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潜著作《静静欣赏》
艺术的美丑既不是自然的美丑,它们究竟是什么呢?
有人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世间许多习见周知的东西都是如此,最显著的就是“美”。我们天天都应用这个字,本来不觉得它有什么难解,但是哲学家们和艺术家们摸索了两三千年,到现在还没有寻到一个定论。听他们的争辩,我们不免越弄越糊涂。我们现在研究这个似乎易懂的字何以实在那么难懂。
溥儒作品
我们说花红、胭脂红、人面红、血红、火红、衣服红、珊瑚红,等等,红是这些东西所共有的性质。这个共同性可以用光学分析出来,说它是光波的一定长度和速度刺激视官所生的色觉。同样地,我们说花美、人美、风景美、声音美、颜色美、图画美、文章美,等等,美也应该是所形容的东西所共有
的属性。这个共同性究竟是什么呢?美学却没有像光学分析红色那样,把它很清楚地分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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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何以没有做到光学所做到的呢?美和红有一个重要的分别。红可以说是物的属性,而美很难说完全是物的属性。比如一朵花本来是红的,除开色盲,人人都觉得它是红的。至如说这朵花美,各人的意见就难得一致。尤其是比较新比较难的艺术作品不容易得一致的赞美。假如你说它美,我说它不美,你用什么精确的客观的标准可以说服我呢?美与红不同,红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或者说,一种自然的现象,美却不是自然的,多少是人凭着主观所定的价值。“主观”是最纷歧、最渺茫的标准,所以向来对于美的审别,和对于美的本质的讨论,都非常纷歧。如果人们对于美的见解完全是纷歧的,美的审别完全是主观的,个别的,我们也就不把美的性质当作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因为科学目的在于杂多现象中寻求普遍原理,普遍原理都有几分客观性,美既然完全是主观的,没有普遍原理可以统辖它,它自然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是事实又并不如此。关于美感,纷歧之中又有几分一致,一个东西如果是美的,虽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却能使多数人觉得美。所以美的审别究竟还有几分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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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任何问题,都须先明白它的难点所在,忽略难点或是回避难点,总难得到中肯的答案。美的问题难点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观的价值,一方面也有几分是客观的事实。历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大半只顾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所以寻来寻去,终于寻不出美的真面目。大多数人以为美纯粹是物的一种属性,正犹如红是物的另一种属性。换句话说,美是物所固有的,犹如红是物所固有的,无论有人观赏或没有人观赏,它永远存在那里。凡美都是自然美。从这个观点研究美学者往往从物的本身寻求产生美感的条件。比如就简单的线形说,柏拉图以为最美的线形是圆和直线,画家霍加斯(Hogarth)以为它是波动的曲线,据德国美学家斐西洛(Fechner)的实验,它是一般画家所说的“黄金分割”(goldensection)即宽与长成一与一点六一八之比的长方形。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以为美的线形和一切其他美的形象都必显得“对称”(symmetry),至于对称则起于数学的关系,所以美是一种数学的特质。近代数学家莱布尼兹(Leibniz)也是这样想,比如我们在听音乐时都在潜意识中比较音调的数量的关系,
和谐与不和谐的分别即起于数量的配合匀称与不匀称。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以为最美的人颜面与身材的长度应成一与十之比。每种艺术都有无数的传统的秘诀和信条,我们只略翻阅讨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就可以看出在物的本身寻求美的条件的实例多至不胜枚举。这些条件也有为某种艺术所特有的,如上述线形美诸例;也有为一切艺术所共有的,如“寓整齐于变化”(unity in variety)、“全体一贯”(organic unity)、“入情入理”(verisimilitude)诸原则。一般人都以为一件事物如果使人觉得美时,它本身一定具有上述种种美的条件。美的条件未尝与美无关,但是它本身不就是美,犹如空气含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就是雨。其次,就上述线形美实验看,美的条件也言人人殊;就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看,美的条件是数不清的。把美的本质问题改为美的条件问题,不但是离开本题,而且愈难从纷乱的议论中寻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具有美的条件的事物仍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知道了什么是美的条件,创作家不就因而能使他的作品美,欣赏家也不就因而能领略一切作品的美。从此可知美不能完全当作一种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价值也是美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这就是说,艺术美不就是自然美,研究美不能像研究红色一样,专门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所见到的价值。我们只问“物本身如何才是美”还不够,另外还要问“物如何才能使人觉到美”或是“人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估定一件事物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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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的在物本身寻求美的条件,是把艺术美和自然美混为一事,把美看成一种纯粹的客观的事实。此外有些哲学家专从价值着眼。所谓“价值”都是由于物对于人的关系所发生出来的。比如说“善(good)是人从伦理学、经济学种种实用观点所定的价值,“真”(truth)是人从科学和哲学观点所定的价值。“美”本来是人从艺术观点所定的价值,但是美学家们往往因为不能寻出美的特殊价值所在,便把它和“善”或“真”混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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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最浅近的意义是“用”(useful)。