瓯海新城集团]回复:目前规划核实中,因所属地块住户协议还未签订导致无法办理规划核实,需街道协助沟通。
问政回复时间:2024-11-22 17:08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回复:目前产权正在办理中,材料整理繁琐,暂无法预估明确时间,请您耐心等待。
问政回复时间:2024-11-21 12:15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复:桃花岛片区(外滩首府旁边)靠近会展路有一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T04-12地块(用于菜市场),目前该地块正进行土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预计明年初将出让建设菜市场。
问政回复时间:2024-11-26 17:12
瓯海区公安分局答复:2024年11月24日下午14时许,新桥派出所接报警称荣安汇学府有大量业主在维权,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经了解,系荣安汇学府部分业主对交付的房子有不同意见,要求维权。现瓯海区住建局、新桥街道等部门已介入处置。
答复时间2024-11-27 16:58:34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关干小区建筑外立面与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不一致的问题,经第三方进行核实,小区部分主体外墙确实存在使用涂料的情况。关于现场与报批方案不同、项目验收等问题,南湖单元D-04地块未来之星项目审批基本流程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求逐步细化完善,自主选择,现场施工以最终版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为准,我局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关于社区智慧服务平台,经实地查看,温州市茶白片区南湖单元D-04地块(备案名:星耀澜庭)已按照实施方案有关数字化要求预留接入端口,落实相关内容、标准,安装人员出入管理设备、车辆出入管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硬件接入设施。
2021年7月,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调整为省建设厅牵头实施,南湖未来社区将由省建设厅组织验收工作。
目前,省建设厅尚未明确新建类未来社区验收标准,待验收标准明确后,该地块将按照相关要求进步完善数字化设施建设,故暂无法评估硬件接入设施成本是否符合"不低于80元/平方米”。
关于监管账户资金问题,我局对该项目监管账户资金已加强监管,该项目目前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正常,按要求房开公司已报送资金监管月报表。
关于交付逾期问题,涉及民事争议,建议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
答复时间2024-11-26 16:13:03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核实,您是该项目小包工头。您反映的事项属工程款。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机关本着替投诉人协商的原则替投诉人讨劳务费,包工头表示甲方还未支付工程款,待工程款到账后将支付您的劳务费。后续若仍未支付,建议您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答复时间2024-11-26 14:56:16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海鲜烧烤,经现场检查,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工作正常,且都有专用油烟管道通往楼顶排放,在我局职能内未发现违法行为。
经现场检查,图片中通道非油烟管道,不是私开烟道。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逾期未提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中提出投派清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鹿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目前对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异味、废气讲行监管的法律只有《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即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一百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该两项执法权均已划转执法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下属的环境监测站主要履行日常执法监测、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等职能并不接受社会委托监测,故无法满足您的监测诉求。
答复时间2024-11-26 14:32:3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回复:经调查,开发商与购房人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现已告知开发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开发商若未履行约定属于民事行为,建议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答复时间2024-11-25 09:15:16
[鹿城区教育局]回复:市民可关注“鹿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历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政策及预警公告。
问政回复时间:2024-11-26 10:39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复:
七都西收费站入口为单条混合车道。
七都西入口无法新增车道且温州大桥拓宽,七都收费站将另选新址新建。
3.收费站将加强早高峰时段现场人员配置。
2024-11-29 16:59:31
[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回复:经核实,南象路北段及南段周边地块规划调整中,目前均无实施条件,需待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完成及控规调整完成后再作谋划。
问政回复时间:2024-11-25 09:25
▲春江天玺交付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