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支撑下,逐渐形成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以绿色金融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仍然是效率最优的必然选择。天津市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工业基地,绿色金融起步较早,目前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尤其在绿色融资租赁领域已成为创新高地。未来需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市场机制作用,探索优化天津市绿色金融生态建设,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绿色金融是助力低碳转型的重要推手
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中国作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倡导国之一,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绿色金融三大功能正在显现,五大支柱也初步形成,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在政策体系的指引下,我国已经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为相关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消费升级注入新的动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气候投融资系统构建和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力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并于2024年1月正式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成为我国推出的又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市场政策工具,两个碳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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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的重要环节。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根据央行数据,截至2024年9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5351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2万亿元。《意见》中提出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推动市场增加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力度,既能够更有力地管理资金流向、降低信贷风险,也能够避免对传统高排放行业的盲目抽贷断贷,更好发挥金融对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作用。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简称“中财大绿金院”)对全国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跟踪分析情况来看,天津市近两年在绿色金融的政策环境构建及市场活跃度提升方面总体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尤其在地区上市企业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表现指数方面领先全国。在政策标准制定方面,天津市积极推动研究制定多项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标准,如《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金融机构碳中和评价指南》《天津市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转型金融实施指南》等,为国家层面标准制定积累经验。在市场表现方面,2023年,天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37.12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10.33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228万吨。截至2024年6月末,天津市绿色贷款余额已达6563.82亿元,与上年相比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新发展阶段绿色金融面临新挑战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在顶层设计、产品和服务设计、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核心领域均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国际合作亦不断深化。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作为自下而上的实践先锋,在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而以天津为代表的绿色金融中坚力量省份,在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仍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与更高要求,需持续探索与创新以应对。
一是新局面下,需着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流入绿色低碳领域。当前我国尚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经济结构中高碳行业占比大,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型面临艰巨挑战。从绿色金融市场实践来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仍占据主要地位,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股票、环境权益融资、绿色租赁等绿色金融工具规模相对较小,或存在创新性、标准化、规范化不足等问题,其应用范围十分有限,对于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的支持作用有限。此外,金融机构需要持续创新多样化的转型金融工具予以支持,重视金融产品创新思路的调整,破题传统金融对转型领域覆盖不足的瓶颈。
二是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有效衔接有待提升。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积极推动转型金融的标准设计,已初步明确转型金融的基本原则,着手火电、钢铁、建筑建材与农业四个主要行业转型项目标准与路径研究,除天津之外,河北、上海、重庆、湖州等省市亦已出台转型金融相关标准以推动地方转型。转型金融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转型金融对于转型绩效的信息披露要求较高,针对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激励约束机制、评价体系等相关标准也需逐步开展制定。
三是区域间发展差异导致金融资源流动失衡。以京津冀区域为例,根据中财大绿金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表现,近两年三地绿色金融生态环境仍存在较大差异。天津在政策推动方面成效显著,但在吸引绿色金融投资、促进绿色项目落地以及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方面,与北京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在对绿色产业创新支持方面,因在绿色相关标准、激励机制、金融机构活跃度及基础配套方面仍在逐步完善过程中,使得产业绿色化发展所能争取到的资源支持和实施效果相对有限。总体而言,京津冀三地在绿色金融生态发展水平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金融本身具有集聚性特征,如果不加干预可能会进一步产生虹吸效应,加剧金融资源分配及流动不均衡的问题。
四是国际合作基础有待夯实。当前,全球绿色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标准统一、交易机制设计等方面仍面临协调难题,这主要源于各国在发展阶段、国际分工与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天津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与周边地区在绿色金融领域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并且凭借其作为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地的优势,天津在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具有相当广阔的市场空间及合作机遇。然而,当前天津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尚缺乏完善的合作机制,如信息共享、风险评估、项目对接等,这可能导致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难以把控等问题。
站在新发展阶段,绿色金融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未来,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势必更加重视健全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支持更多金融衍生品的开发,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流入绿色低碳领域。天津在面对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任务中存在的巨大产品需求潜力的同时,也需要不断调整和满足市场对绿色转型适应性的增量需求,更好地解决碳密集企业的融资痛点和难点。
以绿色金融赋能天津支持低碳转型发展
绿色低碳转型是推动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作为京津冀区域重要港口城市以及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天津市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展现出了全面性和前瞻性,下一步可充分发挥其区域优势及自贸试验区的制度与政策体系基础优势,结合以下几点进行策略性推进,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培育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一是完善绿色转型金融产品体系,为助推低碳转型拓宽融资渠道。
除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常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外,天津应当在现有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的政策灵活性以及金融机构集聚优势,通过设立专门绿色技术基金、开展绿色股权融资、设计绿色保险产品等多种形式,为绿色技术和项目提供长期资金。同时,在转型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为主的基础上,探索运用推动高碳产业转型升级的基金、PE/VC基金、并购基金等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等拓宽资金来源,以及相关保险产品和其他风险缓释工具、证券化等创新,调整金融服务的投融资布局和结构,形成市场示范效应。
二是拓展转型金融标准应用,助推产业协同低碳转型。
天津市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转型金融实施指南的发布,填补了国内化工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的空白。可深化探索转型金融标准的应用与相关服务的创新,提升产业间绿色协同效应,形成可复制的转型金融实践模式和经验。同步加强包括转型金融筹得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转型信息披露要求,健全转型金融风险管理机制,保障转型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是有序推进融资租赁政策机制创新,为助推低碳转型提供重要“杠杆”。
天津市可在东疆综保区绿色融资租赁领域标准体系及应用平台基础上做进一步优化,如强化ESG相关绩效指标应用、注重与《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的衔接,探索以“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绿色金融工具的联动创新。此外应注重发挥创新性金融工具在支持低碳转型方面的重要作用,可通过引入转型相关的引导性要求,如借鉴《可持续发展挂钩原则》,通过“原则+标准”相结合的形式,推动市场引入可持续发展挂钩机制,将融资租赁的成本与SPT指标挂钩等,推进更深层次的创新实践。
四是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为助推低碳转型打造国际影响力。
发挥天津自贸区试验建设的政策优势,探索通过构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示范区的方式,与国际绿色金融领域大型金融、标准制定、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开展绿色项目合作,如与国际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绿色基金,支持区域内的绿色转型项目;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修订与制定,推动国际和国内标准融合;与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引入先进的绿色技术和管理经验;与国际组织合作,共同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和培训活动等。通过国际绿色金融资源的汇聚与融合,共同探索绿色金融的新模式、新路径,为推动区域绿色金融的纵深发展贡献更多“天津方案”。
(王遥为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财经研究院研究员,吴倩茜为绿金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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