凡是善,不是对于事物自身有实用,就是对于人生社会有实用。就广义说,美的嗜好是一种自然需要的满足,也还算是有用,也还是一种善。不过就狭义说,美并非实用生活所必需,与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许多人却把美看作一种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我们在《美感经验的分析(二)》里所说的海边农夫以为门前海景不如屋后一园菜美,是以有用为美的最好的实例。在色诺芬(Xenophon)的《席上谈》里有一段关于苏格拉底的趣事。有一次希腊举行美男子竞赛,当大家设筵庆贺胜利者时,苏格拉底站起来说最美的男子应该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眼睛像金鱼一样突出,最便于视;他的鼻孔阔大朝天,最便于嗅;他的嘴宽大,最便于饮食和接吻。这段故事对于美学有两重意义:第一,它显示一般人心中所以为美的大半是指有用的;第二,它也证明以实用标准定事物的美丑,实在不是一种精确的办法,苏格拉底所自夸的突眼、朝天鼻孔和大嘴虽然有用,仍然不能使他在美男子竞赛中得头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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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讨论文艺与道德时,也提到许多人想把“美的”和“道德的”混为一事,我们的结论是这两种属性虽有时相关而却不容相混。现在我们无须复述旧话,只作一句总结说:“美”和“有用的”“道德的”各种“善”都有分别。
有一派哲学家把“美”和“真”混为一事。艺术作品本来脱离不去“真”,所谓“全体一贯”“入情入理”诸原则都是“真”的别名。但是艺术的真理或“诗的真理”(poetictruth)和科学的真理究竟是两回事。比如但丁的《神曲》或曹雪芹的《红楼梦》所表现的世界都全是想象的,虚构的,从科学观点看,都是不真实的。但是在这虚构的世界中,一切人物情境仍是入情入理,使人看到不觉其为虚构,这就是“诗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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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艺术作品大半是虚构(fiction),但同时也都是名学家所说的假然判断(hypothetical judgment)。例如“泰山为人”本不真实,但是“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则有真实。艺术的虚构大半也是如此,都可以归纳成“若甲为乙,则甲为丙”的形式,我们不应该从科学观点讨论甲是否实为乙,只应问在“甲为乙”的假定之下,甲是否有为丙的可能。柏拉图和亚理斯多德的争执即起于此种分别。柏拉图见到“甲为乙”是虚构,便说诗无真理;亚理斯多德见到“若甲为乙,则甲为丙”在名学上仍可成立,所以主张诗自有“诗的真理”。我们承认一切艺术都有“诗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仍有必然性与普遍性;但是否认“诗的真理”就是科学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的根据是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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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不分美与真的哲学家们所指的“真”,并非“诗的真理”而是科学或哲学的真理。多数唯心派哲学家都犯了这个毛病,尤其是黑格尔。据他说,“概念(idea)从感官所接触的事物中照耀出来,于是有美”,换句话说,美就是个别事物所现出的“永恒的理性”。美的特质为“无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自然是有限的,受必然律支配的,所以在美的等差中位置最低。同是自然事物所表现的“无限”和“自由”也有程度的差别,无生物不如生物,生物之中植物不如动物,而一般动物又不如人,美也随这个等差逐渐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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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无限、最自由的莫如心灵,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灵的表现。模仿自然,决不能产生最高的美,只有艺术里面有最高的美,因为艺术纯是心灵的表现。艺术与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超脱自然的限制而表现心灵的自由。它的位置高低就看它是否完全达到这个目的。诗纯是心灵的表现,受自然的限制最少,所以在艺术中位置最高;建筑受自然的限制最多,所以位置最低。英国学者司特斯(Stace)在他的《美的意义》里附和黑格尔的学说而加以发挥。在他看,美也是概念的具体化。概念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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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先经验的”(priori concepts),即康德所说的“范畴”,如时间、空间、因果、偏全、肯否,等等,为一切知觉的基础,有它们才能有经验。一种是“后经验的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perceptual concepts),如人、马、黑、长,等等。想到这种概念时,心里都要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不能脱离知觉。它们是知觉个别事物的基础,例如知觉马必用“马”的概念。另一种是“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nonperceptual concepts),例如“自由”“进化”“文明”“秩序”“仁爱”“和平”,等等。我们想到这些概念时,心中不必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是“非知觉的”,游离不着实际的。这种“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表现于可知觉的个别事物时,于是有美。无论是自然或是艺术,在可以拿“美”字来形容时,后面都写有一种理想。不过这种理想须与它的符号(即个别事物)融化成天衣无缝,不像在寓言中符号和意义可以分立。
哲学家讨论问题,往往离开事实,架空立论,使人如堕五里雾中。我们常人虽无方法辩驳他们,心里却很知道自己的实际经验,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么一回事。美感经验是最直接的,不假思索的。看罗丹的《思想者》雕像,听贝多芬的交响曲,或是读莎士比亚的悲剧,谁先想到“自由”“无限”种种概念和理想,然后才觉得它美呢?“概念”“理想”之类抽象的名词都是哲学家们的玩艺儿,艺术家们并不在这些上面劳心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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