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作为我国最大的现代化国有林区,森林、生态和文化资源极其丰富。经过多年的发展,文旅产业已成为大兴安岭地区重要的支柱型产业,为林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对大兴安岭地区银行机构、景区和文旅企业调研可以发现,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金融部门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推动文旅产业信贷资金持续增长,有力支持了文旅产业发展。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文旅产业已成为大兴安岭地区支柱型产业
大兴安岭地区文旅产业起步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前夕,经过近30年的发展,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旅游业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2021、2022、2023年分别达到9.2%、9.6%、9.4%、24.5%。产业相关要素不断完善,现有A级旅游景区3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国际重要湿地3个,4S级旅游滑雪场1处。随着文旅市场的发展和壮大,配套服务也实现快速发展,现有旅行社101家,星级酒店7家,家庭宾馆531家;地方特色产品生产企业129家,旅游纪念品商店277家。截至2023年末,全地区旅游从业人员约2.63万人,共接待游客412.13万人次,同比增长87.84%,旅游收入37.27亿元,同比增长135.59%。
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始终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积极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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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结合文旅产业发展阶段实际,先后四次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银行机构立足辖区旅游发展实际,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特色村镇、林场等核心景区建设,助推林区文化软实力升级成硬支撑。探索建立“再贷款+文旅产业”工作机制,指导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办“再贷款+农村文旅企业(产业合作社)+农户”信贷支持等业务,为切实做好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增强政策协同和银企对接。与文旅局、金融监管局签订《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辅导、支持和培养有市场前景的文旅企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摸排辖内旅游企业、旅行社、文化企业等金融需求,为16个文旅项目、62家文旅企业建立融资需求台账,督促银行常态化开展对接。建立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文化旅游企业(项目)“白名单”和“文旅企业+金融”清单需求库,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扫街式走访,提供“金融诊疗”服务,加快对“白名单”企业的授信和贷款投放。
三是指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文旅产业支持力度。立足林区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指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助推文旅产业做大做强。如:指导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为漠河市旅行社及民宿客户量身打造“北极文旅贷”信贷产品;指导农业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创新推出“乡旅贷”产品;指导大兴安岭地区农商行创新担保方式,为大兴安岭图强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创新办理景区收费权质押担保贷款。截至2023年末,金融机构文旅产业贷款余额达24亿元,同比增长26.3%,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3.2%。
四是不断健全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立足资源特色和企业经营优势,鼓励银行机构努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打造综合化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如:给予文旅产业专项金融支持和特殊优惠,信贷条件适当放宽,贷款利率相应优惠,授信优先考虑;建设以文旅为服务特色的银行网点,对文旅企业提供区域性政策咨询、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推进移动支付在景区、交通、住宿、餐饮等场景的运用范围,并结合老年游客较多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支付适老服务等。
值得关注的问题
文旅资源产权关系不清晰,承债主体缺位
大兴安岭地区文化旅游业核心业务经营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景区旅游管理委员会下属机构,产业投资属于政府拉动型,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市(地)、县等各级政府部门。财务管理上,北极村、观音山等旅游景区门票收入全部上缴地方财政。由于经营主体是政府主管部门,收入又全额上缴财政,旅游投资成为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这种经营模式,产权关系不清晰,成本和利润核算困难,经济效益考核变得非常困难或者居于次要地位,效益约束较差,“重投资、轻回报”问题难以避免。市场主体权益界定模糊,投资者权益难以保障,无法用市场规则去衡量或者评估市场价值,金融机构难以将其作为抵质押品。
文旅产业衍生行业配套金融服务欠缺
