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将正式开始渐进式延迟,《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
下文对《办法》主要条款进行分析解读:
第一条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三条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选择弹性退休满足以下强制性规定:
(1)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2)职工自愿。禁止用人单位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3)选择的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4)提前退休时长不超过3年(36个月)。
1、根据《办法》第七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兜底,延长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至退休,且在此期间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2、需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202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适用该法条时应当注意计算准确的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