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的云梦县博物馆最近颇受关注。
这个位于江汉平原东北部,名字可追溯于《左转》的县城,曾出土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物,并创造了四个“第一”:中华第一律——秦律、华夏第一楼——东汉陶楼、中华第一长文觚——郑家湖木觚、中国第一封家书——木牍家书。
也因此,虽然只是一家县级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却“藏龙卧虎”,馆藏文物5000余件,其中,目前已定级的国家一级文物18件,二、三级文物220多件(组)。
其中最负盛名,最具特色的一批馆藏文物,便是近半个世纪前出土的那一千多枚“睡虎地秦简”。
这批秦简共1155枚(另残片80枚),上书近4万字。作为我国考古史上首次发现的秦简,它们为后人们提供了战国末期至秦始皇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
当代大众对秦代律法的一个笼统印象,应该是苛刻严厉的——要不然,陈胜、吴广也不会因为“失期当斩”的绝望,而毅然揭竿起义了。
然而,作为一个庞大完备的体系,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秦律,因为具体内容早已佚失无存,后世学者一直缺乏素材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如此,睡虎地秦简才显得无比珍贵。
为此,我们都要感谢那位名叫喜的秦朝小吏。公元前217年,当45岁的喜临终嘱咐家人陪葬物事之时,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这些在自己眼中平平常常的“工作文件”,会让两千多年后的考古学者们欣喜若狂。
云梦泽,睡虎地,实在是两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据《左传》、《国语》、司马相如的《子虚赋》记载,先秦时期楚国有一名为“云梦”的楚王狩猎区。这片区域相当广阔,其中有山林、川泽等各种地理形态,那个名为“云梦泽”的大湖,也只是“云梦”的一部分。
春秋时期,“梦”在楚地方言中为“湖泽”之意,与“漭”相通。《国策·楚策》中记载“于是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天。野火之起也若云蜺,兕虎之嗥声若雷霆……”
无垠荒野中,闪电点燃草木,野兽嘶吼,雨云裹挟着雷声,掠过湖面惊澜,此情此景,何其壮观。
地处江汉平原北部的云梦县(图据视觉中国)
喜来到安陆工作的时候,周围的自然环境大致就是这样的。当时秦军早已占据了这一带,喜从出生起就是秦国的子民。
周景王二十年(公元前525年),晋国灭陆浑,陆浑遗民奔楚,被安置在郧国故地,便称此地为“安陆”。这个地名今天仍在用,就是湖北省安陆市,但当年喜所生活和居住的安陆,应该是在上世纪80-90年代发掘的云梦古城。
在安陆,喜开始了自己低微的仕途——20岁那年,他被任用为安陆的乡史,两年后晋升了令史。乡史是乡廷的秘书,基本职责是撰写、收发和保管官府的各种文书。
湖北省孝感市,倒影中的云梦(图据视觉中国)
秦时的乡吏,一般包括乡守(乡啬夫)、佐和史三人,属于非常“基层”的干部。但即使是如此基层的干部,在当时也是“世袭”的。
从喜的墓中出土的《秦律十八种》中有明文规定:只有“史”的儿子才有资格去“学室”接受教育,而“下吏能书者,毋敢从史之事”——普通小吏即使能认字会书写,也不可从事史的职业。
喜的小吏生涯,就是在秦统一前后的地方行政系统中展开的。17岁起,他参加了至少两次考试,19岁时终于考试合格,开始正式工作。
2000多年前的秦朝,“考公”的基本门槛是“讽籀书九千字”(籀书即大篆,秦朝通用文字):从大约九千字的词汇库里任选一部分来抽查,看考生们的掌握情况。
据统计,虽然汉字的数量有好几万,但现代汉语的常用字仅有3500个左右。九千字的门槛,可谓相当高的“考公”标准了。
从喜的墓中出土的秦简主要有《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乙种等十篇。内容涉及秦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等方面,秦律占一半以上。
审理辖区内发生的各种案件,就是喜工作内容的重要部分。秦王政十二年至二十一年间,喜以令史的身份“治鄢狱”,负责鄢县的司法审理。
他将一些案例记录在了《封诊式》中。“式”是秦朝的一种法律文件,《封诊式》也是“式”的一种,主要是记录有关司法审判工作的程序、要求以及诉讼文书程序的法律文件。
睡虎地秦简(图据湖北省博物馆官微)
通过喜记录的这些案例,我们也得以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两千多年前嬴政统治下的秦朝社会一隅。
与个人财物有关的盗窃和争夺,喜记录了好几件——半夜挖洞进到别人家里偷衣服的,私自铸钱被举报的、偷马的、争牛的……
在现代人看来稍显“惊悚”的一种,大约是抢人头——“夺首”——都发生在士兵之间。显然,在那个秦军四处大举征战的背景下,斩敌人首级并上交,是可以得到赏赐的。
于是,在《封诊式》中记录了两起同伍争功的案子:为了抢一个人头,两个士兵不惜刀剑相向,砍伤对方;另外两个士兵则都声称某个首级是自己斩下来的,负责的军官便专门“发函”,要求了解内情的退伍士卒和被俘的敌军士卒前来驻地,辨明情况。
