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欢迎参阅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为您呈现的《合规月报-科技与互联网(2024年7月)》,本合规月报主要为您总结当月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行业重大政策新闻和行业典型处罚案例。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网信办公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发布机构:网信办;公布时间:2024-7-2
案件概要:近期,国家网信办聚焦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散布虚假不实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等涉企违法违规账号。7月2日,中国网信网公布“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共五件,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账号主体被纳入平台黑名单管理。
2、【典型案例】因抓取并使用导航电子地图“拥堵延时指数”数据 一公司被判赔偿1250万
发布机构: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24-7-4;
案件概要:6月28日上午,涉导航电子地图“拥堵延时指数”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朝阳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某软件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250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拥堵延时指数”数据能够使城市拥堵状态及其趋势得以精确、简练、量化地表达,满足各类交通参与主体了解、研究交通拥堵状态的需求,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原告公司凭借开发和运营“拥堵延时指数”数据为自身建立市场竞争优势,并凭借对外授权“拥堵延时指数”数据获取经营利益,该等经营利益属于竞争性权益,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利用变换IP地址和伪造浏览器标识等不正当手段抓取“拥堵延时指数”数据,并将抓取的数据存储在某金融终端软件中,以商业目的向付费用户传播,违背了数据领域中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消费者利益,破坏了数据领域中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作出上述判决。
3、上海网信办发布《咖啡消费场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案例解析》
发布机构:上海网信办;公布时间:2024-7-8
案件概要:近期,“亮剑浦江·2024”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咖啡消费场景下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开展专项整治,发布一系列案例解析。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星巴克、瑞幸咖啡、Manner Coffee、麦咖啡、Tims天好咖啡、挪瓦咖啡、COSTA COFFEE 、M Stand、Seesaw Coffee、niiice café、Peet's Coffee、库迪咖啡等24家连锁咖啡企业开展普法培训和合规指导。
目前,上海网信办公众号已分两批发布六类常见违法违规问题相关案例解析:一、强制或默认同意隐私政策。二、隐私政策缺失、不实或不完整问题。三、强制或频繁诱导收集精准位置信息问题。四、诱导收集手机号码或关注公众号问题。五、未提供关闭定向推送功能问题。六、未提供删除个人信息功能问题。
4、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机构:中央网信办;公布时间:2024-7-15
案件概要: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6个环节突出问题。一是短视频、直播平台。重点整治摆拍校园霸凌视频,将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等。二是社交平台。重点整治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厕所”“人肉开盒”等行为;恶意编造网络黑话、低俗流行语,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价值观等问题。三是电商平台。重点整治向未成年人售卖软色情手办文具、动漫周边等商品;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借未成年人形象进行无底线营销。四是应用商店。五是儿童智能设备。重点整治提供相貌PK、运势测算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用或功能;以积分排行、功能解锁、背景更新等为名,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等。六是未成年人模式。重点整治模式下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养成不良嗜好等内容;模式防逃逸措施不完备,无需验证即可退出;模式下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功能。
5、北京检察院发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刑事合规风险提示
发布机构:北京市检察院;公布时间:2024-7-18
案件概要:近日,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论坛上,北京市检察院以人工智能为重点,对常见问题进行合规风险提示,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刑事合规风险提示》。
据悉,该风险提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等领域,以案例为切入点逐一提示并详细解读。如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合规风险,检察机关就提示人工智能企业加强对核心技术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需要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应当采取持续有效且有针对性的保密措施。
6、金融监管总局提示防范四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
发布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公布时间:2024-7-24
案件概要:7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
《提示》明确,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共享屏幕”类诈骗。不法分子通过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实时监控”消费者手机、电脑屏幕,“指导”消费者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二、“AI换脸拟声”类诈骗。三、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四、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应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纵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7、最高检发布10件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时间:2024-7-26
案件概要:近日,最高检公布一批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在案例九中,最高检明确,部分犯罪分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转移、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的重要环节,持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依法应予严惩。对于长时间内相对稳定地为电诈犯罪提供转移资金、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已经形成稳定协作关系的,应当依法以诈骗罪共犯追究责任。行为人以在窝点被他人殴打为由辩解属胁从犯的,应注意审查判断被殴打的原因系未能完成窝点要求的诈骗“业绩”还是拒绝实施诈骗活动。行为人在诈骗窝点积极发挥作用,具有一定的人身、通讯自由,不属于受胁迫参加犯罪或者达不到胁迫程度的,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8、北京检察机关发布治理互联网企业商业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机构:北京市检察院;公布时间:2024-7-25
案件概要:7月25日,北京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互联网企业商业腐败犯罪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互联网企业商业腐败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此批发布的案例共有6件,集中反映了数字经济新业态中互联网企业内部商业腐败行为的高发岗位、犯罪类型特点。在案例一中,张某某系某科技公司产品推广人员,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间,张某某利用负责信用卡互联网推广业务的职务便利,向公司的合作方公司索要“返点”,合作方公司为顺利推进业务给付其好处费共计14万余元;张某某还以“手续费”等各种名义向其他合作方公司索要好处费合计8万余元。2020年11月间,张某某在经办某推广业务合作事项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合作方公司额外结算服务费用6万元,并要求合作方公司负责人配合转回,后将该笔款项非法占为己有。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9、最高检发布一批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时间:2024-7-28
案件概要:7月28日,最高检网站公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共5件,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罪名。在案例一中,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与其妻子刘某甲陆续从各大电商平台购买零食,通过在包装袋内放置虫子、塑料、头发等异物,并重新密封,伪造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假象,找商家索赔。若商家不同意赔偿,被告人便以在网上曝光或者投诉相要挟。被告人李某某、刘某甲以此方式先后向17家电商企业敲诈勒索206次,涉案金额共计17万余元。其间,刘某乙帮助刘某甲签收快递、接收商家赔付款等,参与金额共计2.6万元,获利500元。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