大兴安岭地区文旅产业已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金融需求的范围和层次持续扩增。以北极村景区为例,游客住宿选择已从宾馆转向民宿,不仅带动了民宿的大量增加,也催生当地智能家装行业的兴起;游客购买特产从蓝莓果干转向极冻鲜果,促进了当地鲜果储存加工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部门支持的范围和主体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但目前针对文旅衍生行业的金融服务配套政策和产品还未开发出来,难以满足文旅及其相关产业链的多层次金融需求。
针对小微文旅企业的特色信贷产品不多,制约了文旅信贷资金进一步投放
大兴安岭地区新兴从业主体集约化、品牌化程度不高,“散、小、弱”特征明显,大多存在抵押能力差、核心资产少、融资渠道窄、融资约束大等特点,普遍缺乏有效或足额的抵押融资担保措施。加之文旅产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短、小、急”。传统的金融产品难以满足其发展,金融机构缺少针对不同客户的资金需求和行业特色“量体裁衣”的创新金融产品。
旅游资源开发缓慢,金融资源利用率不高
大兴安岭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资源开发和利用程度不高,围绕大森林、大冰雪的整体生态旅游布局建设推进缓慢,旅游产品单一,缺少创新性和吸引力,严重制约了金融资源投入。据测算,大兴安岭地区文旅产业资金需求将达到百亿级,其中相关市场主体抚育、孕育资金需求也将达到十亿级,受限于生态资源开发程度不高情况,目前金融资源很难利用上。
政策建议
产权管理上,应深化产权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
对大兴安岭文旅资源进行整合,以文旅收益项目为核心,成立公司化运作平台,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门票等经营收入不再直接上缴财政,而是在经营成本收益核算之后进行利润分配。政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履行股东义务,享受投资收益。政府投资资金回收方式以文旅企业的股东分红形式实现。
整体布局上,应进一步强化政策引领,推动金融、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地方政府层面,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推动跨界融合、产业要素相互渗透、产业资本良性互动。将金融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加强金融旅游合作,对于具有创新性的合作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或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合作。金融业主管部门层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树立“金融与文旅产业发展双促双进”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文旅产业作为金融发展增长的新动力、新引擎,与推进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相结合,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的基础上,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文旅产业主管部门层面,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从业市场主体规范化公司制改造,对文旅企业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金融知识等专业培训和辅导,引导从业主体规范经营,培育合格贷款人,提升获贷能力。
具体实践上,应加大市场主体扶育,助推产业升级,满足个性化金融需求
一是在文旅产业的先发聚集地,金融支持应重点放在助推产业模式升级上。金融机构应着力推动有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投资合作、联合经营等渠道做大做强,培育区域文旅产业龙头企业,提升链内市场主体金融资源获得能力,强化“文旅+”带动能力,助推文旅产业模式升级。二是在新兴发展地,应重点做好小微市场主体的扶持和抚育。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高赋能,适当放宽对文旅产业从业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审批条件,降低担保费率,提升文旅产业贷款可获得性。同步推进文旅产业相关从业主体的融资服务,为景区员工及商户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助力周边配套产业发展。三是适应文旅新业态,满足好个性化的金融需求。结合文旅产业轻资产、阶段性现金流短缺、抵押物较少等特点,科学分析企业发展前景、盈利模式等因素,完善资产评估方式,增强文旅企业获贷能力。加大推广景区收益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力度,有效对接文旅从业主体个性化的融资需求,提供更多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
金融服务上,应加大创新力度,打造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升级金融服务理念,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支持构建数字文旅产业生态,创新文旅消费场景,打造智慧旅游目的地。二是在场景服务方面,强化基础场景和特色场景支持,做好银行卡、终端、手机、POS/MIS等传统支付结算服务,同时创新数字金融服务,助力搭建智慧景区、聚合支付等智慧文旅场景,持续拓展场景应用,提升客户体验,打造智慧金融新生态。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在旅游景点适当增设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或金融综合服务点,网点服务时间根据景区客流量灵活制定。四是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旅游消费信贷产品,加强与景区、旅行社、购物商场、文旅特色乡镇等的合作,联合推出文旅信用卡,刺激文旅消费。推进移动支付和数字人民币在景区、交通、住宿、餐饮等场景的运用范围。
(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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