另外,当时拥有奴仆的主人,还可以将不满意的奴仆转卖给官府,由官府送去服苦役。在《封诊式》的“告臣”中,记录了一个主人扭送自己的奴仆来官府,称其骄悍、不做农活,希望将他卖给官府,送去充当城旦(负责筑城的苦役)。官府查明主人所言属实、奴仆身体健康后,便当场按市价买下了这个“不听话”的奴仆。
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据视觉中国)
甚至,父亲对自己的儿子,也可以运用严酷的刑法来加以惩罚。在《封诊式》中便记录了两件父亲控告儿子不孝的案例。其一是愤怒的父亲要求将儿子处死,官府也派人去抓捕了这名“不孝子”,他承认自己不孝,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罪过。文书中没有记录对这个儿子的判决。
另一个同样被控不孝的儿子,他的父亲倒没有要求处死不孝子,而是要求将这个儿子的腿打断并流放。官府的判决是如父亲所愿,打断了儿子的腿,将他和家属流放蜀地——押送到了成都。
另外,在秦朝,如果你不幸染上了麻风病,成了“疠人”,那也算是你的罪过。根据睡虎地秦简中的《法律答问》,“疠者有罪”。病情较轻者可集中安置,严重者就要被“定杀”——投入水中淹死,或者活埋。
在如今的城市里,一个身体健康、有稳定收入的普通人,可以独自生活且过得不错。但如果你是生活秦朝的一名“黔首”(普通百姓),那么你的命运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你的邻居。
秦朝将一家人及其“四邻”,共五家人编为一个“伍”。同“伍”之人若是应征从军,在军队里依然编为一个伍,是为“伍人”。如果“伍人”当中有人犯了罪,那么你必须及时举报,否则全伍都算有罪,全体诛杀。
这是商鞅第一次变法时就做出的规定。
睡虎地秦简(据视觉中国)
哪怕你和你的四邻并没有参军,日常生活中也时刻面临被“牵连”的风险。《法律答问》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情形:如果有盗贼进了其中一户人的家里,打伤了主人,主人大声呼喊有贼。那么他的四邻如果在家听到了却不来援救,这四户邻居都会被判有罪。
如此,这五家人便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命运共同体”,在战场上生死与共,在生活中守望相助,也互相监督。
当然,监督才是立法者商鞅真正的目的。监督的主要功能,就是防止民众逃亡。
秦简中有关法律的内容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关于如何防范百姓逃亡的:地方官员每个月都要详细统计百姓们纳粮、迁走、逃跑或死亡的情况;一个普通百姓哪怕携带了“奔书(一种旅行许可证)”,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返乡,也要受到惩罚;藏匿逃亡者的人会被罚款或剥夺自由身、卖为奴隶。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秦朝统一前后,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百姓的逃亡。人们渴望从无休止的征战和沉重的徭役中解脱,但严密的律法如一张铁网,将他们牢牢系在国家机器的掌控之中。
喜大约是中国历史上较早拥有“个人史”意识的普通人之一。他给自己也撰写了一份简略的年谱(《叶书》)——自己和弟弟出生的年份、父亲去世的年份、娶妻生子的年份……等等,同时注明了这些时间节点发生的时代背景。
喜出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他比秦王嬴政大三岁。下面还有两个弟弟:敢和速。
喜自己也有两个儿子:获和恢。他去世的时候,长子获刚刚成年。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那年喜41岁。在他的个人年谱中,对这一年并无着墨。
秦始皇二十七年,42岁的喜“老来得女”,新添了一个宝贝女儿,取名穿耳。
“喜”的3D复原头像(图据IC)
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统一全国后的嬴政第一次东巡六国故地,应当是在由衡山郡前往湘山和南郡的途中,他也经过了安陆。
喜在自己的编年记“廿八年”一栏下写了四个字:“今过安陆”。“今”是“今上”的简称,这大约是他与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皇帝距离最近的一次。
第二年,秦始皇在博浪沙遭遇了那场著名的未遂暗杀,没有当场抓住刺客,“乃令天下大索十日”,在全国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搜捕。不知又有多少个“伍”的平民,生活受到波及。
终于,到了秦始皇三十年。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司马迁淡淡地写下一句:“三十年,无事”。
喜就在那一年去世了。
他度过了非常平凡的一生。
撰文 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